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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day

on 12/31/2007 07:24:00 PM in



  近來 我很喜歡這個歌手 Tay Zonday 

  25歲的黑人 作詞 作曲 主唱 真的棒極了 

  不過,他長了一張很奇怪的臉。應該說,他的臉一點也不奇怪,但當歌手時就奇怪了。 

  他長的很像很像一個普通人,完全沒有一個歌手應有的浪漫樣子,有幾首歌 還會看到他穿著短褲坐在鋼琴前邊唱邊彈。 


  這首歌 很像我的心靈 我就是那種一直離開,一直消失的人 
---------------------------------- Someday I Must say goodbye 
Will you believe in yourself When I'm not at your side 

Someday you 
I don't know who 
Ther'll be someone To hold you when I'm through

Someday I will fly you 
to the moon and we can dance forever

Someday all my nights awake 
They're' what I left for you to take

Someday when the mountains sing 
You'll close your eyes and hear my name 

Someday I'll be talked about 
I failed a lot but tried to help

I love you child 
But someday I'll be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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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心情(三)

on 12/29/2007 02:07:00 PM in




  電玩遊戲, 其實往往有超越當代人(也就是我們這一代又或者上一輩)想像的影響力. 藝術和文化, 會因為時代與社會環境的轉變, 而選擇不同的載體, 也就是媒體. 例如說, 現代人其實是很少寫小說了, 很相對地少於去看了. 那是不是代表現代人反而變得原始落後呢? 在儒家文化思想影響下, 上一輩的中國人往往認為是的.



  但真相是, 過去古代, 會去創作小說的藝術者們, 他們轉用了其他媒體, 例如電影去表達思想和藝術. 過去可能出現在小說中的, 嚴肅的, 文化的, 社會的題材, 都被拍成了藝術或社會電影.

  對於台灣的電影文化我理解得不多, 頂多都只是知道候考賢, 楊德昌之類而已

  但以香港為例子, 被視為文化沙漠的一個城市, 卻是電影創作人材輩出, 好像王家衛, 陳果, 又或者劉偉強等等. 往日他們會選擇用小說的形式, 去寫出他們的電影 .可是現代科技和條件給予了他們其他選擇的餘地.

  古代中國藝術家, 往往以詩詞作為記事說情的主體, 小說被稱為小說而不是大說, 就是認為它們"難登大雅之堂".

  而電玩電腦遊戲, 也往往會成為藝術與文化其中一個重要的媒體, 而不再單單局限於提供大眾普及娛樂.

  但有趣的是, 不論是那一種藝術媒體, 它們出現之起初, 都是因為可以提供大眾娛樂而變得普及的, 或許這是一個很好的啟示, 說明了藝術媒體的好壞, 取決於跟觀眾讀者之間的距離, 如果觀眾讀者難於看懂, 不能接近, 那麼, 它可能就不是一個好的媒體了.

  我在這想說說其中兩個給了我很多生命體驗的遊戲.

  第一個叫天下御免, 是一個模擬遊戲, 你是一個日本江戶中期的一個商人, 你可以做各種買賣, 建立海上交易網絡, 結婚生子, 建立一個巨大的豪商家族.

  我玩的時候年紀很少, 大概十多歲吧, 在遊戲中, 我為了打擊商業敵人, 我派浪人暗殺兢爭對手, 我從事非法貿易, 由軍火, 到毒品都在賣, 我賄賂官員, 收買朝庭, 最了最漂亮的女生做妻子, 甚至好像有幾個兒子, 樂也融融. 對遊戲中的我來說, 每個人都是一種消耗品, 代表了一個數字, 例如這個浪人殺手的命值多少, 這個幫我做軍火交易的船長的命, 又值多少錢. 能少給的時候我不會多給. 簡單而言, 我在遊戲中真的無惡不作. (笑)

  同樣地, 我有很多仇敵, 我不止一次在回家的途中被他人派來的浪人殺手追殺, 但因為保護我的劍客都是第一流的, 我往往都很安全, 除了最後一次. 那次我的劍客被引開了, 我獨自逃回家的中途, 我遇到第二個殺手, 跟著被做掉了.

  我以為遊戲完了, 要重來吧, 怎知原來有地府的, 我在閰羅王面前被審判. 他在翻我的記錄, 一宗宗一件件的全部查出來, 他又叫已死的人出來, 由他們來決定我應該上天堂又或者下地獄, 我認得他們, 有忠心服務幾十年, 病死的老管家(他說我是好老闆, 好主人), 有葬身大海, 幫我做走私貿易的船長(他痛罵我沒有給他身後家人足夠的金錢, 使他們過著苦日子), 有被我派殺手殺死的商人, 也有被我派去殺人卻反被殺的浪人等等. 總之先我而死的人全都在這, 而他們在投票我該不該死, 當然地, 我生前只有錢沒有朋友, 我很快就注定要下地獄, 而遊戲這次真的完結了.

  當時看著電腦, 我內心湧起了奇特的情感, 令我思前想後, 不能自已. 我賺了很多錢, 很多錢, 但閰王沒有問我, 誰都沒有問我. 他們沒有看我的帳簿, 沒有看我的倉庫, 沒有看我的巨大商船, 沒有看我華美的大屋. 我一直以為在這個遊戲是賺大錢才叫成功的, 原來根本不是這樣.

  這使我慢慢搬到現實世界去審視思考我的生命, 究竟如果生命是一場遊戲的話, 死去的"審判", 又會問我甚麼呢? 儘管大家不是追求更好的學歷, 就是更多的金錢, 不然就是更多的享受......但這是真的被計算, 被在乎, 真正的生命價值嗎? 那時候我開始去懷疑, 甚麼去決定我這個人的價值, 我為甚麼而生, 而又應該做甚麼.

  這個遊戲教了我, 生命的詮譯, 不是只有我們生活的世界環境給你的那種解釋. 相對於宇宙, 文明很短暫, 相對於文明, 人的一生也很短暫. 歲月幾十年, 誰又一定真正懂得? 那個告訴你甚麼東西最重要的長者, 他其實可能也跟你一樣是迷惘的, 他也只是比你多活幾十年而已, 他也不知道生命的答案.

  從這個時候, 我懂得了, 多用不同角度去思考自己的生命, 和我所做的一切.


  第二個我玩過的遊戲就冷門得多了, 叫做"迷走都市".

  日本當時有, 現在也應該一定有, 不停推出大量的色情電腦遊戲, 大概是一個月十多款是平常的情形. 當時年少氣盛(現在則比較老了 =P ), 而且非常愛玩電腦遊戲, 只要是中文字的, 我就去玩, 即使不好玩, 即使是色情遊戲.

  大部份這些遊戲, 正確來說是色情故事, 往往是這樣, 你是一個獨居的高中學生, 又或者年輕上班族, 你的世界裏, 只有醜男, 和滿坑滿谷看見你自動會脫衣服的美女, 而故事的過程, 就是你跟越多越不嫌多的美女發生關係, 她們大概是早上認識你, 中午就要會跟你那個了, 而晚上已經變成沒你不行.

  "迷走都市"有一種反諷意味, 它真的把這種情節變得合理, 主角的家族, 有一種超能力傳統, 他有一次發現了祖傳大屋的巨樹"神木", 就得到力量, 當他"想", 就會發生, 他覺得自己很平凡, 只是想人愛她, 他不敢交女朋友, 只敢在心裏幻想. 然後奇妙的是發生了, 他想怎樣, 現實對方那個女生, 就會照做. 好像說, 他看見一個陌生的女生很美, 會說"嗯, 跟她那個應該不錯, 身材真好, 她會投懷送抱就好了", 那麼, 現實中的她, 就好像被催眠一樣, 變成了真的這樣, 會自動脫衣服, 不由自主地跟主角做愛, 會懇求他不要離開自己. (他心裏不想她離開他的話)

  慢慢地, 他發現了這種力量, 起初他很喜歡, 慢慢卻很壓惡, 因為這離他真正的追求越來越遠了, 他是想被愛, 而不是想控制他人來愛自己, 他一直暗戀一個女同學, 但他不敢去想她, 怕她也被他控制.

  他回到神木前, 想解開這個"詛咒", 他不想要這種能力了. 神木說, 你要放棄你的力量嗎? 那是你真的意願嗎? (他點點頭) 但那是其他人夢想得到卻得不到的, 你不想看看這種力量的甘美嗎? 然後神木送他去另一個時空, 一個幻想的時空, 一個同樣他是他, 但他也不再是平凡高中生的時空.

  在這個時空, 他濫用了他的力量, 慢慢變成了巨大的惡人, 他成為了黑幫的頭子. 有一個女警察在追捕他, 在單獨面對面時, 遊戲玩家的我, 大概有兩個選擇方向, 支配她, 催眠她, 永遠改變她的思想, 讓她服從你, 結果當然是另一場性愛的劇情了, 但這樣你會GameOver, 遊戲結束. 你要控制住自己, 想辦法不去運用你的力量, 那麼, 神木會送你接受下一個考驗. 如此這般, 受了三, 四個考驗後, 你最後的考驗, 是說你過去一直用超能力控制其他人, 許多年後, 你變成了世界總統, 就職那一天, 有人卻想暗殺你, 但失敗被抓住了.

  暗殺你的人, 就是你當日暗戀的女同學.

  現在這個你一生暗戀的對像, 卻恨你入骨, 她要阻止你成為世界的統治者, 她是地下反抗組職的人物, 她相信她高中同學的身份更容易令她穿過守衛, 接近你, 但她失敗了.

  這是遊戲的高潮, 你要不停控制自己, 不要運用你的超能力, 即使你多麼想她原諒你, 接受你, 喜歡你, 但你不可以控制她的思想, 不然她雖然會"原諒"你, 但她已不再是她, 而只是你的木偶, 再來當然又是性愛+GameOver了. 只有你真正的感動她, 讓她相信你, 而不是控制她, 才可以成功完成神木給你的考驗, 回到現實的世界.

  這個雖然是普通的色情遊戲, 但在我心裏久久沒有消失, 因為它讓年輕的我懂得, 可貴的, 不是擁有力量, 而是不讓你的力量擁有你. 最重要的, 不是強壯的暴力, 超人的智力, 而是那個懂得不去用暴力壓倒人, 不用智力欺騙人, 崇高的, 良知的心. 如果一個人擁有能力, 卻不懂控制, 不懂善用, 只想著越要越多, 只想著佔有, 欺騙, 支配, 那麼, 真正的他其實是無力的, 因為他軟弱地屈服於自己的力量, 被自己的慾望支配, 控制了.

  從那時候我懂得, 我追求的, 不是壓倒他人, 不是讓自己的慾望得到達成, 而是包容, 克制, 美善, 堅定不移, 就好像Phil Jackson先生曾說, The most difficult and important part for a warrior is not only being brave, but being gentle as well. (對一個戰士來說, 最難最重要的地方不單是行事勇敢, 但同時間要保持仁愛)


  我相信, 電玩遊戲, 也有著這種影響人心的力量, 像小說一般, 它們不知不覺影響了我, 讓我明白到很多寶貴的道理, 寶貴的生命價值.


  雖然我知道沒甚麼人看, 但又或者我知道沒有甚麼人看 =P 所以我寫在這裏, 謝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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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完了後 我並沒有再寫了。像我一般打電玩的情形一樣,我對任何遊戲的熱愛總不會持久。

  加上,當一個領袖,尤其在遊戲中,並不引起我太大的熱情。

  我雖然不時被推去這個位置,但事實上,一個不愛人群的人,又怎可以當人群的領袖呢?那其實是很諷刺的。

  我實在無法讓自己覺得,應該為他人打電玩打得高興,而浪費犧牲自己的時間......而那是一個遊戲公會中的領袖,他應該擁有的覺悟和素質。

  但電玩本身,卻是我很多時候,創作和感受的源頭。它讓我看到這個世界,理解到周圍和道理。我感激它從小就刺激了我的思維,即使到今天,我仍可以從網路遊戲中的人們行為和說話,發現到很多很多我從前不察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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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心情(二)

on 12/28/2007 03:32:00 PM in



  很多年前的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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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網路遊戲消耗時間和精力, 但它在過去, 卻給了我一次很有價值的思考, 讓我明白到一些事情.


  我大概在6, 7年前左右, 玩過第1代的網路遊戲Ultima Online, 那時候覺得很新奇有趣, 能生活在另一個虛擬幻想的空間實在是太特別了.

  但很快, 我發現了有些不對勁, 在Ultima的原著劇情裏, 不列巔尼亞大陸應該是充滿各種美德追求的地方才對, 人們應該為了八種美德而不斷努力才對.

  但事實上, 遊戲裏因為設定的不完善, 令各種不同的罪行頻生;完全無限制的PVP, 死掉的人身上任何東西都可以給任何人隨便撿走;不良的房屋系統, 入屋偷盜, 搶劫是家常便飯;還有在城裏充斥著各種小偷, 騙子, 大小罪案無日無之. 這一切使我相信, 網路遊戲世界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獄, 也令我慢慢感到不如玩單機遊戲好.

  不久之後, 我又因緣際會玩了另一個有名的網路遊戲Everquest, 也就是不少人後來都聽過的"無盡的任務"了, 我以為那又是另一個殘酷的世界.

  但很意外地, 那裏的人都很相親相愛, 幫助陌生人, 無私付出, 共同合作是普遍的事, 而不是特殊例外的個人善行. 我跟在遊戲中的外國玩家談過, 發現他們有不少其實也在Ultima Online玩過相當時候.

  一個理性的問題在我當時心裏浮起, 為甚麼相同的一群人, 可能在UO的世界就壞無可壞, 在EQ的世界卻變成樂於助人, 熱誠可靠呢? (我叫陌生人幫我轉東西到另一人物, 從來都沒有試過被騙)

  我對事情的分析是, UO的遊戲規則有漏洞, 而管理者卻相信那是"遊戲內容"的一部份而袖手旁觀, 創作者的想法是"盡力模彷真實人生", 所以搶掠, 殺人, 打家劫舍, 行騙等都不阻止不處理, 於是罪行層出不窮.

  相反EQ的系統固然不能互相傷害, 而且任何傷害他人的事情, 由行騙到說侮辱他人的說話, 管理者都會追究到底, 所以社會安全, 可信得多.

  這個經驗最寶貴的地方是, 讓我明白到, 環境和制度, 更重要是自身怎樣理解周圍的環境和制度, 創造了那個人的性格.

  例如, 殺人犯很多時候, 都會覺得自己是被害者, 人類是壞的, 社會是壞的, 所以他殺人的時候就不太猶疑了, 因為他覺得自己殺的都是「壞人」, 他被他周圍環境和制度所影響, 也可說他被自己「以為」的環境和制度所影響.

  這時候, 我開始相信人本質無分絕對的善惡, 而是那人的經驗改變了他.

  在這裏需要強調的是, 我不是說嚴刑峻法的社會才是對的, 要越來越多的規限下才有美德, 而是我相信很多問題都是從整體的, 社會的, 文化的層面上出現不善而造成的.

  例如說, 中國儒家文化相信社會是崩壞的, 罪惡的, 無情的, 這種觀念影響深遠, 我們的父母在我們出社會前, 都會跟我們說要小心, 這樣那樣, 人心險惡等等.

  這種思想在個人處世上是沒錯的, 小心總比不小心好, 但當它變成社會普遍的觀念時, 卻出現嚴重的問題. 那就是令人們猜疑不信, 也令人們先假設其他人是壞人, 導致我們對其他人都缺乏愛心和責任感.

  用一個例子, 中國人的街道城市很多時候都被認為比較髒亂, 而普遍認為那是中國人的天性. 可是如果我們去中國人的家裏看, 我們會發現中國人的家其實一樣整潔乾淨, 不會比其他國籍的人差.

  為甚麼家裏乾淨, 外面就髒呢? 其中一原因是中國人的觀念只到家的程度. 家是自己的, 所以會打掃, 會愛護, 但街道卻不是「自己」的, 所以我弄髒它也沒差, 不關我事.

  造成這種相對自私的心理, 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國人的悲觀猜疑不信周圍的處世哲學, 長久以來, 一堆所謂「明智理性」的訓話, 令人對世界悲觀, 絕望, 繼而產生強烈的疏離感. 性情好的用冷漠應之, 性情不那麼好就更有可能做壞事了 (反正社會都是壞的, 我也來壞, 只是以暴易暴)

  髒亂的發生, 就是表示了, 雖然地方是中國人的, 但裏面住的人, 卻從來沒有想過那是跟自己有關的地方, 沒有想過那是中國人的地方.

  這個例子可能跟遊戲沒有直接關係, 但它說明了, 中國人對陌生人冷漠, 猜疑, 自私, 沒有甚麼團體觀念, 其實不是天性, 而是受到其"環境和制度", 也就是文化, 政治等所影響.

  我沒有玩tRO, 我沒有玩智冠出品的遊戲, 就是我相信, 儘管做個別壞事的是玩家(用外掛), 但真正的罪首卻是負責管理的遊戲公司的縱容.

  而我厭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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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心情(一)

on 12/28/2007 01:31:00 AM in





  其實這是從前的舊文,我在很遠古的某段時間,我成為一個遊戲的公會會長,然後我在那個網站中,寫的一系列文章。

  慢慢的 把我的一切,也重貼在這裡吧。

  算不算 我終於嘗試去把自己變得完整的一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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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iRO也有3個月以上了, 我其實也感覺良多. 雖然應該有很多跟外國人相處的機會, 但到現在為止只認識一個瑞典女生而已. 我身為一個中國人公會的會長, 我明白到其實我付出的努力和時間都很少, 甚至成為會長, 也並非我起初所願. 只是有時候事情演變成這樣, 就是這樣了.

  公會起初蠻熱鬧的, 但因為語言的阻隔, 熱情的減退, 更大程度可能是因為作為公會會長的我的不稱職, 公會會員也逐漸減少了. 這方面我相信我責無旁貸, 事實上我也是一個比較閒雲野鶴的人, 練功又很慢, 又沒有甚麼進取心, 性格比較懶散. 我想令一些熱心想攻城, 想擁有自己地盤的會員朋友感到失望了. 這是覺得蠻遺憾的. 我想其實或許一個更稱職的會長, 會抽更多時間去帶新手練, 去多點出團, 去令會員們更有歸屬感和參與感. 而我比較獨自的性格, 也令這方面做得不好.

  如果容許我說一點私事的話, 我想說說對RO仙境傳說的一份感情. 技術上我現在是單身的男生, 最接近的一位女朋友認識於2年前的tRO世界. 我是比較孤獨和內向的人, 讓我感到親近的人並不多, 但碰巧她卻是令我有這份感覺的女性, 而我也很喜歡跟她相處.

  那時候RO還沒有充滿外掛的, 事實上是沒有外掛. 但之後不久, 遊戲環境變得越來越差了, 我感覺到, 那個因為認識她而變得美麗的世界, 好像越來越充滿了人的貪念和私慾. 這些都是令我覺得厭棄的. 周圍慢慢也開始變質了, 更多是在賣弄自己的等級, 能力, 財富的玩家, 儘管一切都是用不正常的, 不誠實的外掛手段得來也好, 他們仍然為此而感到驕傲, 也因此輕視他人. 而手動的玩家因為感情受到傷害, 也用驕傲和輕視人來做反擊;加上碰巧那時候我受到了一些所謂朋友的出賣(他裝成關心的朋友般去接近我的戀人, 然後說我的壞話, 希望可以從中將她搶到手), 我和她都感受到灰心不已, 而離開了tRO.

  之後輾轉發生了許多事, 我又因為一些原因, 我回到tRO幫助再之前的另一位女朋友管理她的公會. 這個經歷更加強了我對外掛的負面情感. 我是看著她公會從手動慢慢變成全自動的. 我礙於情面, 我沒有立刻將第一個使用外掛的人開除會籍(那是她的女性朋友), 外掛就立刻像瘟疫一樣在公會裏滋長了. 理由是人心都是會被誘惑的, 像魔戒一樣被誘惑. 你看見那個外掛會員的等級都在狂升, 而自己撐著不睡卻完全比不上, 心就開始煎熬了.

  這件往事我覺得有些後悔, 因為我曾有一個阻止的機會但卻沒有做.

  外掛對很多人來說, 只是一種程式, 可以令自己正常工作上學又有等級, 何樂而不為, 為甚麼我會如此反感呢? 最主要原因是它的出現是一種人性扭曲的表現, 像紅外線偷窺攝影機本身無罪, 但人們的邪念用它來拍女生的裸體的原理是一樣的, 外掛作為程式是無罪的, 但卻被用在私慾和貪念上.

  原則上作為一個遊戲, 你用不用外掛你都是用下班下課的幾個小時去玩, 只差在你打的茲諾克還是邪駭浪人而已.. 你的遊戲沒有失去, 你99等級和你69等級, 都是一樣只有一個帳號, 你只有3小時去玩, 你仍然是左點怪去攻擊它.

  但人心總是想要更多, 去突顯自己比同類優秀, 在電腦遊戲中, 這種心態也一樣存在. 起初那是為了好玩而玩, 但後來卻變成一種顯示自己價值的手段了. 看過不計其數的討論留言, 當過2個公會的負責者, 我看到人性其實都蠻類似, 而且不論學歷高底, 知識長短都未能超脫免俗.

  我其實真正討厭的, 並非外掛, 而是使用外掛那一份想不勞而獲, 想要更多, 甚至不惜去破壞周圍也要做到的人心. 遊戲本來是好的, 但有些人覺得人人不用, 我用, 我有更多, 所以他用.

  而跟著後來的人又想, 誰都用, 我不用, 也不會令世界變好, 所以我也用. 於是前人後人一起用, 大家都覺得是事情的受害者, 卻又不停在傷害他人的遊戲樂趣與利益.

  而這些, 卻又令我想起很多社會世界的不公, 例如環境污染, 政治不靖, 種族歧視, 階級觀念等等, 於是我在客觀上, 對外掛就存有了強烈的情意結和反感, 更不談情感上我覺得它破壞了我和她相識的那個美好的世界了.

  我願意成為iRO的會長, 最主要就是希望可以鼓勵比較正確的遊戲價值觀, 也相信沒有外掛的遊戲空間, 不會令我們短小失去了甚麼.

  暫時先說到這裏, 有機會我再寫寫自己其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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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隨想 (071222)

on 12/23/2007 02:22:00 AM in






  考完中期試了。除了數學,我沒有不會做的科目。

  雖然這也夠糟糕了 囧

  儘管之前覺得自己應該盡力,但其實我還是沒有做到,幾乎全部科目都只用一天時間看看。

  也可以算是有喜有悲。



  喜的是我會做,悲的是我今天才去唸這些高中東西,真是叫人嘆氣。

  怎也好,再半年,我就解決了,以後我會決定主修經濟。寫作雖然我很喜歡,但其實在學校裡,能教我這方面的東西也不會很多了。

  當然不是說我寫得很好,但確實更想去知道其他知識。



  經濟學一直是我醉心的東西,人們以為那是談論錢的東西,但其實它講的是社會的幸福。

  我很愛它把一份理想,變成一種實事求是的科學的努力。


  不時有人問我,我的作品「唯」寫好了嗎 囧 這真是慚愧呀,我都還沒重新寫呢

  十萬字的原稿還在電腦中,但我對整體不感滿意,還是決定去重寫。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間,2007年又要完了。



  過去的聖誕節,我往往都會一個人獨自地鬧市中閒逛渡過。

  不知道有幾個人試過這種滋味?這是一種很恐怖的寂寞。

  但不知何解,我卻不討厭。我不是那種愛自憐自賞的人,但很多時候,我寧願孤獨。



  最近我的心病真的很重,我無法信任人。多投緣的人也好,我很容易對她抱持了負面的想法。

  或許這看上去真的很像冷漠,但真相是,或許我已不能再把信任和真心,交給人了。

  想來也真悲傷,我會懷疑任何人。

  我看著夜空,有時候會想,其實幸福和信任,會不會有天能到我身邊呢?我有可能不再孤獨嗎?

  我在智能上是聰明的,所以喜歡聰明的人,因為覺得她能理解我。

  但對著聰明的人也很累,因為她也很可能,充滿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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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的故事

on 12/20/2007 05:27:00 PM in



  其實這不是一個虛構的故事,而是一個真實的事件。

  大概是7年前的往事了,那時候我年紀很小,跟一個叫做萱的女生交往,然後分開了。

  她失去了蹤影,然後2年後的某天,我在網路上看到她的文章。

  我也不知道為何忽然想貼上這個,或許是一份記憶吧,把我的過去,一點一點的,貼回在這裡。

  我真的有很多無聊的過去。(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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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一個虛構的故事


  你生活過得好嗎?

  我不知道我為甚麼要在這個文藝小眾的寂靜角落裏貼文,因為我寫東西從來都不曾發表在網路上

  或許因為我在這裏偶然看見你的文,看見你的心情吧

  好像彷彿在你曾寫文章的地方寫文,就能更接近你似的。

  失去聯絡2年9個月後,也就是986天後,我知道你已訂婚了的消息,對像是你一個在讀生物化學碩士班的同學

  諷刺的是告訴我這個消息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那個在我的ICQ名單裏,男扮女裝喬裝成你某個學妹的生化未婚夫

  我不知道他裝成女生,是想套問我知道我甚麼呢? 他裝女生裝得很像,不停追問我對你的情感

  現在蠻後悔告訴他我的內心

  我很想念你,這些年來,生活過得好嗎? 你眼睛還好嗎

  我還記得我們認識不久的時候,你眼睛出毛病了,視力忽然衰退得很厲害。你很難過地留言,你不能再用電腦了,是上來和我道別的。我很傷心,說不要難過,我們以後再一起吧。

  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雖然我後來常常想,我說話好像蠻沒有邏輯的,兩個好像無關......不過也不重要了

  那時候很厲害,寫一封信給你也可以寫上一萬字,我不知道,好像有很多想說的話,又好像沒有,總之就是想到甚麼,就寫甚麼,然後就那麼長了

  後來你去了新加坡還是台灣探望親戚,寫過一封信給我,回國後,你發現你爸悄悄切掉了你的網路;他知道我的存在了,不許你再上線。

  對他來說,我不是好人。他擔心也是對的,網路嘛,這個時代,網路上最多壞人和騙子了。

  那時候我不知道你出了甚麼問題,只知道無聲無息地消失了,三個月間音信全無。

  我一直不太相信有神,但那時候也焦急痛苦地向神默禱著,只要你沒事,以後我看不見你,你不再理我也不打緊了,只求你安全,你跟誰在一起都沒差。

  果然靈驗了,你很安全沒事,只是不能上網而已

  美人魚要變成泡沫,願望總要付出代價的 ^__< 不過再來一次我可能還是會忍不住許相同的願望

  你沒事就好了

  從你未婚夫偽裝而成的學妹口中,知道你訂婚的消息後,我卻忽然無緣無故地一直很難過。

  但那不是我的本意嗎,我不再和你聯絡不再寄信給你,好像遺忘了你的無聲冷漠,不是本來就是為了讓你忘記我,讓你找更好的,屬於你的幸福嗎,我們本來就不相同......你結婚是快樂幸福的事情,為甚麼我會難過啊

  他是生化系準碩士,我卻是沒有前途,寂寂無名的失業漢,一直在寫仍沒寫完的第一本小說;他在著名的學府求學,我卻被中途退學,連中學都無法畢業

  環境也不一樣

  他跟你同校,也是在父母最讚許的地方交往──不是嗎,長輩們都說要交往就等上大學才做,現在就是了;而我卻是身在異國,是大家都最不看好的「網戀」──網上的人都是玩玩的,騙人的嘛

  他是能給你溫柔摟抱和擁吻的人;我卻甚至不能牽你的手,你要依靠時我連肩頭都無法給你挨著

  甚至我和你之間也很不同

  你家境富有,你會寫咖啡不同的味道,那間咖啡店有一部古色古香的咖啡機;我卻為了省錢,吃在便利店裏隨便買的已到食用期限的特價品

  你從小在很有教養的家裏長大,是品學兼優的乖學生;我小時候卻是跟流氓朋友混在一起,四處遭人白眼的流浪孩子

  我不應該難過,應該為你擁有的幸福而高興才對,那是我本來要做的,怎麼真的做到時,卻那麼難過呢

  我好難過,不知道為甚麼我好難過

  從小老師就說我的字不好看,我也覺得不好看,歪歪醜醜的。所以我喜歡用電腦打字,好看多了

  電腦打出來的字是很奇妙的,人再難過時候它仍是那麼工整;如果我用筆寫在紙上,手會抖,忍不住掉下的淚水會化開上面的字,那我難看的字一定變得更難看了

  為甚麼大家都那麼愛刺探人家的內心呢,甚至說謊,偽裝成另一個人也在所不惜,我實在不想再被你未婚夫知道我的內心感受了。

  不過我不擔心貼文在這他會看到,他不會到這種文學小站裏看東西寫東西的,他只會貼文在遊戲基地等網站,討論電玩的戰術和怎樣破關,又或者在情愛天地等地方教大家怎樣泡女生,傳授「教戰手冊」──怎樣引起女生注意,怎樣把女生追到手。他說他連外國女孩和台灣美眉都嚐過

  當我看到他寫追求的方法是「約看海→告白→直接吻下去~」時,心裏忽地像甚麼打中一樣劇痛,搞不好他真的這樣對你做吧......我不想再想了

  但他真是陽光般燦爛的笑容,包容一切的無限溫柔嗎......這一切你肯定不是他偽裝出來的手段嗎

  怎也好,我想你開始忘記我了,這令你煩悶傷心的一切,看見你寫又恢復了感覺, 又活過來了......我很快樂

  你沒事,你幸福就好了

  希望把感受寫出來後,我可以又專心回去寫小說吧

  我小說裏有那麼一段

  「從小就孤獨沒有朋友沒有兄弟姊妹的青蛙,又在父母的嚴格管束下,唯一沒有被限制的自由就是想像的自由。

  例如,小時候的他撿起屋後地上的樹枝,揮舞了幾下,剎那間,他就不再是一個拿著樹枝的寂寞瘦弱小孩,而是舞動著光能劍,勇敢地保衛人類自由和正義的天行者‧路克(Luke Skywalker)了,而他面前的一團空氣中,忽然間也出現了路克一生最強的敵人──黑武士維達(Darth Vader)先生。那麼孤單的一天,就在青蛙跳躍著身體,對著虛空揮動樹枝的吆喝聲中,彷彿變得不再那麼孤單了。

  今天是路克和黑武士的單打獨鬥,明天是俠盜羅賓漢跟同伴在森林裏(家後面的公園)跟官兵追逐,後天是福爾摩斯跟助手華生在神秘大宅裏(客聽和廚房)調查可疑的犯案線索;他不再是孤獨寂寞的,因為有很多人陪伴自己,例如路克的師父猶他(Yoda),華生醫生等等人物就是了。

  後來相同的故事劇情已不再能滿足他,他就轉而自己想像不同的人物,創作起新的故事劇情來,自己有時候是旁觀者,有時候是主角,有時候卻是壞人;這些東西為青蛙的灰白童年,染上了現實世界中任何人都無法看到的彩色痕跡。」

  寫的時候沒留意,寫完重看後卻發現原來我在寫自己,所以那時心裏忽然很傷感......我果然是孤獨的怪小孩,呵呵

  你現在應該快樂滿足得多吧......因為你找到自己的幸福了......不再像從前那麼孤獨了吧......

  那就好......我應該為你快樂的......可惜我不會彈琴,不能像悠長假期的瀨名一樣,為你彈結婚進行曲


  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就好像每年千百萬個在網路上流傳的病逝,車禍,墜機的愛情故事一樣是虛構的,最後也會跟著其他故事一起沉澱到硬碟的底部,慢慢消失

  也因為這是虛構不真的故事,我可以為它盡情到哭,沒差的

  我沒有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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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後多年,我也沒有再跟她聯絡,我想她已結婚了,也因此,我想我也更不應打擾他人吧?

  寫這篇的時候,我可是一邊淚流不止一邊寫的,因為當時真的仍很喜歡她。

  今天重看,已沒有淚了,感覺也只剩下寂寞空虛......或許我試過太多愛情了,我已不太能再為它而感到痛?我也不知道。

  總之,就這樣了。



  補充:開首的照片,是我多年前某次逛討論板,看到的某個人的簽名,我覺得她寫得很好,因為那個網路遊戲的名字就正正是「仙境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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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

on 12/17/2007 04:11:00 AM in




  這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張畫,是Joan她畫的。


  我實在很喜歡,她跟我一樣無聊,考試卻不溫習,卻畫下了這張。

  真的蠻不錯的......一直在這裡都是我的文字,放放其他人的東西也好 XD

  真的很優美,很漂亮,很動人......借她的圖放在這裡,忽然間我覺得好像連這裡都變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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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越來越覺得像Joan她本人,我這樣告訴她,她卻只淡淡回應我一句:「沒有一個地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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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發現美洲說平議

on 12/10/2007 02:49:00 AM in

  孟席斯的《1421 年中國發現世界》是這種可能學說的起點,作者用了大量時間做資料搜集,分析,企圖使這個具爭議性的假設引起廣泛關注。

  我們先嘗試從各種資料去分析,判斷其可能性。

  船艦:
  鄭和船隊約有大小船舶二百餘艘,是一支特混聯合船隊。包括寶船、馬船、糧船、坐船、戰船等等。其中寶船是鄭和船隊中最大的海船。它在船隊中的地位,相當於今日大型艦隊中的旗艦,為整個船隊的主體船舶。根據《明史》等有關史料所見,寶船尺度最大者,長四十四丈四尺,闊一十八丈;中者,長三十七丈,闊一十五丈。航行設施也不同於一般,大型寶船設有九桅、張十二帆,其「蓬、帆、錨、舵,非二、三百人莫能舉動」。


  鄭和下西洋遠征船不僅種類多,數量多,在品質上也達到了相當的水準。明代造船基地遍佈全國瀕海沿江各地,官辦的造船廠不在少數。當時的造船業在吸取以前的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創立了用工限額、材料驗收、木價核算、量材使用以及船舶檢驗等各種較為嚴密的制度。造船場內部的分工也很細緻,一些大的造船場,還附設有帆篷作坊、纜索作坊和鐵鑄作坊等等。
  據載,寶船的排水量3100噸,載重約2500噸。

  鄭和下西洋船隊的每艘船上,均配有羅盤,由二十四名官兵掌管航船的方向,這種羅盤的精度很高,採用二十四個方向,各以天干地支與八卦五行命名,標記方位,這是當時最先進的航海技術。

  從事船舶設計、船型技術論證及船舶教學與研究工作四十餘年的武漢理工大學交通學院席龍飛教授表示,寶船長超過一百米,排水量超過萬噸,是當時世界上第一艘萬噸巨輪。
相對而言,1492年哥倫布從西班牙開始美洲航海探險時所率領的船隊只有3隻帆船, 最大的“聖瑪利亞”號僅120噸,34米長,另兩隻較小的船隻有60噸和50噸。哥倫布航海船隊最大時也只有17隻船,最大的船隻載重量只有200來噸。

  鄭和下西洋有二萬七千余人之眾,相比後來的哥倫布、達•伽瑪、麥哲倫一百至三百人的航海規模可謂壯觀之極。

  分析:

  在客觀條件上並沒有不能發現美洲的理由。即使中國史書上記載的船隻大小有所渲染,但它仍然有足夠條件成為當時最有遠航能力的艦隊。也有人懷疑船隻所用的材料只是木材而已,而不是一些堅硬的材料。但試問當時哥倫布使用的又豈是鐵甲蒸汽船?更何況鄭和曾到達非洲東岸這點卻是肯定得多的史實,這證明了船隻遠航能力並不是最主要的否定理據。

  技術及資源:

  《鄭和航海圖》
  原名是《自寶船廠開船從龍江關出水直抵外國諸番圖》,因其名冗長,後人簡稱為《鄭和航海圖》。原圖呈一字形長卷,收入《武備志》時改為書本式,自右而左,有序一頁,圖面二十頁,最後附“過洋牽星圖”二頁。是鄭和下西洋的偉大航海成就之一。繼承前人航海經驗的基礎上,以鄭和船隊的遠航實踐為依據,經過整理加工而繪製的。這本圖集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航海圖集。現代英國科學家李約瑟在《中國科技史》一書指出:“關於中國航海圖的精確性問題,米爾斯(Mills)和布萊格登(Blagdon)曾作了仔細的研究,他們二人都很熟悉整個馬來半島的海岸線,而他們對中國航海圖的精確性作出了很高的評價。此外,馬爾德(Mulder)最近還從領航員的角度研究了這些資料。在這些圖上遇有海島的地方,一般都繪有外線和內線,有時還為往程和返程分別畫出了供選擇的航線。「誤差一般不超過5,這對於1425年的舵工來說,可以認為是極好的了。」

  明抄本《瀛涯勝覽》曾記載,鄭和船隊人員有官校、旗軍、勇士、通事、民稍、買辦、書手等,通計有27670人。鄭和七下西洋,每次人數不盡相同,但大約都不少於27000人。同時,人員的分工上也十分嚴密細緻。主要分為首腦指揮人員、航海技術人員、軍事人員和後勤保障人員四部分。

  而1492年哥倫布從西班牙開始美洲航海探險時所率領的船隊僅88名水手,哥倫布航海船隊規模最大時船員為1200-1500人,1497年達•伽馬遠航印度船隊約有170人。1519 年麥哲倫環球航行的船隊水手總數才為268人。

  此外,鄭和下西洋歷時之久,次數之多也遠在哥倫布和達•伽馬統率的船隊之上。

  從1405年開始,到1433年結束,他前後七次遠涉重洋,共歷時達28年之久,而哥倫布航行共4次,前後歷時13年(1492-1504年)。達•伽馬航行2次,前後歷時6年(1497-1503年)。麥哲倫的環球航行始於1519年,1521年他在菲律賓群島與當地人民發生的衝突中被殺死,前後不過兩年。

  分析:

  當時中國的航海技術和人力資源的投入,客觀證明了確實有這種可能。而且七次遠航用了二十八年,即使其間發現了美洲,也不能算是一件很叫人意外的事件。

  政治動機:

  對於鄭和多次遠洋的動機,眾說紛云。例如尋找失蹤的惠文帝,到聯合東南亞諸國共抗帖木兒帝國入侵等等,但比較合理的解釋似乎只是單純宣揚國威而已。理由是如果要找尋一個失蹤皇帝的下落,無需調動如此巨大的艦隊和人力。而聯合他國對抗帖木兒更是不合常理;如果視對方是如此巨大的威脅強敵,明朝也不可能不強化邊防軍力,卻浪費資源去建立一隊「外交使節團」,再加上也不合符中國自古以來的政治外交方針,它從沒有聯合海外諸小國共抗西或北面外族的先例與觀點。此外,如果此假設是成立的,想要包圍孤立帖木兒帝國的話,也絕無反向遠渡到東方的日本的道理。(冊封室町幕府三代裝軍足利義滿為日本國王)

  至於認為當時剛剛經歷靖難之變,國家缺乏足夠資源和動機去探索新世界,更是自相矛盾的觀點;如果這是對的話,那麼當時根本連鄭和下西洋到東南亞這件事,也不可能發生了。

  經濟貿易也不可能是主要動機,明代中國不是歐洲分裂的小國,它缺乏互相有無這個最重要的交易動機。而且即使事實上很有利可圖也好,明朝政府卻沒有意識到。

  分析:

  由此觀之,最合理動機只是宣揚國威而已。讓明朝中國的名字在海外遠傳,那確實有嘗試發現新世界,到達未知遠方的誘因。

  各種遺留的文獻和遺跡:

  這方面確實種類繁多,認為鄭和真的有到過美洲和反對的學者人們,各有各的不同證據。從收藏家劉鋼那張疑點甚多的《天下全輿總圖》,到不準確的「大明混一圖」,又或者最遠只記載到非洲東岸中部的「鄭和航海圖」等等,甚至用紅木造的船隻殘駭,到盛載微晶灰岩,沉沒在加勒比海的平底船,到《弘仁普濟天妃官》碑文的正確解讀或誤解,到美洲人有著中國人的DNA等等,都成為兩方學者的爭論理據。

  分析:

  這些資料其實都非常容易找尋得到,而我不選擇在這裡再次重覆(儘管它可以使本文顯得非常有學術氣息和深度),是因為我覺得作為歷史事件的理解和研究,其實這些都不是重點。

  英國有一位歷史學家阿諾德‧湯恩比(Arnold J. Toynbee),他改變了我做歷史研究與探索時的態度。他的觀點是,歷史學者並不應該是一群機械人,也不是科學家,應該探討的,並不是一件文物,遺跡,雕刻的真偽,不是為了這件或那件出土文物而爭論不休──那其實是考古學家的工作──歷史學者應該是以一個更廣大的角度去觀察歷史,去理解事件的關係,去組織一切。

  套用現在的例子,就很容易會發現,只埋首於那些浩如煙海的出土物件和遺跡之中,是如何的令人們失去焦點了。好像說,當我們認為紅木造的船很可能是鄭和船隊的船隻時,卻遺忘了其實其他中國漁民,海盜也可以是此船的製造者;又或者當我們對《天下全輿總圖》的真實性屑之以鼻時,卻遺忘了即使這圖是假的,也不等於事情沒有真的發生過。這種邏輯謬誤等同如果有人做了一個假的秦始皇雕像放在兵馬俑中間,我們甚至連他是真實歷史人物也不再相信一樣。

  結論:

  這是一份功課報告,責任上我應該找尋各種證據資料,然後填滿這張紙上的空白。我確信這確實是作歷史研究的人必要工作的一部份,對真實史料的追求和實事其是的準備。

  但比起這種抄寫,複製貼上的工作,我更對於歷史學者另一個更重要任務,就是把歷史事件更正確的理解,對因果關係更明確的指出,較有興趣。誠然,歷史學者不是作家,只能有多少材料做多少文章,不能憑空胡亂猜測,像寫小說一樣。可是,研究的文章更不應一堆一堆數據和證供的堆砌。文章中有著自己的思想和創造意念,很可能是更為有意義的工作。

  利用這些觀點,重新審視這件歷史事件的可能性,就清楚得多了。古代不同現代,記錄歷史往往都有著宗教或政治上的原因──這些才是推動當時學者把一切整理,記載的理由。也基於這種緣故,其實古代史是很缺乏一般人文活動,和平民大眾行為的記載,中國歷史尤其明顯。所以才會有人認為,中國歷史一直都只是統治者的歷史,記載的重點往往只集中於跟朝庭政府有關的人物事情而已。

  於是,如果我們真正想探究的,是東方文化和美洲文化有沒有在更早時期曾有過接觸過,只著眼於鄭和一人,就尤如我們只著眼於徐福有沒有到過日本,而不是中國與日本兩個不同文化是怎樣首次接觸在一起般,失去了重點。

  事實上,當歷史記載是歷史人物所推動時,真正的歷史卻往往並不是如此。在鄭和到達每一個海外小國之前,中國漁民,海盜,商人很可能早已把一切地方都踏遍了,他們反過來成為了鄭和艦隊的導遊和帶領者。

  因此,當發現的文物不能證明鄭和是第一個美洲發現者時,它很可能卻證明了中國人(甚至其他外國人也可能是)早已踏足過這塊神秘的大陸。

  作為中國文化的一部份,我們都希望中國人其實才是真正第一個發現美洲大陸的人,但真相很可能是,那只是一種很蒙蔽和天真的想法。不論是哥倫布又或者鄭和,可能他們都只是後來者而已,真正的第一人可能是某位無名無姓的漁夫平民。只是沒有歷史學者為他著書立說,他也不察現他做的事情原來是那麼劃時代的,結果就隱沒在歷史洪流之中。

  但回到這個題目之中,鄭和有沒有真正到過美洲?我的想法卻是否定的,而且理由也不能算是很複雜。

  一隊二萬七千多人的航隊,事件經歷了二十八年,如果真的有到過美洲,又怎可能可以被兵部一個官員(車駕郎中劉大夏),又或者李自成或清兵的一場大火(記錄全被燒掉)就可以完全抹殺?

  即使被視為最高機密,人多口雜,二萬七千多人又怎不會把事情洩漏?即使想像建古代陵墓一樣殺人滅口也不可能。遠航持續了近三十年,需要的專業知識人才其實極多。不顧保持以後出洋的順不順利,只基於保密理由而大殺船員將校,也不是合理做法。

  結果在這種情況下,到美洲的記錄卻完全煙沒,相反到達東南亞以至非洲東岸中部的證據,卻可以保存下來?明朝政府也沒有一個很合理的理由,認為往東才是最高機密,往西的卻可以在民間流傳。

  在以上的簡單歷史問題在得到完滿解答前,「鄭和有沒有到過美洲」這個議題不能變成一個認真值得爭論的真正歷史懸案,而只是一個有趣新鮮的假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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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極

on 12/03/2007 08:40:00 AM in

  在寫這篇藝評的同時,我不住回看電影「無極」的片段,有著難以形容的情感,叫我無言,也叫我遺憾,因為這其實可以是一部優秀得多的電影,今天卻在藝術評價上毀譽參半,也變成大眾傳媒中間的笑柄。(李戈的「一個饅頭引起的血案」我想也是相當有名。)

  看到情節的中段,我第一個感受是衝突,強烈的衝突。這電影的音樂和服裝,畫面都表現獨特美感的同時,情節,人物個性的刻劃和表達,卻異常糟糕,淺陋。這種強烈的對比讓我對電影非常難以形容,也叫我對這篇文章的下筆再三猶疑。

  一般的評論都相當負面,大概是認為眼高手低之類,但問題究竟出錯在那裡?是藝術與商業無法並存,還是做了一個很不成功的藝術嘗試?

  不論是小說也好,電影也好,它們本質就是記載了一個故事,而故事後面,作者有意還是無心,也總有一個意喻,也就是讓讀者想到了甚麼,而那往往是超越了故事本身,伸展向外面的世界,跟讀者自身的經驗,思想等等相關。好像說,龜兔賽跑這故事,背後帶出的含意是超越這場賽跑,而令讀者反思他自己的觀念,人生等等。

  一般來說,我們衡量一個藝術作品時,除了從美學美感的角度去考慮,另一個就是思想思考的深遠了,也就是意喻。

  某方面,陳凱歌確實兩者都有做到的,他做的東西在純綷美感上,很成功。鮮花盔甲的紅,和白公爵無歡的白,都是相當亮麗搶眼的設計。

  至於內容呢?先不論情節合理與否,導演想帶出的意喻也是有深度的,講每個人在命運中的掙扎,無法開口的純然愛戀。得到一切的代價就是失去一切這種矛盾等等。

  可是,為甚麼一般人的評價卻那麼低下,負面?

  無極其實比較像舞台劇,而不像電影──前者是一種很重視意喻和暗示的創作模式。它本質就是不真實的,抽像的,往往用一個劇場佈景的切換去代表去了另一個地方,又或者一件物件可能有著各種象徵意義(像京劇的人物,背後插著旗子,就等於他是一個帶兵的將軍了。)

  但這種強調比喻,暗示的表達方式,換作電影中,就立刻看出了不對勁──電影相對是一種很貼近真實世界樣子的藝術媒體,它未必能承受相似的處理方法。導演用了大量的比喻,例如那個最爭議性的「饅頭」,很可能它的真正身份是「人們最基本單純的信任」,但舞台劇還好,一變成電影,相同的劇情卻只引來觀眾的大惑不解,會想「這個公爵無歡會不會太那個了?只為了小時候一件被欺騙的孩童往事,就一直懷恨痛苦,人格扭曲?」於是作者原來想帶出的意喻就被忽略了,往往只被人嘲笑他寫出了荒誕不合情理的劇情。

  故事創作的基本原理就是「情理之常,意料之外。」導演往往太在乎後者,而忽略前者。很不幸地,這個雖然是愛情故事,用的卻是最令人留意客觀和合理性的古中國政治歷史包裝,於是益顯得破綻百出。例如白公爵武力脅迫包圍王時,王被殺了,即使當時千萬人看到鮮花盔甲的主人做的,但光明的部下跟他出身入死,又怎會反過來相信這種傳言,把他五花大綁,還要私下處刑?甚至不打算把這個極級罪犯送回王城處刑?士兵理應是站在直屬將帥那一邊才對,尤其他是充滿魅力的常勝將軍,一直深受愛載和崇拜。

  這種矛盾和犯駁的劇情,除了反映作者的注意點根本不在於情理之常外,也反映出作者的一廂情願和強勢硬來。為了表達和帶出某個場面,某句對白,就生硬地扭曲每個人物和情節,去「遷就」導演的主觀願望。

  有人曾說,當作品寫出來後,人物就是活的,甚至超越了作者的意願,而向著他們個性和願望的方向一直奔馳。如果這話是對的,導演之下的無極各個人物,恐怕全是死人了。

  主角昆侖起初只是個像野獸一樣,單純只想求生的少年孩子,不懂社會人間禮法,但幾個鏡頭之下,他又變成堅定又有意志,對心儀女子尊敬又仰慕,對主人又忠誠犧性的騎士個性了。前段他還可以疑問「但我不知道王的樣子,誰才是王」這種表示不懂社會世故和階級的話,後來卻又變成一個深情和堅定勇敢的男人。

  又例如那一位常勝將軍光明,幾乎整個電影都表現得像個軟弱的廢物,但起初他卻是很機智厲害的。中段任人魚肉,後段又忽然變得武功大進,連無歡好像都比不上他。

  這些破綻和矛盾的地方真是多不勝數,再多說其實也是無用。只是值得深思,這種堅持營造一些精警對白,一些意喻的表達,而刻意扭曲劇情和人性的做法,真的是一種好的做法嗎?(好像昆侖挾持住無歡,問他選擇放手還是死,為了營造出無歡後來反問「要盔甲還是袍子」這句的妙趣,劇情無緣無故變成無歡召集了一堆人包圍昆侖倆,完全忽略了事件連接的合理性。

  一個故事如果失去了堅實的基礎,它的合理性,那麼即使它有多好的意喻,好多的美感視覺,它還是一個不成功的創作。理由很簡單,因為只要觀眾不相信故事是真的,他就無法溶入劇情,無法得到感動和思想。這方面藝術者跟魔術師是一樣的,如果無法令人相信那個世界,那個人物是真實的,一切把戲也只是枉然而已。

  來到這裡,我們無法不去問,藝術是甚麼?它為誰而做?為作者,還是為讀者?只為作者本身而做,而完全忽略讀者的感受和觀點,那種作品很容易脫離現實,變成了創作者本身的自我滿足,試問寫出來無人能看懂,它再有意喻內容又有甚麼意義?但相反,如果作者只為觀眾受者而做,那麼他又有甚麼自我?跟機械人又有何異?

  這兩種想法在電影上,前者變成了沒人看的藝術電影而後者變成沒內容又重覆的商業電影,是不是藝術和大眾兩者永遠不能並存?

  本質上這種疑問有著荒謬,因為創作者寫的畫的唱的,本來就是觀眾讀者心裡最簡單的故事,最原始情感──生死病死,喜怒哀樂。既然大家都想著相同的事,又怎可能不可以並存?兩者並不是對立的。像在河的中間建一座橋般,這橋是為了讓左邊的人走到右邊,還是右邊的人走到左邊?答案不可能只有單向的,必然兩者都有。

  很可能藝術就是如此的東西。不是單單為了某一個而存在,而是中間的一座橋樑,讓作者走到讀者之中,也讓讀者進入作者的精神宇宙;答案或許是它同時為了兩者而存在的,沒有誰比較高,誰比較低。創作者進入每個人的心靈中,然後帶出更大的空間和世界。

  寫這篇文章之前,也做了一些準備,看過一些藝術評論,坦白說只看了一點就有些頭昏腦脹了。大家往往習慣把本來很簡單的事情說得很複雜,很抽象。作為藝術的創作者,我覺得應該力求把思想和心靈更清楚和具體地呈現才是對的。但很諷刺地,現實中是反過來的,人們彷似覺得只有越解說得深奧奇怪難懂,它就更像有深度的藝術評論一樣。

  前人有一句智慧的話,其實很值得深思:「如果一件事情你無法用簡單的話講清楚,你用複雜的言語也不會做到。」

  這也是正正無極這電影的缺失遺憾,能簡單表達的東西,導演卻變成了故弄玄虛,把它複雜化了。如果他爽快一點,為人物設定比較率真完整的個性,不硬要表達人格深層的自我矛盾面,而把人物的行為變得很突然,超越常規。電影可能會成功得多,也不會出現很多叫人摸不著頭腦的前後性格矛盾。

  總結來看,這電影有著它的獨特價值,無疑它其實很適合做一個學習創作時的教材,不論從正面或反面的角度來看也是。它告訴了我們,追求簡單的創作,堅實情節基礎的重要,也告訴了我們不應為了自己的主觀意願凌駕於故事和人性之上。此外,也表達了,作為全長2小時的電影,其實它未必能承受太多思想的。畢竟電影不是文字也不是強調人物內心刻劃的舞台劇,太多的意喻只會令主題更不清晰,也不會令作品更有深度。像「一個饅頭引起的血案」這種諷刺作品,其實真正的臉孔只是來自讀者對劇情的疑問質疑反映而已。

  比較有趣的題外一點是,這個古代中國包裝的故事,主題卻是傳統中國文化很少談到的男女之間的真愛,可說真的是「西學為體,中學為用了」,後面一段更出現羅馬帝國式的元老院,應該會叫很多重視歷史真實性的觀眾感到哭笑不得。或許全球化最大的影響層面不是經濟,而是文化方面。

  陳凱歌先生是一位很優秀的藝術創作者,我相信他將來總會做出更成功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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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忍者

on 11/19/2007 08:44:00 PM in

  其實這個很平常的漫畫。

  平常的意思不是它不好,而是作者創作的東西其實是一個很典型的故事,那就是少年的友情與成長的故事。

  我這2天假期都在看它,讓我想到幾件事,我覺得蠻有趣的。


  我發現日本人真的很喜歡寫這種努力和成長的故事呢。不論是格鬥的,體育的,生活的,廚藝的,各式各樣都有一個相同的主題。

  就是講人們怎樣從心靈中成長,怎樣面對困難,刻苦努力去突破自己的命運。

  小時候我看這些沒有發現,長大後重看這些類型時,才看到特別的地方。

  表面來看,像火影忍者的故事,其實跟中國的武俠小說是相似的。有著天份才華的少年,基於奇遇,慢慢變強,成為武功很好的傢伙。中國是武學宗師,這裡是被稱為火影的忍者領袖。

  但仔細去看,卻發現其實並不相同。

  大家都有天份才華,大家都遇到奇妙的機遇,但故事描寫的重點其實並不一樣。

  日本人的故事很喜歡描寫人物成長努力,面對困難的心理層面。他們似乎覺得那是非常美麗動人的一件事。成長,突破自己,勇氣面對,努力堅持,都是他們愛寫的題材。

  相反,我拿中國的武俠小說去比較吧(漫畫創作的內容層面,我們連韓國都遠遠不及了,所以無法比較),金庸是表表者,他等於同武俠小說。

  金庸的作品表達了很多思想,但我發現,每個主角的成就,都是建立於「奇遇」這個基點上的。例如張無忌學到九陽神功,虛竹得到七十年的功力。即使是講到憑著自己努力得到成就,得到武功的人(例如蕭峰),也不太會寫他們成長的歷程,進入故事中時,他們已經早已一身強大的武功了。

  相反,例如火影忍者這種日式漫畫中,對主角怎樣苦練,怎樣遇到困難想法子去克服的劇情,是著墨很多的。

  作者往往會寫,他覺得重要的東西。

  但就這件事上,得到成就能力的過程不是我們覺得重要,覺得有趣的地方,結果才是關鍵。相反日本人卻很看重努力進步的過程,往往都很愛寫這部份。

  張無忌在深山怎樣練成武功?一下子就帶過了。虛竹,郭靖我們都說是老實苦功型的人物,但其實在故事中,他們是一個又接一個奇遇而變成的武林高手,而不是真正苦幹型的俠客。

  這叫我疑惑,為何日本文化會那麼重視心靈精神的一面?他們好像把天地萬物,都當成是體現這種精神意志的過程。不論是做日本刀,又或者喝茶的茶道,甚至藝術,他們帶著這種追求完美,那種努力和精神,讓我驚訝又羡慕,因為我從中國文化中卻往往看不到這些。

  我不懂日本文化,我不會日文,我不能真正進入他們的文明之中,那是很遺憾的,在他們文化的根之中,必定有著跟我們中國文化極大差異的地方,我有天必須要找出來。

  我們其實很少努力堅持而成功的故事,我們只有因為奇遇,因為運氣,因為才華天份,因為智力而成功的故事而已。

  第二點很深印像的,卻是作者在講自己的漫畫歷程,有幾點跟我是多麼的像。

  他寫以為自己獲得新人獎了,就等同成為漫畫家了,是多麼的天真,因為他其實跟漫畫家距離好遠,他以為一切都是自自然然的,獲獎就是有實力了。

  但其實並不是,他怎樣也畫不出好看的漫畫,甚至懷疑過自己是不是缺乏才能。

  然後他花了兩年時間,天天看DVD,電影,到圖書館找資料,研究怎樣創作故事,怎樣引起讀者興趣,怎樣使用懸疑劇情,怎樣引誘讀者誤會。他說這兩年來寫成的筆記心得,是個不能給人看的秘密秘笈。

  我當時想,我應該知道他裡面寫甚麼…….因為我也經歷相同的東西,做過相同的事。《面對》也是經歷過,重思深思藝術本質之後出現的作品。

  他曾說看不起漫畫的人既不是藝術家,也不是漫畫家,只是狗屎而已。 囧 這時候我也感覺到那種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人的憤怒。我想他也曾被看不起吧。

  寫故事方面,他比不上尹仁元,但確實已做得很優秀呢,細部做得很不錯。

  (尹仁元是一個大小部份都做得很好,細部漂亮,大部完整氣勢的韓國漫畫作家,他的新暗行御史真的做得很好。

  他說,當一個人有想賣畫的想法時,不論他多藝術,他就是追求娛樂性了。

  他不是寫文字的,他講得不夠清楚,但其實他也發現了跟我一樣發現的東西,就是藝術從來不能單獨存在的,它一定是有讀者觀眾才有藝術。是不是說我們應該只寫他人喜歡的東西?不是。

  而是創造藝術要把讀者也考慮進去,讀者就是反射,就是構成藝術的一部份。

  沒有看的人聽的人感受的人,就沒有藝術。


  第三點是,他曾說,在高中時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大學時很積極的去找。其中一個找他去出版同人誌,四個月了,那人還是畫不好他的部份,才八頁稿件而已。岸本齊史(火影忍者的作者)最後看到那人在電玩店打電玩的背景時,說自己一剎那明白了,那人只是偽漫畫家,不是真正畫漫畫的。

  這種感受我也很相似,很多人說藝術寫作,但其實他們根本並不是,只是我看得更深遠一點。

  就是,其實這條道路好難,誰都想逃避失敗,八頁紙的稿件不是做不出來,但做出來等於去判定自己成功失敗,而當一個人覺得自己必定失敗時,他就逃避害怕了,寧願去打電玩。

  這種心情我也非常懂得。

  今天我在藝術上,其實並不是真的變得厲害了很多,我只是變堅強了。

  我知道我必然會遭到失敗。

  但我也知道,那是人生必經,我總可以想辦法熬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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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悟

on 11/11/2007 08:19:00 PM in

  其實這篇想寫很久了,只是我寫網誌跟我寫小說一樣,近來都在拖,而且拖很大。

  我有一個朋友,她叫月月,之前跟她聊得蠻多的,有次她講了一句話,讓我驚訝又沉思了許久。

  她說,她最討厭其他人自以為了解她,知道她一樣的去說話。

  這是一個令當時的我很意外的話,因為她是朋友,或多或少她都更像「同類」,有著共同的地方,例如大家都很愛自由,討厭虛偽等等。

  但竟然在這件事上,我發現了巨大的不同。那就是

  我從小到大,都不會因為那種自以為了解我的人而生氣,真的連一點點都沒有,甚至覺得有趣,覺得感謝對方想去了解我的努力。

  那是多麼的不同,為何他人會生氣,又為何我沒有?而他人生氣的又是甚麼?

  我才突然發現,一個我從不曾留意到的地方。

  我們活在世上,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我們都希望得到群眾的認同,得到愛,得到理解。

  但同時,原來我們還有另一種願望,就是變得獨特,獨一無二地存在著。

  前者令我們都做一些人家都做的事,後者又偏偏當我們被當成是同一群人時,故意去做一些不同的東西。

  那可算是2種本能又有著矛盾的心靈願望。我們渴望跟人們一樣又不要跟人們一樣。

  第一種是我理解的,因為我從小就是如此深刻地孤獨寂寞的人。我從不覺得自己在群眾之中,於是我變得很追求它。我很想大家不要發現我的不同,把我當成是同一樣子的人。

  於是我唸這間夜校時,我即使懂得課文內容,跟其他人在看事情上,情感上多麼不相似也好,我都竭力隱藏著,把自己裝成差不多的樣子。

  可是我卻沒有第二種的心結--不是說,我很超然高尚,不想自己獨一無二──而是說

  而是說我根本沒有那種心靈追求,我已經是太極端了,我根本沒有恐懼過在人群中我變得面目模糊,失去自己。

  那不是我擔心的地方,於是我衣著普通,簡單隨便,我毫不恐懼我的自我會失去,我的價值因此會流失。這方面我很寬懷安心。

  於是,對待那些認為自己了解我,明白我的人,我一點都不會生氣,而且感謝他們的嘗試呢。我不會覺得他們在奪走我的獨特光環,反而感激他們願意去明白我的心靈。

  有時候,真覺得自己像個外星人一樣,我很想遇到自己的同類,很想遇到人明白自己。

  然後那種渴望,變成一種超越社會禮儀的過份熱情,遇到一個「疑似外星人」時,我太熱心了。

  是的,從月月講那句話的一剎那,我想起的,卻是之前的口罩女生。

  在她的理解上,我的熱情熱心只可能基於男女情愛的追求而已,她可能不懂那種寂寞孤獨情緒的背後,遇到同類時會帶著的熱烈熱情。

  而月月的話也叫我慢慢開始釋懷,我會嘗試不再對這人懷著反感厭惡的心情,事實上對她也不公平。

  因為搞不好,她的強烈激動,也只因為她想保護自己的自我吧?我越懷著遇到同類的熱情去跟她溝通,她就越覺得自己的獨特價值被否定也說不定。

  人真是很奇怪的生物,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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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

on 10/31/2007 04:44:00 PM in

  我近來筆電開始不行了,硬體的問題都會有幾天當一次機的問題。(藍畫面死當)

  當掉沒差,但往往令我當時在打的,又或者跟人說話中途的對話,都無法存起來,就消失了。

  我是一個很害怕失去的人,害怕的程度,我往往只能用先放棄去面對。

  這種害怕的心情,讓我在網路上,一直有把一切都想保存下來的習慣。

  例如說,我跟研,一個我從前的女朋友,就有五千萬字的對話紀錄,還有二百多封信。

  我全部都存起來,當時我很珍惜它們,我很想把一切美好都保留下去,我以為可以直到永遠。我想把每一刻每一秒都留住,有天可以跟對方一起重看,去感受那一份的情感。

  最後她對我不忠,背叛了我,拖拉了一個多月後,就分手了。

  那算是我人生最難受的一段時間,因為我當時還會把一個女生看得很好,很完美。

  那些記錄我沒有再重看,但也沒有刪掉,它們就保留在我硬碟中的一角。不想看它自然正常,但我不刪掉它,卻是希望自己能面對,能接受已發生的一切。

  近來那個騙局,我也因為這種個性,反而保留了一大堆「證據」在筆電裡,結果反而記者在採訪,在查清事情真偽時很方便,我給他們看看就可以了。

  我真沒想過本來為了愛情和珍惜的心情而保留的東西,最後卻這樣子用。

  結果我真的有點改變了,現在我甚麼都不會想存了,就讓一切過去就算了。想保留一切的我,或許真的很傻,如果只要留住回憶,就能留住永遠,留住美好美善。

  或許我從前真的是個,活於過去而不是現在的人吧。

  藍畫面依舊,不時意外奪去我一點記錄;不過也無所謂了。

  或許有時候,有些東西自己心裡知道就好。忘記了的話,就讓它忘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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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正經

on 10/22/2007 02:51:00 PM in

  幾天前上數學課的時候。忽然有些很奇特的感觸。

  女生一般都不擅長數學,也不喜歡它。

  但一般學校,女生們可能還會忍耐死撐到大學,但這裡並不會,因為這是一所夜校,也就是學校在選擇要不要放棄你之前,你已很可能先放棄它了。


  畢竟,來到這裡的人,都各自有他們自己的故事。

  於是,放棄掉數學,完全無心聽講的年輕女生很多。(唯一一個很專心的,始乎是媽媽級了,有兩個小孩子──或許年紀真的會影響一個人的思想行為)

  數學老師是個有點呆的幽默男生,其實他教得蠻OK的,在那麼短的時間他要講完所有東西,他已做得很好了。只是他不可能牽著你的手慢慢走,一課講完的東西不會再講,你一定要自己想辦法去了解它。

  這一來對我沒有困難,二來我從小就是靠自學長大的,這種教學關係對我來說毫無問題──事實上我也是看上這點我才去夜校的。我寧願用時間自己去看總好過在學校發呆八小時。

  可是有些女生並不懂,她們可能期待一個更親切和花時間的老師,期待會慢慢來,於是內心可能覺得這老師教得不好吧?就不太喜歡不太尊重他了。

  不想上他的課,覺得無聊,就三五成群到外面聊天,久久也不回來。(只要不離開學校,它是可以讓學生自由出入的)

  老師也不能說甚麼,就無奈地看著她們離去。

  過了好一會,她們又被送回來了,好像有另一個訓導主任甚麼的,著令她們回教室。

  這時,數學老師問你們去了那裡,其中一個比較有情緒的,就說:「因為你教得差,很悶,所以不想上你的課。」

  老師摸摸鼻子,無奈帶著委屈地笑說:「唸書就是悶的嘛。」一剎那間我很同情他。

  我的觀念是,學習與成長的責任在我這一頭而不是在老師那一頭。老師其實只是一個旁觀者而已。

  但我想,這年紀的女生也不會理解更不會想聽吧?也就沒說甚麼了。

  講到這時,我想說這篇網誌的重點了。

  無聊的數學課,有一個女生跟另一男生走到我後面的位置坐下來聊天。(我已改了坐的位置,離那個口罩女生遠遠的,不太想再坐在她的附近)

  我簡稱她是B女吧,另一個是C男。C男看上去比較害羞,在專心寫甚麼,而B女應該是個比較開朗活躍的人,一直在吱喳的跟他說話,又呵他的癢。

  可能C男真的比較內向或不好意思,沒有怎樣搭理對方,只說甚麼「別弄啦」,她卻說:「唉呀,你別假正經啦」言談間,她又再說了這句話幾次,別假正經。

  當時我的心很震撼,甚至有些慄然而驚。

  原來在這年紀這地方這文化的女生來說,這已是假正經了。沒有跟女生打鬧調笑作一團,沒有主動回應表示好感甚麼的,就是假正經了。

  如果他這樣也叫假正經,那我在她們眼中,恐怕是極度假正經了。

  然後我又開始有些明白了,那個口罩女生怪不得覺得我偽善。

  因為她們不認為有男生真的會這樣子的,至少不認為我會是。

  在我覺得她是個難以想像的人的同時,搞不好我對於她,更是一個無法想像的人呢。我不理解她,她更不理解我,不理解這世上真的有人相信美善和愛還有誠實是生命本來的樣子,應該追求的東西。

  我有朋友當過馬伕(就是皮條客),我有朋友都玩弄女生,我有朋友為女人自殺和他殺不遂,上了報紙上了法庭,我有朋友搶劫,販毒。

  這一剎的我,難道不可以追求美善嗎?不能遠離這一切嗎?我很想用乾淨美善的態度去活著,只因為我懂得這一切是多麼難得難求。

  我又記起口罩女生曾嘲笑我是個電車男,那時候我很想說,當電車男不好嗎?XD 哈哈

  電車男是個正直,誠實,善良,有著愛和純然的男生,他不欺騙,他不打壞主意,那種男生我很想當呢,我很希望自己就是如此的人。結果我當時覺得她好像在讚美我似的。呵呵

  嗯呀,我是電車男推廣協會的人,哈哈。

  那天在教室回目四顧,首次發現,搞不好我在這裡不會認識到甚麼女生朋友,只會認識男生的──而過去,我是反過來的,一般我都是跟女生們比較談得來。

  不過也沒辦法,搞不好我真的老了(笑) 我已不會跟年輕的女生相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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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澱

on 10/15/2007 02:16:00 PM in

  有時候,覺得網誌跟人的生命很像。

  我們一天一天的寫,新的在前面,舊的慢慢往下面褪去。它們在沉澱。它們在被遺忘。包括寫它們的人也忘記了它。

  這些東西慢慢加起來,就累積成了生命。


  我在很早很早的時候,大概連BLOG這個名詞還沒有出現之前,我就寫了一個網誌,大概是10年前。那時候並沒有像無名,Xanga之類的空間,甚麼東西都要自己來,我申請了一個GeoCities的空間,用html語法很簡陋的架了一個網站,就開始寫了。

  但很快我發現自己寫不下去了,因為那時候的我很想把真正自己藏起來,去營造一個美好一點的我出來給大家看。網誌不是我的心靈,卻變成了我的舞台。我只想寫我想給人知道的,我不寫我不想給人知道的東西,例如我真正的痛苦,我的自卑,我的受傷,我的憎恨甚麼的。

  我慢慢變得懶去寫,我當時以為只是懶惰,但其實真相是,經營一個舞台好累,不是做自己很辛苦,也很無聊。

  生命已夠虛假了,為甚麼連寫網誌都一樣虛假呢?我當時發現自己也只是做無意義的事,就停下來不寫了。

  以後我有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都沒再寫網誌了,甚至我以為,以後一生我都不會寫的。因為我沒想過,如果我不偽裝成另一個人,我可以怎樣活著。我沒想過,我可以露出我的弱點缺點,但仍是一個有價值有尊嚴的人。

  直到近來,寫網誌反而變成了一個很不錯的經驗。我對著這張白紙誠實,尤如我可以對自己的生命誠實。我盡力做到在這裡不說謊,尤如我對我自己,我對我的生命也不說謊一樣。

  不過誠實不是一種大家都追求,甚至會相信存在的美德吧?很少人會說,誠實是很重要的事情。

  其實早已知道很久了,但我近來又深深體會到,我跟香港這城市,這地方真的不投緣,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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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分

on 10/09/2007 06:27:00 PM in





一次慶祝中秋的經過和感受

  中秋節是一個節日,節日就是人們跟朋友相聚在一起的時間。

  所以我小時候很討厭中秋。

  小時候我常常會想,會問為甚麼會有節日這種東西,會有中秋節?同學們會相約在一起,為何從不會找我呢?如果沒有節日就好了,沒有節日就不會顯得我只有孤獨一個人了。


  從很久以前開始,我就發現自己沒有朋友,個性孤獨不受人歡迎。我想,這一定有原因吧?但就好像人們做壞事,殺人害人也總有原因般,找出自己性格心理問題,然後分析導致一切出現的原因,其實也是很疲累的事。

  是的,小時候我很愛問問題,但長大後卻不愛了。人們說改變代表了你長大,但我更覺得那是老去。

  所以今天的中秋節,我打算甚麼地方都不去,只留在家中──少年時的我卻不是這樣子的,很努力迎合討好四周的人,大伙去的地方我都去,大伙做的事情我都做,只希望人們不會遺下自己。

  或許年歲漸長也有它的好處,就是對一切慢慢變得接受和不再在乎,可能我真的個性古怪不討人喜歡不會社交,但那又怎樣?我都活到現在了。

  我如常打開電腦網路遊戲,有點漠然地看著自己控制的小人物在遊戲中揮劍斬來斬去。對我來說,中秋就是平日,沒有兩樣。

  這時,我的手機電話卻響了。

  「阿成嗎?中秋節快樂。」電話中的女聲笑著說。

  「嗯,謝謝。」我有點侷促不安地笑著回應。我認得那聲音。她是我從前女朋友詩韻,正在澳洲上大學──這是長途電話。

  「你沒有跟朋友到外面玩嗎?今天是中秋節呀」她問。

  「你知道我的,」我笑了,「我不會交朋友嘛。」

  「唉呀,這樣子是不行的,你應該……」然後她就開始說我了,像從前交往時一樣,她總是想我好,想幫我,常常都唸過不停。

  我沒專心聽,唯唯諾諾的,內心卻想著從前跟她一起的日子。當時我23歲,她17。

  她當時還是中學生,但我已離開學校了,雄心壯志,要當個小說作家。

  然後日子過去了,我和她分手了。她長得漂亮,後來當了空中小姐。跟著又不做了,去了澳洲唸書。

  而我呢?多年來的作家夢並沒有完成,出版社不肯採用。我過著有一天沒一天的打零工日子,也試過長期失業。快30歲人了,近來才回到夜校讀中五。

  生命的變化很大,近年來我們又聯絡上了,不時有聊電話。

  「小說順利嗎?」她又問。

  「不行啊,今天又收到退稿信了。」我聳聳肩。

  「不……不要緊啦,下次會更好。」她聲音變溫柔了,然後又回復咕噪,「你有沒有試找作家教授幫你?能參加甚麼寫作研討會嗎?」曾在社會中工作的她,對問題的處理方法往往是打好人際關係之類。

  我沒有介意也沒有說話。我懂她關心我,只淡淡笑了,「我會理得的,謝謝你。還有,對不起。」

  「對不起甚麼?」

  「從前我們的事。」我說的是最後我甩了她,只因為我當時對一切都不滿足,不滿意,放棄了其實很在乎自己的人。

  「別跟我說對不起,我最討厭男生跟我說對不起。」她哼了一聲,又笑了,「你快努力賺錢吧,用錢來賠償我。而且你變得有錢,或許我以後會再考慮一下你。」

  「我怕我一生都那麼窮。」我被她逗得笑了起來。

  「對了,」她頓了一下,「我12月會回來香港一次。我跟你聊電話是可以,但我才不要見你呢。」像從前那樣,她越想要的東西,她就越偏偏說不想要。

  再隨便聊了一會。她就掛線了,我關掉電腦,走到窗前。今晚是中秋,卻三號風球,沒有姣好月亮,只有黑壓烏雲,微微下的細雨。生命沒有完美,中秋也不例外。

  但我這時卻沒有難過,只想著一件事。

  十二月。

  中秋節是人們團圓的日子,會不會也是我和她再次團圓的開始?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想怎樣,但還是懷著期待,期待跟她再次相見。

  我也感謝,感謝這平淡的一天,這個平淡的電話。雖然沒有慶祝,沒有熱鬧,沒有去甚麼地方,但是我內心還是留下淡淡的,像夢中的霧一樣的若有似無的溫暖觸感。

  老師評語:
  本文既以慶祝為主題,就必須有這成分作主體,至於其他的人和事只能當配角,略寫之。



  她給我的分數是42,滿分100,合格40。她說最高分的同學是61。5分,大家可以問他借來看看。

  內容   19/40
  修辭用語 15/30
  結構    9/20
  標點字體  4/10
  錯別字 扣分 5



  我的感想:

  我的分數大概比我前後左右都要低。我把作文寫成是寫小說一樣去寫,卻得到42,這件事令我感觸良多。

  幸好我不是真的是十幾歲的少年,不然感覺會很沮喪。自己用心做的東西,卻得到這樣的下場。

  但誠如我在置頂上所寫的教育問題,這明顯就是一個例子。

  我寫的東西,不管創意多好,多有情感,真實,多麼懂得去安排劇情對白的流暢,都是無用的,因為改卷有一個標準,在那標準下,誰違反就有懲罰。

  作為藝術創作者,我天性自然求變求創新。每次的人們熱鬧慶祝,已被人寫爛,自然會想寫一個獨特的,與別不同的東西。創作創作,創造創新是在前頭的。

  可是,在追求公平下,我被殺死了,因為比起我所有優點,我不用一般的劇情,不是那種慶祝,就是錯的。我的卻無關的人和事,一個人默默看著天際,一個人內心的慶祝就不能是慶祝了。

  我已長大了,我寫的小說再不夠水平,也沒有低到42分,但我會想,如果原來即使做到這程度,還是只有42分而已。

  假若我不知道教育的真相,不知道它怎樣扼殺人的機會和希望,我一定會難堪絕望。

  那就是我小時候的真正樣子。

  但今天我懂得了,這個教育我必須要想辦法去改變,我們的年輕一代,值得擁有自己的機會,自己的將來。不應該每個人都被迫寫那種千篇一律的假文章。

  另外,講一下題外,這篇真的只是小說創作。因為跟我本人蠻像的 囧 但其實有些地方不是那樣子的。例如我不是要追求人家啦之類。作為一個作品,我自然要寫得有點情意 @@ 才顯得完整的。

  大概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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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詠欣

on 10/04/2007 02:27:00 PM in



  其實這或許是不存在的人,不存在的名字。因為我一直都不知道她是叫詠欣,詠恩,穎欣,還是穎恩。在粵語中,它們發音都一樣。

  也可能沒有機會再知道了。

  這是我很年輕的時候,大概是6,7年前認識的一個女生,曾很短暫地交往過一會。


  但這短暫的記憶卻變成我漫長的夢。

  其實她是我生命的轉捩點,從她開始,我走向正確誠實和美善的方向。

  因為我最後一次跟她見面時,在吃飯的時候,我很誠摯地跟她說,我知道過去的我是不對的,我應該決心做一個好人,去為世界做點甚麼,或許我會寫小說。

  《唯》其實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寫的。

  然後我再誠實地對她說,之前跟你交往時,我還跟另外兩個女生在交往,我真的很差勁,但我以後不會了,我只想自己一心一意對你,不會再做這種事。

  可惜她並不欣賞我的誠實,至少她當時並不欣賞,她只是默默不語的憤怒。(雖然其實今天想,那太當然了)

  她不想再理我,而我也不知道怎樣賠罪道歉,自此以後,我打電話找了她幾次,她都沒有很想跟我說話的願望,關係就斷掉了。

  這是一件我很後悔的事,小時候是後悔自己為何要那麼誠實,長大後是後悔認識她時,為何我不能像現在,當一個真正誠實善良的男生。

  不知從何時開始,她常常變成了我夢中的主角,我夢到最多的女生就是她,像今天。

  我又夢到找到她了,她當了一個醫生甚麼的,我想跟她見上一面,她卻想避開我。我在無盡的樓梯樓層之間上上下下,想找到她的診所。

  醒了後,我決定還是把這件事寫下來吧。

  慢慢地,她不再是個真人,不是愛要小性子,喜愛漂亮東西和音樂的時下女生,卻變成一個我心裡無限美好的完美女子。

  因為還沒有真正的相愛就分開吧?她不再是人,而是一個夢了。

  午夜夢迴,她總是一再出現,我沒有再找她,雖然我仍在ICQ看到她的身影,還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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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網誌

on 9/10/2007 04:28:00 PM in



  其實有時候也頗佩服每天都有東西能寫,可以寫的人,例如呆伯特Dilbert的作者Scott Adams.


  我幾乎每天都會看他的網誌。


  http://dilbertblog.typepad.com/


  可能因為唸書真的沒有甚麼好寫吧?就是看書呀,準備之類的。我也有玩網路遊戲,但那更沒有甚麼好寫了,純綷無聊殺時間。




  那還剩下甚麼好寫的?我連MSN和即時通通都懶得開了,我沒有很想說話的對像和原因。


  在學校的事情還沒處理好之前,也沒有開始寫小說,結果真的蠻空白的,哈哈。就是上課下課,看書之類甚麼的。


  不過回頭想,那不也是每個學生都會有的情況嗎?(笑)


  嗯,我想可能引起話題和內容的重要部份,也就是同學,我是不熟悉的。


  甚至連熟悉的機會也沒有,因為大家都好像沒有甚麼交集?來上課,跟著下課就散了。


  (隨手拿起中國歷史科的筆記)講春秋戰國的各家學術思想,儒墨道法。嗯,我真懷疑當代的學生有甚麼辦法保持強烈的興趣去學習它們,這裡展現給我看到的,只是一堆濃縮起來要背誦的東西而已。


  這種和那種思想其實都無所謂,就是記住它,在考卷上寫下來就對了。


  不過再次,這恐怕也是學生,至少是這個年級的學生的情況吧?哈哈


  在這裡我真有點抱歉,其實我不是懶得寫網誌,我每天都有想要為它寫點甚麼的,但確實很空洞。


  啊,對了,我連續2個星期連教會都沒上了,看來我的心病得不輕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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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的碎片

on 9/03/2007 11:52:00 AM in


  我常常都記得一些,本來看上去毫無意義的東西。

  今次想講的,是很少時候,大概還是小學的時候,看過的一個低成本的英文電視劇。

  大概就是充滿了很多罐頭笑聲的簡單連續劇,講的是一間夜校的學生在班上的故事?主角是他們的老師,一個50歲的中年人。


  這劇集我只看過一次,我完全不記得內容了,大概是典型的,逗趣的,引人發笑的無聊內容。

  但是我卻對最後的字幕結束畫面,記憶猶深,大概在20年後的今天,我還不時憶起。

  畫面很簡單,就是老師下課後,一個人拿著酒瓶在空無一人,孤獨隻影形單在暗街上走著,只看到背景,旁邊是字幕。

  這應該是個笑劇,為何卻有這麼寂寞難過的片尾?

  老師手上的是威士忌扁酒瓶,不時看到他仰頭灌到嘴裡,路邊冷清,踽踽獨行,安靜,有時候卻聽到旁邊樓上的家庭,傳來的說話聲,電視聲。

  對他人毫無特色的最後結幕,卻一直印在我的腦中。此後許多年,我每每都憶起,久久不能離去。

  可能即使在我那麼年紀小的時候,我也會發現,這人跟自己好像。

  我也是如此,跟我有多點私交的人都知道,我其實很會說笑,但同時我又很沉重。我常覺得愛說笑的一面是天生的,但沉重卻是後天的影響。

  但怎也好,我的感受就像那個獨行背景的人,他在學校是個愛說笑的老師,平易近人,下課後卻是個借酒消愁,獨自回家的中年人。

  如果我會畫畫多好,我真的很想把它畫下來呢。

  好了,今天真的到我要上學了 (笑)我變成我自己筆下的阿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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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與藝術的關係

on 9/03/2007 05:02:00 AM in



  這是我快2年前寫的一篇網誌了。當年,我在台灣高雄。


  忽然想轉貼它,是因為我覺得它寫得蠻不錯的,我想讓它在這裡被保留下來。


  原本打算晚上寫網誌的, 但回到旅館後, 真的太累了, 由晚上7點睡到淩晨的1點多, 跟著洗完澡後, 又來網咖了, 先寫一下網誌, 然後繼續寫小說.


  我在聽李翊君的《勇敢的愛》, 她的聲音很好, 而且歌詞也寫得很好, 很有感觸.

作詞:陳偉 作曲:陳偉

是我不應該 讓你不敢愛
過去的 好像回不來
世界沒改變 只是你更遙遠
還有什麼方法可愛
是你沒感覺 還是怕再被傷害
我知道你只想被愛

好想你跟我說你會回來
只有你才是我的最愛
我說不出的話
希望你可以體會明白
把美好的回憶打開
讓我們再勇敢的愛

世界沒改變 只是你更遙遠
還有什麼方法可愛
是你沒感覺 還是怕再被傷害
我知道你只想被愛

好想你跟我說你會回來
只有你才是我的最愛
我說不出的話
希望你可以體會明白
把美好的回憶打開
讓我們再勇敢的愛

少了你的我 還不習慣
曾經有過美麗的未來
When you know you need to go
就放開手 我以為我能夠
不聞不問就讓你走

好想你跟我說你會回來
只有你才是我的最愛
我說不出的話
希望你可以體會明白
把美好的回憶打開
讓我們再勇敢的愛


  再一次很深刻地感受到, 藝術是屬於所有人的, 而不單單屬於有優良藝術創造能力的少數人. 我看到很多人, 他們都不擅於, 又或者害怕去表達自己的感情, 他們就會用歌詞去傳情寄意. 有時候, 人們也會被歌詞的內容而深深觸動. (像我自己.)


  甚麼是藝術? 這個問題我過去一直想了很多. 常常無聊地看旅館電視的我, 近來更有一種體會.


  在一大堆日韓台的時裝電視劇和擁有漂亮男女的音樂MTV中間, 我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地方, 就是大家都好漂亮. 男人都非常帥, 女人都非常美麗. 雖然他們在演的, 是你我他的平凡故事, 但他們的臉, 他們的外表並不是平凡的.


  在藝術者的角度, 我想我必須去解釋一下, 為甚麼藝術者都喜歡用美麗動人的人做對像. 好像我自己, 我小說的男女主角, 都是好看的. 但我這樣做的原因, 其實是因為劇情需要, 和漂亮美麗的東西更有藝術和情感上的感染力, 而不是認為只有美麗漂亮的世界才是藝術.


  我舉一個例, 一個肥胖醜陋的女生哭泣, 和一個美麗動人女生的哭泣. 感染力是不同的, 一般而言, 前者給人的感覺很多時候是可笑的, 最好也只是悲慘而已. 但後者的哭泣, 卻動人心弦, 令人觸動, 想愛護, 想珍惜.


  所以藝術者雖然寫/畫/拍的是大家平凡的故事, 卻選用美麗臉孔的人當故事角色, 就是為了這個原因.


  但一般觀眾/讀者卻未必會懂這個原因, 在這些洶湧的東西之下, 他們往往會以為那才是「真實的生命」, 而真實的世界反而是膚淺庸俗的次品. 那就像一個看太多愛情小說的女生都嫌現實男人低劣, 無法正常戀愛般. 看太多這些電視劇和MTV, 也令我們迷失了, 以為只有漂亮美麗的人才有資格活著, 去感受生命.


  但我不論在理性上和情感上都不同意這種想法的. 理性上, 他們的情愛故事, 悲傷和歡喜, 都是真實的你我他都有的東西. 例如上面的歌詞, 唱的人很漂亮, 男主角也英俊, 但歌中的感情, 卻是最平凡的, 是我自己的感受, 也會是其他平凡人的感受.


  藝術是屬於所有人的, 而不是屬於漂亮的人, 或者懂得的人, 或者有著優秀才華的人,


  而且, 我情感上也無法接受, 像一個多年艱苦受訓的軍人無法接受自己的工作竟然是屠殺平民一樣, 我也無法接受我忍受各種痛苦, 我醉心不已, 我付出全部去追求的藝術, 竟然是這種膚淺的東西, 我無法去相信.


  下次有機會再說藝術是主觀還是客觀, 因為網咖包台時間不多, 我想先爭取時間寫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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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

on 9/01/2007 12:01:00 AM in



  今天跟教會的牧師還有認識的弟兄吃晚飯,我蠻有一種感覺

  就是我跟人總是很有距離,即使我想,好像也無法超越它。

  在遙遠得不曾記起的過去,我的內心就像一座建了寬厚護城河的城堡一樣,無人能接近。


  有時候我甚至無法分清,我究竟想孤獨呢,還是不想。總之它就出現在我的生命裡了。

  網誌也一樣,我不想去打開自己的心,就一直都不寫。儘管我是多麼喜歡寫東西,儘管我可能有很多東西都可以寫也好。

  其實蠻內疚的,我對於那些願意對我好的人,我感覺到內疚,因為我實在太冷漠了。

  有我MSN的人都知道,她往往要主動叫我,而我卻很被動從不會叫人。事實上那有點糟糕,但個性就這樣固定了。

  我也想自己變得熱情一點,但當我主動去叫人時,我就忽然甚麼話都想不到,也不知道講甚麼才好。

  我其實會好奇,為何自己會變成如此。是因為害怕自己被討厭,所以都不主動找人?如果對方找你就是想跟你交朋友,沒找你,我卻猶如當成是一個不再想交朋友的暗示一樣。

  不過回想起來,更可能的是對方以為我這種被動態度正正想暗示如此也說不定呢。

  小時候我非常聰明,卻是個獨子。不知道怎樣跟人相處的我,一直以為聰明就是一種會被喜歡的東西。因為爸媽都讚美這個我,親戚都覺得這個小孩子很優秀。

  沒有兄弟姊妹,沒有差不多年紀的鄰居,令我小學一年級就完全不懂跟同學們相處。我以為他們也會跟父母一樣,喜歡聰明的孩子。

  於是我努力表現自己的聰明,結果只令同學覺得我很驕傲看不起人,是個很臭屁的傢伙。

  不幸地,我當時沒有發現,我的態度令我被孤立,令我離群,我也沒有長輩在旁邊告訴我,於是我的學校生涯很糟糕。

  沒有朋友,被排擠,被攻擊,很孤獨。我很討厭上學,更討厭人,因為他們都只會傷害我。

  長大了自然明白這一切都是自找的,但那種情感和思想卻銘記於心,自此我變得很敏感,很留意我有沒有已被人討厭了。

  過去,就是一張在褪色,變黃的信紙。我的過去也是一樣,它不重要,但誰會想到,它的影響會如此深遠?把心藏起來,就不會受傷了。不去親近人,就能保護自己了。

  所以我對近來那件事,張友銓的事那麼難堪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其實我正在克服自己的心結,想不到這世上竟然如此自私的爛人,無所不用其極地利用一切機會,利用身邊所有人。他的一個遊戲,卻令他人一直在努力的東西,變得有些化為烏有了。

  他不會明白,一個自私地只想自己的人,不會明白他人的痛苦和受到的傷害。

  真討厭,這篇網誌竟在想起他的時候完結,我真的不想再提起想起這個如此不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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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家

on 8/28/2007 02:28:00 AM in




  其實前天就坐飛機回到香港了,睡了很多。

  我發現,我變得想念這裡,喜歡這裡,香港的一切忽然間都變得美麗和漂亮了。

  那聽上去有點好笑,但這件事對我也有不少的改變呢,或許其他地方也沒有比較美麗。

  或許答案其實不在於地方,而是在於自己的心境?我覺得我又好像學到了一些奇妙的東西。


  我發現,連我上教會,我也無心專注去聽他們講甚麼,很誠實地說,我更多時候覺得他們講的話是不可信的,不了解的。

  我確實有了影響了,只希望這種灰暗的想法不會把我吃掉就好。

  我覺得自己更愛我媽了,真的,我發現她真的很好,對我很好。

  明天開始要去圖書館,找合適的書還要看,蠻多事情要做的。

  不知道為甚麼 我很謝謝來這裡看我網誌的人,有時候我寫的東西比較多比較有意思,有時候卻很平淡。

  但你們都看了,所以很謝謝你們,我的網誌其實有時候很無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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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斷了

on 8/26/2007 06:58:00 AM in




  這個夢其實很奇怪,算是荒誕的。(一部份)

  我夢到自己是個很漂亮女生的男朋友,她愛我,我卻沒有甚麼信心留得住她。

  在夢裡,我比較像個普通的男生,又或者我本質其實就是?

  我好像在跟第三者,一倌朋友講跟她的往事。


  在夢中我是個十幾歲的少年,,一班朋友在一起,女友也是其中一個。漂亮的她,從來都朋友之間的注視點。大家都繞著她團團轉。

  不知何解,她卻只喜歡平凡的,普通的,沒有突出地方的我。她熱情,主動,多話,討人喜歡。

  自然朋友間很多都暗戀明戀她了,但她卻把心放在我身上,於是他們恨得牙癢癢的,而我也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我好像並不值得得到她的愛。

  有天,大家在大廈天台之類地方,晚上坐在一起聊天。

  年輕人嘛,你總有太多想跟人說的話和太多時間。相反現實的我老了,應該沒有那麼多話想說了。(笑)

  就在中途,有一個喜歡她的男生,忽然冖僴,說你握著我的手吧。她不懂意思,就照做了。

  然後他縱身的往大廈外面跳,他像要跳樓自殺。

  她死命拉住他的手,但那人已垂在半空中了,她一鬆手那人就會掉下去。

  這時,發生很哥怪的事,但也唯有在夢才會發生吧?

  那人的手斷了,他掉了下去,卻及時在下一層樓跳進來,沒有掉到下面。

  斷了的手,像一個壞掉的玩具人機械人一樣搖盪著,沒有血,甚麼都沒有。他就此失去了他的左臂。

  他立刻被送上救護車,開往醫院。我和女友都在車子上,他躺著。

  我問,你為何要這樣做,他說,他只是想用這條手臂去證明自己的愛。

  忽然間,我有點羡慕。我說,我很羡慕你,你至少找到一個方法去表明你的愛和付出。

  她覺得有點啞然又感動,但就像其他漂亮的女生一樣,她的生命中充滿了太多人家給她的感動了,她同情憐憫他,卻沒有太大的情感。

  車子開動的途中,這人沉沉睡去了,我跟她一直在聊天,跟這件事。

  忽然間,她說,我們那個好不好?她指的是做愛。

  幹嘛啦。

  我忽然有點想要啊。她說。

  我皺眉,搖搖頭,說不要啦,就在這人旁邊做這種事,他醒來看到一定很傷心的。

  那時候我覺得很同情他,我不想傷害這男生的心。

  她嘟嘟嘴巴說,哼,你不要就算了。



  夢就這樣子醒了。

  記下它,倒沒甚麼特別原因,我常做夢。只是這夢帶著的身份,帶著的旁觀者氣息,很有趣,就寫下來了。

  我的夢是真實又是奇怪的,奇怪在於,它是如此的真實。

  幾乎完全不會有甚麼奇怪的事,奇怪的東西,就像一面鏡子後的另一個不存在的世界一樣。

  回憶從前,我憶起我走上寫作道路,也是因為我曾想起的一個夢呢。

  夢和我,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我回到香港了,只是昨天累,沒寫網誌,晚點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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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惰

on 8/22/2007 01:11:00 PM in




  這幾天,被一種很難解釋的怠惰感覺所影響,就是甚麼都不想做,有點混吃等死。

  連網誌都沒怎樣用心寫,有點內疚。家裡亂亂的,也不整理。

  而我,也快回去香港了,25日的機票。

  這樣子也好,還有2,3天,我就回去了。


  我會想念好的事物,然後去忘記不好的。

  我啊,我不知道你是誰,我不知道你為何會看這網誌。但是我還是愛你們,喜歡你們,儘管我不知你們是誰。

  這兩個月過得很快,而已出了這種荒謬又悲傷的鬧劇。可能也是因為它令我怠惰吧。

  但我知道我不能夠一直如此,這次我要認真的唸書,這是我一生都沒試過去做的,就是擁抱我全部的能力,不辜負神給我的全部禮物。

  過去,我都是用我的能力去偷懶,而不是真正善用它們。我也懶對給予我這一切的神。

  真的,謝謝你們,謝謝在電腦前正在閱讀網誌的你們,你們留下的支持和溫暖,我都很感激。

  我要去打掃家裡了 囧 交收房子時,太淩亂也有點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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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

on 8/20/2007 04:29:00 PM in





  昨天我竟然沒有寫網誌,會不會令人想到,我跟女生約會了?(笑)

  答案是沒有 一_一 (爆) 只有便當陪著我,哈哈

  如果說為甚麼昨天沒有寫網誌,我也不知道

  沒有看書,改了一點自己的面對。


  感覺有時真是有點好笑,我曾那麼拚命把它寫成像消耗品的流行大眾小說,現在反過來要寫一些比較有思考性的句子在裡面。

  其實小說,真的也有階級之分,某些題材和結構,因為長時間寫的都是那一類內容,於是被人看不起,然後造成了一種固定的想法。

  好像武俠小說就是矮了一點,而網路遊戲小說也一樣。我想人們在第一章「發現」它是網路遊戲小訰也是原因之一。

  事實上,它其實不是,但也沒法了。你只能做一個作者的份內,寫一本人們肯看,肯出版旳小說。

  畢竟,用最流行的消耗品型式去寫傳統小說,沒人試過,也沒人做過,我是第一個,被誤會也是正常的。

  總之 = = 寫作真是一條你別靠它吃飯的不歸路呀,我有點覺今而昨非了。

  雖然,要呻吟,輪不到我,我已比很多寫作者幸福,至少在巴哈,有不少讀者喜歡我的作品,我已很幸運了。

  (搖頭)我真想人生順利一點,一票人寫作出小說,怎麼偏偏到我卻感覺那麼難。賺點小錢而已,像普通人打工的收入水平都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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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吾二

on 8/15/2007 01:13:00 AM in



  當看到自己的網址忽然從5千多變成1萬多點閱時,我覺得我應該利用一下我殘餘的新聞價值,去讓更多人知道好的東西 = =@m (指)

  其實呢,我不是甚麼特別的人 @@ 我不知道在看這篇文章的你 怎樣知道這裡的 但我可以說 我做的事其實很平常 很普通,就是喜歡一個人,然後完全相信她,很認真地對待關係,如此而已。


  誠然,我是被騙了,我受了傷害,但我總覺得,這樣子去相信對方是好的,儘管明顯地我相信錯了人 = =!

  這時,我很想講自己在台灣的一件小事。

  當時我還不知道是騙局之前,我一個人默默的等待,內心很寂寞,我四處逛逛,我沒機車也不懂路,朋友曾帶我去台北車站一次,所以我還是懂去那裡。

  我買了紅茶和雞排(雞排真是台灣一種很不錯吃的東西,便宜又大塊,香港都沒有)

  然後我看到了她們,一對街頭賣藝的女歌手。她們叫獨一吾二。

  可能街頭藝人在台灣很普通,但在香港卻是很罕有的東西。

  她們唱歌很好聽,卻幾乎都是全盲的瞎子。


http://tw.myblog.yahoo.com/ihug-seven/article?mid=197&prev=201&next=168


  我當時很激動,她們經過很多病痛,很多辛苦,做了好多次手術,但她們都熬過去了,卻站在這裡唱歌,做她們覺得最美麗最喜歡的事情。

  那麼我呢?當時我確實有著意志消沉,女生的事固然困擾,但小說的事卻是我的心魔。

  我已很用心去寫,而且讀者反應也很不錯,為何這樣子出版社都沒回音?為何出一本小說都那麼難?

  我心裡很鬱悶,難堪,疑問。像每個懷才不遇的人一樣,我也有著氣惱和感傷。

  但我看著她們唱歌,一直的看,一直的聽。

  她們並不悲傷,她們沒有自怨自艾,她們努力克服生命的一切,她們堅強又勇敢,她們愛唱歌,她們喜歡音樂。有人聽也好,沒人聽也罷,她們還是一直唱下去。

  那麼我呢?我今天寫小說還沒有出版社肯要,是一個挫折,但比起她們,我的艱難辛苦又算是甚麼?

  剎那間,我好像又得到了好多力量,是的,我很艱難,但誰不是?她們也一樣,但她們還是勇敢地活下去,還是勇敢地唱歌,而且唱得很好聽。

  看著她們,我很想走上前去,想跟她們說話,但我國語很糟糕,而她們剛好又視力不好,我寫字我很懷疑她們看不看得到。

  這時,我深刻感覺到那種無法超越的距離,我很想謝謝她們,謝謝她們的聲音讓我有回了面對困難的勇氣。

  我後來又去聽了幾次,我很想走上前去,但我並不敢,可能很好笑,就是羞怯吧。我不怕去孤身去一個語言不通的陌生國家,不怕上一間大學要求評理,我不怕上警察局,我不怕面對一大堆記者,我不怕看著鏡頭上電視。

  但我當時卻害怕走過去,或許在我心裡,我覺得她們非常美麗和美好,非常的純然和勇氣吧?有點像一種自己很羡慕的光芒。

  有一次,我在她們身邊刷過,就在站前地下街,我來晚了,她們的表演已完了,我卻裝作路人一樣,就這樣走過去......但其實我是特地為她們而來的。我覺得害羞,沒有勇氣,只想遠遠的看看就好了。

  她們真的是很努力唱歌的人,我真的很喜歡。

  我的新聞只是一段鬧劇,我只是個普通的男生,我想趁大家還對這新聞八卦時點進來,卻看到這個小故事,這對其實很讚,很有勇氣和堅持,唱歌很好聽的女歌手。她們比我這個鬧劇故事有價值得多。

  就是這樣了,我當了一天的名人,我用我剩下的點點人氣和被注意的機會,希望也能讓她們的努力和付出,得到留意。

  很快的,這鬧劇和我,都會沉寂,一切歸於平淡,但至少在這之前,我很想她們也被人看到,那麼

  那麼我至少還算是個有點用途的人 (微笑)

  每個星期六或者日,都可以在站前地下街或者華納威秀與新光三越中間的地方,聽到她們唱歌,有興趣的人一定要去聽聽看 http://blog.xuite.net/f1235/ujdg/10411243







你好

剛才不經意在搜尋資料時
卻找到了你寫下的這篇文章
我是獨一吾二裡的那位高個
看了你的文章 忍不住不要回應你
因為我記得你
從你第一次來聽我們唱歌時
我的視力比另一位好一些
雖然平時不太會去注意到觀眾的長相
但對你卻有幾分印象
因為你留長髮 還有的身型和我一朋友很像
所以你第二次出現時我也不小心發現了
那時我的搭檔的男友有告訴我們
說你是香港來的
過幾天看到新聞上的你
感到萬分訝異
知道你必然是很傷心的
而那一次擦肩而過
我居然也發現你了
但和你一樣
沒有勇氣多說一句什麼安慰彼此
人生中有許多的意外
有苦痛 有美麗
就如我想 若不是病痛給我的折磨
我可能無法成為一個積極活在當下的人
我想 那些意外 其實都是老天安排好的行程
要教會我們很重要的事
學會了 以後就不會再跌倒了
希望你能看對生活中的挫折
感情是很磨人的
但不經歷錯的人怎知道誰是對的那人呢
祝福你
你仍是美好的
就像分手快樂的歌詞中說的
沒人能把誰的幸福帶走
自己才是掌握幸福的主人
謝謝你的分享
若還有機會來台灣
若還有經過台北車站地下街
要記得過來打聲招呼哦
因為如果你換了髮型 我肯定是無法認出你了

seven 於 December 11, 2007 11:20 AM



Seven

  你好......其實我看到你的留言幾天了, 但我有
點兒激動, 我不知道回應甚麼好
  我很高興 很高興 我內心的感受,能讓你們知
道,我真的很謝謝那天的偶然. 你們的聲音, 在無意
間, 給了我力量, 也給了我勇氣.
  這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 我寫下這篇文時, 我完全
沒想過有天你會看到的.
  真的, 真的太好了
  這是一種我無法用說話去解釋的溫暖和動人, 每當
我憶起, 我內心就覺得它們充溢自己的心胸
  我不知道下一次再來台灣是甚麼時候, 但我真的沒
想過, 這樣偶然的一次機會, 咬著雞排的我, 會遇上你
們, 還有給我那麼多力量和勇氣的聲音.
  很有趣的是, 原來我很羞怯害怕, 不敢走上前說話
時, 你竟然也認出我來, 卻也覺得不好意思, 不敢說
話...感覺 你竟然也認出我來, 卻也覺得不好意思, 不
敢說話...感覺真的好像小說劇情啊 XD 哈哈
  這件小事, 我知道真相後, 真的笑了很久. 原來你
早已知道我的故事了
  我有傷心過, 大概是還在台灣時, 剛知道真相的那
幾天吧
  我發現, 我的傷口一定很深, 因為原來, 我對那一
段感情, 我很少去看, 我在不經意間迴避了.
  即使現在,也是如此。
  謝謝你,真的,謝謝你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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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雨 於 December 13, 2007 05:22 PM




加油
一起加油
人生是如此美好
就像看見雨後的彩虹一樣
雖然我的一生中 能看見彩虹的時候不多
但曾經目睹 這造物主最美麗畫筆勾勒出的線條
心中總會心滿意足的告訴自己
夠了
就像人一生中能遇見一個讓你奮不顧身去愛的人一般
曾經美麗
就不枉此生了
而我們的相遇
雖然短暫 卻為彼此留下一個溫暖的角落
等待回憶的剎那 亦是令人充滿感謝
這樣 也很足夠了
加油
會有專屬於你的幸福在前方的

seven 於 December 26, 2007 09:59 PM



Seven

  謝謝你的祝福︿︿
  從小到大 我好像只看過兩次彩虹,一次是小學的
時候在操場時,另一次卻是幾個月前,坐回去香港的飛
機,我望向窗外,就看到彩虹了。
  我常常都好想追求永恆 因為我是個很沒有安全感
的人 所以甚麼事情 我都想永遠留住 我珍惜所有東
西。
  但另一方面 我卻甚麼都不敢擁有 因為只有你不
曾擁有 才不會有可能失去它。
  畢竟我想 我也有很多屬於我自己的心靈問題吧 
(笑)
  但真的謝謝你 我很喜歡你們唱歌 真的很喜歡呢
  再來台灣的話 ︿︿ 我一定來找找你們的。
  但願你們都快樂幸福 一切美好 我也會努力的 
我會努力做好我能做好的 也不要辜負神給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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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雨 於 December 28, 2007 03: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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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夢

on 8/11/2007 12:34:00 PM in





  今天又做夢了。

  考慮了一會,在想要不要寫下來,因為夢到的,又是另一個我不知道的女生。

  我常夢見女生,而且都是我不認識,不知道的人。她們各有不同性格,身份。

  常夢又常寫,人們會不會以為我是個不專情的怪人?(笑)


  但又想,網誌本來就是給人填上自己內心的廢言,也就無所謂了。

  她是一個穿著白色校服,長髮,文靜溫柔的學生。性格害羞,跟朋友一起拍照時,卻寧願當拿相機那個,那就不用把自己也拍下來了。

  她中史不錯,中文成績卻很差,在想要不要補習。

  是個平凡普通又善良的人。

  我跟她坐在公園的長椅上,我說:「我感覺到我要醒來了,我要走了。」

  她說:「嗯......」

  「謝謝你,真對不起,我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多麼的想留下來......回去又要面對那件事,他......」

  「別想,你忘了嗎?我們別想這些事。」

  「我真想永遠留下來,我不想回去。」

  她微笑了,「那你豈不變成你小說筆下的人物嗎?那本將要寫的小說,不就講差不多的事?」

  「也對。」

  「給我一個名字吧,在你離開前,給我一個名字。」她頭依偎在我肩上。

  「靜,你覺得好嗎?」

  「但你不是有個朋友也叫這名字?」

  「不要緊,我覺得這名字真的很適合你。願你以後生活都很好,很快樂。」

  「你也是。」

  於是我就離開了,又或者夢醒了。


  夢代表了一個願望,一個冀盼.......我多麼的想,有善良美好的世界,有善良美好的人。


  有時候卻覺得離我好遠,騙我的人,出於他自私,傷害,無情。他不懂得自己做的事是多麼大的錯。

  他不會明白,這世界本來已夠惡劣,他不應該再加重這種悲傷。

  而我,卻是他行為的受害者。

  大家都不快樂,大家都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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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做了一個夢

on 8/08/2007 04:20:00 PM in



  我是個常常做夢的人,夢多到我會想在網誌上開一個類別。真的是個非常多夢的人。

  只是有趣是,我的夢都是真實的,而不是天馬行空那一種。

  大概我活在另一個真實的世界,晚上,行人,鬧市,商店,我抬頭,會看到雲,月亮。

  我會跟人說話,跟不同的人來往,認識。


  這種真實某方面也是令我有著強烈情緒波動的原因,它讓我覺得好像常常在跟人離別。

  有時候我醒來會想,我的夢是不是全是假的?我離開之後,我夢中認識的人,還會過得好嗎?

  真實,虛假,本身就是一個哲學一直在深究的主題,而我好像更常常要面對它。

  夢在人醒來後,就會褪去,留下的,是日光下的玻璃碎片,閃動著光,隨著空氣,像冰塊一樣消失。

  人腦結構是會把夢忘記的,雖然我也不懂為何,就是會很快記不住它,除非你在醒來時不斷不斷的回憶。

  長久的做夢,也令我可以探知到自己內心深層的意識與願望,我變成了一個會解夢的人,不是算命或神秘主義的那種解夢,而是理解做夢者的心的那種。

  而今天,我夢到了一個女朋友,但我不知道她是誰,我很平常的跟她交往,跟她的朋友們相處,通電話,逛街。

  但她是誰呢?我嘗試去找尋她的影子,我想知道她是誰。

  或者她是誰也不重要,為何我會夢到她?

  難道我真的那麼寂寞,需要一個人去愛自己,理解自己,對自己親密?

  但我不想也不敢交往了 (笑) 真的,像情書中,男藤井樹的朋友說,自從看到男藤井樹墮山而死後,他對爬山已恐懼了,不敢了。

  我有點像如此,我也覺得恐懼了,我一往無前地愛了很多個,很多年,我今天,終於覺得,有點沒有力氣了。

  愛情是你起初覺得會填補你心靈空虛,令你覺得充實,後來卻挖掉你,毀掉你的東西。

  這真是我的深刻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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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on 8/07/2007 08:58:00 PM in



  當一個人在床上看很艱深的書,往往等於你會睡著。

  而我近來常常睡著。

  睡著帶來了夢。

  夢帶了我的父親。


  我是單親家庭,我爸爸離開了媽媽,在美國跟人結婚了。

  他常常都想我過去,說香港不好,美國才好,來跟他一起生活吧。

  我沒有認真,只是維維諾諾。他都說,正在幫我辦居留,要很久很久。我有點求之不得,因為那就是最好的擋箭牌,因為它我可以名正言順地不用過去。  

  但今天,我忽然夢到了他,他說辦好了,你來吧。

  然然間,我發現,一直都拋在我腦後的問題,變得如此迫切,但不是我住在那裡的問題。

  而是我跟我爸的感情關係。

  醒來,我好傷心,原來我是很愛他的,很愛他的。我也很愛我爸,但我一直以為我很恨他。

  夢總是讓我誠實,總是穿過我的護甲,露出我的情感裂口。

  我知道我永遠被他改變了,因為離異,我沒有安全感,我不相信愛情,儘管我一直在追求它。

  我知道他改變了我的生命,尤如我的出現也改變了他的生命一樣。



  爸,我也很愛你,真的。我也很愛你。我一定是你兒子,怎樣也是的。

  我忘記了在我長大的時候,你已在老去,我也愛你,我要試試去珍惜我還擁有的一切,但願不會太遲,但願我多年的冷漠沒有傷了你的心。

  我也愛你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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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很好看

on 8/06/2007 04:28:00 PM in




  不知道有沒有人像我一樣,喜歡看百科全書?

  你點啊點,都會帶你去不同的地方,然後看到很多有趣的事。

  這時候,我真的很感謝我生於現代,知識從來都是得來容易的,古代我想難得多吧?

  這世界真的很美麗美好,為何我總是知道得那麼遲?又或者說,為何我總是懷著不快樂的心情去看待世界?


  或許我真的要改變,而且已經改變了。

  這令我想到寫作,有時候我也搞不清楚,是改變了的我寫出作品,還是作品改變了我。

  像《面對》,像我昨晚剛寫的《7-11》(這名字很普通 但我懶得想一個不普通的名字)

  有時候覺得,我寫出來的東西真的很適合自己看。(笑)

  從佛洛伊德的角度,這算不算是「超我」?他籍著我在進入藝術創作中的機會浮現,然後把事情告訴我?

  真的,那感覺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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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

on 8/05/2007 12:31:00 PM in




  今天早上起來,如常的看看巴哈自己的小說討論串有沒有留言。


  忽然發現,自己也改變了。


  很久很久以前,在這篇小說剛開始貼的時候,我並不愛看它,甚至覺得,巴哈並不是能貼小說的地方。



  但現在,我卻變成不時看看,有沒有讀者留下隻字片語。


  比起過去,我更相信了自己。我知道我總有很多東西是做不到的,但同時我也知道有一些東西我做得到。


  這篇小說,可說是我對自己寫作能力最懷疑的時候寫完的,會懷疑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投稿香港的徵文比賽失敗。


  這個後來公佈出來的得獎名單和故事,我才發現,其實這是一個政治化的宣傳手段,而不是一個純然的藝術創作。


  這樣講不是想說得獎人名不符實,而是政治正確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它的題目是香港,但真相是要大家寫一個有特色的,討人喜歡,遊客感興趣的香港。


  但我筆下的城市,卻是個悲傷,絕望,孤獨的地方,也就是唯這個故事。


  但當時並不懂得,打擊蠻大的,因為最誇張是,入圍的作品十五個,有些連作品標題都是用廣東話寫的。


  下筆時連廣東話都避免不了,我很難想像它是很嚴謹的作品。


  但竟然它入圍我卻沒有,哈哈。


  第二件事,令我打擊的,就是當時那個虛假的女朋友黎嘉琳,一直都不愛看不肯看我的寫作。我以為是我寫不好。


  現在當然懂得,她只是想利用我而已,我的寫作跟她有甚麼關係?


  但加起來,確實是我人生對寫作最缺乏自信的低潮。


  但幸運地我走出來了,低潮令我成長,我心裡想,只要這次失敗沒有擊倒我,我知道我一定會做得更好,更堅強地走下去。


  而事實上確實如此,面對的創作,令我走了一個新的方向,怎樣結合大眾流行文學的創作方式,配合傳統的主題。


  我做得比我過去任何一次都要成功,我知道,我確實更堅強地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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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on 8/05/2007 03:41:00 AM in



  看著自己寫的網誌,慢慢又多了一篇,忽然發現,我也有一個令我往日不寫的原因。

  就是作為文字創作者的我,對寫每一樣東西都要求很高,期望自己每一句都是獨特又出眾的。

  於是人會累,呵呵

  累就不想寫了


  或者我可以想到甚麼就寫甚麼,像現在。

  這種夢囈式的下筆很有趣,至少對我來說是新奇的

  長時間的文字創作令我寫東西都是那麼嚴謹,要求,這反而叫我有點奇妙的感覺

  怎也好,我想說的幾句話就剛好到這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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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卡沒到期 心卻好像到了

on 8/04/2007 08:54:00 PM in




  今天,跟朋友阿昌在電話中聊起來,講遊戲甚麼的。

  這朋友好多年了,10年以上了。

  像我跟任何朋友關係一樣,往往都是聚少,離多。

  聊到電玩,WOW,說起從前一起玩的日子,很懷念。


  像想找回過去甚麼似的,我忍不住又去買月卡。

  呃,買了後,才發現,還是不能一起玩。

  怎麼說呢?電玩就是一種,你把你寶貴的青春拿去燃燒的過程。他的人物等級太高了,而我才是新人。

  那等於甚麼?就是跟我一起玩很難,加入他的公會也做不到,因為那個公會是職業型的,就是為了變強,拿好裝備,一群人走在一起互相利用的那種。

  於是,我自己一個人砍砍怪,然後我忽然想

  或許真是時候到了。

  我已沒有那種熱情熱心。

  身邊還有一個瘋狂叫我帶他的陌生玩家(感覺好像是只有11歲的小男孩),我的遊戲熱情早已變成負數。
  原來,我已變了嗎?

  或許有些東西,已不能回頭。阿昌更在意的,可能只是自己玩的世界,自己的人物。

  或許,唯有回憶是美麗的。

  我寫的小說唯,第一句是說,這是一個有關過去,現在和未來之間關係的故事。

  現在我會想,我會不會有一個新的生命,新的開始?我會不會有一個,跟過去脫離關係的未來?

  或許人生重來,這次我會有很多朋友,跟很多人都沒有距離也說不定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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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前言)

on 5/09/2007 01:33:00 PM in

  前言:
  你點進來了,你點進了這個討論串。
  在開始小說之前,有沒有想過,我想告訴你的,會是一個怎樣的故事?我這個作者又有甚麼話想對你說?這會是一個奇幻包裝的戀愛言情故事嗎?還是一個少年英雄的屠龍斬魔歷險?

  你會這樣想,是自然不過的事,畢竟這裏是網路遊戲的討論區。
  我先在這裏賣個關子,不直接告訴你將會看到的是甚麼,但我可以保證,它絕對不是你現在腦中正在猜想的這種那種小說。
  這是一篇我寫得既痛苦又激動的小說,它改變了我,又或者改變了的我寫出了它。我希望到最後的最後,它同樣能為你帶來一點甚麼美好的事物,一個美好的記憶。
  另外,如果你看完後,覺得寫得好,想更多人看到,請給它一些回文和GP。這對我並沒有實質的好處,但卻可以給其他還沒看過的讀者一個也看到的機會,不然它在這個每天流量九十萬的遊戲版,會消失得很快。
  就這樣了,碎碎唸完畢,看小說吧。


                              阿雨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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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00 - 05)

on 5/09/2007 01:30:00 PM in

●00●


  以下我要說一個故事,我的故事。
  「這是有關甚麼的故事?」你不禁問。
  在回答你問題之前,我先提出另一個問題。
  你覺得是活著的人,死去的人,還是半死不活的人最悲傷?
  「這是甚麼怪問題?」你笑了,不懂回答的你只能選擇微笑。

  這故事裡有兩個人,第一個人早點死掉應該比較好,另一人能活得很好卻選擇了死亡。
  「那你是誰?故事其中一個人嗎?」你又問。
  我沒說話,抽一口煙,微笑了。
  有很多問題是不需要回答的,好像這個。


  現實可以是一種很假像,很脆弱的東西,剎那間就消失了。古人有一句成語叫「鏡花水月」,就是形容這種虛假。
  可是,至少它還有鏡也有水,是真實存在的物體:有時候,「現實」可以連這些都沒有。
  例如網路遊戲就是這樣子。
  我有一個名字,陳子徹,當我在那個電腦虛擬世界裡面時,那是我唯一的,剩下的「真實」。
  那遊戲的出現,某方面很新穎先進,人們並不是坐在電腦前打著鍵盤,而是在家裏戴上特製頭套合上雙眼,五到十分鐘後,就會在那個刀劍魔法的幻想世界裏。你會看得到裏面的彩虹,摸得到地上泥土,呼吸到晨間空氣,聽到森林鳥鳴。你敢的話,拿刀子戳自己大腿,還會覺得痛,看到鮮血湧出來。當然,真實軀體還在你家裏,一切好端端的。
  但另一方面它又很老套掉牙,大家都看過很多科幻故事,進入另一個虛擬世界,早已被人認為是科技進步一定會發生的事情了,這又有甚麼稀奇古怪?
  這想法是錯的,而且錯得離譜。
  如果知道後來的真相,如果知道這根本不是個遊戲,我不會進去的。
  任何人都不可能會。

●01●


  那虛擬世界世界很大,自然有很多人。人又分成兩種。
  第一種叫「玩家」,是來自現實世界的平常人類。第二種叫「居民」,就是一直活在遊戲世界裏面的眾生。當遊戲被設計創造出來,變成真實時,他們也同時出現了。
  「居民」是普通人,他們就是人類在現實世界的倒影──生老病死,痛苦快樂,歡欣絕望,成功失敗。
  本來玩家也是一樣的,只是遊戲推出市面前一剎,設計者下了一個決定。
  就是把每個玩家都變成超人。
  他們只要鍛練身體一天,就有居民做三年艱苦修行的成果。身手動作快如閃電,敵人再急速的揮劍,在他們眼中也像電影慢鏡般緩慢。再複雜冗長的魔法語言,手勢,也能毫不費勁全記在心裏,運用自如。
  玩家是遊戲世界的精英貴族,擁有全部條件的天才。無需經過像居民那種漫長努力,成果就在眼前。
  玩家甚至可以請求電腦,也就是遊戲管理者(Game Master 簡稱GM),把他們本來臉容身體改變。於是男變成俊男,女變成美女。
  而且他們也不會衰老,更不會死亡。即使意外死了,遊戲系統也會給他們一個新的健康身體,重新復活。繼續享受這種優越勝利的人生。
  就如設計者估計那樣,這遊戲大受歡迎,無數玩家每天湧入。
  於是生命就不公平地,分成兩級。生下來就注定要當勝利者的玩家,和其他經過掙扎努力還是一事無成的居民。
  玩家看不起居民,而居民也敵視對方,所以居民與玩家之間,絕少溝通,更難建立起甚麼真正友誼。
  不過任何事情總會有例外的,好像露依和阿徹。
  露依是個居民,如果她活在現實,她可能是研究生態平衡的科學家。但在那個虛擬網路幻想中,她卻是維持萬物秩序的德魯依魔法師,看的是天象,感覺到是大自然的氣息,跟動物為伍。
  阿徹是玩家,是個劍術高強的戰士,當然他現實中另有身份。
  多年前某次偶遇,讓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人變成朋友。雖然近年不常見面,他們還是有著書信往來。


  對阿徹來說,是手上這封信開始了後來所有事情。
摺好的信紙被打開,裡面的故事也由此刻開展。
信紙是平平無奇的白紙,乾淨雪白,上面字跡端正秀麗,出自女子手筆。
這封露依寫給阿徹的信,短短幾行,談到近況日常,瑣事雜項,還有一些關心慰問,但在結尾處,她卻拜託對方幫忙一件事,一個相當離奇的要求。
  它離奇之處不在於內容,而在於露依拜託的對像──他自己──可算是全世界最不適合幹這種事的人。
  阿徹坐在碼頭上,默默看著手上那張被海風微微吹起的信紙,又看看眼前無盡青藍的天邊海洋,嘆了口氣。
  這時,天邊角落一隻麻雀小鳥,沿著空氣滑翔,輕巧降落在自己身後五公尺地方。牠身上噴出一堆濃煙,把自己重重罩住。煙散開後,麻雀不見了。卻變成一名年約二十七,八歲的高挑女子。
  「阿徹,我的信你收到了嗎?」女子皮膚微藍,眼睛大大,鼻樑幼細挺直,一頭長髮。兩耳戴著圓形大耳環,嘴角有兩顆小小的尖牙,赤著兩足,身上粗布長裙,掛著顏色鮮艷的不同紋飾,繩索,符咒,裝扮像原始部族中那些下降頭,祈福請神的巫師。
  「你說呢?可以當沒收到嗎?」阿徹沒回頭看,只對身後的她揚了揚手上的信。
  她抿嘴一笑,坐在他旁邊。「我有點不放心,所以親自來一次。依你的個性可能把信丟掉,騙我說寄失了。」
  「我的個性可沒那麼壞…..只是…...露依,你認識我那麼久了,真的覺得我這種人,會是這件事的適合人選嗎?」阿徹苦笑,搖頭嘆了口氣。「你根本是在為難我。」
  「你算是那種人啊?讓我仔細想想。」露依敲敲自己的頭,作出一個沉思的樣子。

  阿徹是個衝動又簡單的人。
怎樣的衝動和簡單?如果一個問題可以簡單地用拳頭解決,他不會複雜到用說話。
  「和平與溝通??我當然喜歡了,」他會瞪大眼說,「所以才要把劍架在敵人頸上,迫對方更熱愛和平,跪下來求你跟他溝通。」
  「拳打腳踢膝頂頭撞」之類在阿徹眼中也不是暴力,而是一種......讓對方重新把說話講一遍的手段,通常這樣子之後,對方再把話講一遍時,內容往往令他感到非常滿意。
  
  「不合適,」她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確實絕對不合適。」
「那你還要我做這種事?」他拔出腰間長劍,遞給露依。「為何要這樣整治我?你用它在我頸上劃一下,給我個痛快還比較好。」
  「嘻嘻,別這樣,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露依收起了笑容,正色道:「你要保護的那個人,並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個......玩家。」
  「玩家?你怎認識的?我從沒聽說過。」阿徹心中一凜。「我也很久沒再遇上其他玩家了。」
  「所以才需要你,她或許同時會拜託你一件事,而那事......這世上很可能只有你才能辦到。」
  「不會吧?她自己不是玩家嗎?有甚麼做不到?」
  「其實我已說太多了,」露依困擾地搖搖頭,「詳情還是請她本人親自解說吧。你照她的說話去做就好。」手掌溫柔拍拍他手背。「我不認識任何人有足夠能力處理這事,所以唯有請求你。」
  阿徹臉上紅了紅。「別說這種客氣話,大家是朋友,你的困難就是我的困難……只是我不懂,除非敵人是一大群玩家,不然還怕甚麼?你調派手下去保護她就好啦。」
  「不行的,她的困難是我所有軍隊加起來都幫不了。」
  「奧格瑪的二十萬狼騎兵團都做不到?」
  「做不到。」
  「好吧,我扛下來了。我不知道她有甚麼麻煩,」他膽大豪氣地笑了。「但如果所有軍隊加起來都做不到的話,我倒想挑戰看看。」
  談完正事,兩人慢慢把話題轉到各自的生活上。
  「我要結婚了。」露依幸福甜蜜的微笑。「婚期大約是今年的十二月。爸爸說要把婚禮弄得很盛大,要幾十年後人們仍會記得,仍會談起這天。」
  「跟那一個?」他故意問。
  「別說得我好像有很多個未婚夫似的。」她扁扁嘴,「自然是他了。」
  「哈多爾嗎?我當天也要來湊熱鬧。我很久沒見過他了。」
  「可是......總覺得會看不到你。」
  「怎可能?你的婚事是頭等大事,我答應你,上刀山下油鍋我都會來的。」阿徹不信地搖搖頭。(最後他發現,即使自己可以上刀山下油鍋,卻無法再做到這個承諾了)
  「對了,阿徹,你在神界的生活好嗎?」露依把阿徹當成是行走在大地的半人半神來看待,所以他的現實世界,她卻叫「天上的神界」。
  「近來有回去一次,還不是一樣無聊。就是上學測驗,回家做功課。」
  「我們相識有十年了吧?你還沒高中畢業嗎?」
  「那邊時間跟這裡不一樣。我在這裡待再久,回去還是在相同的一天。」他向大海吐了吐口水。「不過我倒想現實世界快點過去,我又被老師罰站了,總是針對我,說我課文背不好。」
  「呼,能叫阿徹這麼大勇大能的英雄罰站的人,一定不簡單,你老師難道是宇宙的主神嗎?」她有點驚訝。
  「哈哈,他只是個愛說之乎者也的糟老頭子而已。你忘了嗎?在現實世界,我和其他玩家都沒有能力的,不會魔法,不會像閃電一樣快速的劍術,只是普通人。」
  「但你們有不用馬拉動就能自己前進的馬車,也有神奇的魔法盒子,有很多小人住在裏面。」
  「那叫汽車和電視機。」他笑了。「另外,現實中還有幾件事想跟你說說的。」
  「又是那幾件嗎?打球扭傷腳,兩個朋友因小事吵架,還有收到鄰班女同學的情信。」
  「我跟你講過了?甚麼時候的事?還是你學會了讀心術?」
  「你幾乎每次從神界回來,都跟我重覆講這幾件事,你沒留意嗎?」她意味深長地看著阿徹。「又是因為神界的時間沒流動過嗎?」
  「或許吧......看來我真有點發昏,完全不記得有講過。」阿徹尷尬地笑笑。「可能睡不好,近來睡覺都做夢,有人快要死的夢。」
  「夢到甚麼?」
  「很古怪,我夢到......」他站起來,看著遠方。「船到了,要跟我來,和你朋友打個招呼嗎?」
  「不,我看還是不要見面比較好。」她顯得猶疑。
  「為甚麼?你們不是朋友嗎?朋友之間見一下很正常吧?還是有甚麼奇怪原因?」
  「你很多問題啊。」
  「只因為你都神秘兮兮。」
  「問題,問題。我們的生命都擁有太多問題,但總是太缺少答案了。」露依抬頭默默遙望遠方,身邊湧出一陣濃煙,把自己層層包住。她又變回麻雀了。阿徹並沒有挽留,只看著變成小鳥的她,在澄藍天邊勾劃出一條完美曲線,然後往東南──也就是奧格瑪──方向筆直的飛。
  每個人記憶裏,總有些東西已忘記,也有些東西還清楚記得。例如阿徹已無法記起他和露依是怎樣變成好朋友,也不記得自己有沒有曾在心裏偷偷仰慕喜歡過這位俏麗,溫柔的女生。但他仍記住大家──哈多爾不久也加入──的共同歷險時光。那時自己仍對冒險生活充滿好奇興奮,出入大小藏寶洞穴,廢棄宮殿,遠古遺跡,三人出生入死,同渡患難。哈多爾後來成為奧格瑪王國某公爵,公務繁忙分身不暇,露依一直很喜歡他,所以也陪伴在側。共同探險尋寶的日子,阿徹以為會時間會永遠停留的美好日子,也悄悄沒有了,無疾而終了,只剩下這些遙遠,昏黃的回憶。
  另一樣永遠記住的東西──當時他卻不知會永遠記住的──就是那天的一切一切;那包括她消失在其中,藍得叫眼睛發痛的晴空,這個海鷗飛翔,潮水朝夕拍岸的長灘碼頭,還有她微微掀起的嘴唇,飄動的柔和長髮等等......會記住倒不是因為它們奇特古怪,而只因一個單純理由。
  那理由就是,當阿徹事後回看,原來這天跟他和他朋友永別的那天,是多麼的接近,近得無法呼吸,近得好像連悲傷難受,痛苦感觸都來不及。

●02●


  船上。
  船是一艘破舊的木製帆船,阿徹擠在上上落落的乘客中間,抓住一個用毛巾洗刷甲板的水手,問:「這是從米奈希爾港駛來的船嗎?船上有沒有一位年輕女人?」
  很不幸,水手卻是一個剛賭輸錢的水手,情緒惡劣的他正想找人發洩:「女人?關我屁事?還在你眼長在屁股上?自己不會找唷?」
  「老兄,不用那麼心浮氣躁的,」阿徹親熱地摟著他肩頭把他拉到一旁,像好兄弟般笑嘻嘻說話:「你選一個,第一是告訴我她在那,然後我讓你自己乖乖繼續洗:第二是我幫你洗──我抓住你頭髮,把你的帥臉當成是毛巾,在甲板上拖來拖去──我敢保證事後船會乾淨得連船長都認不出來──我拖到覺得無聊不好玩了,會再給你一個機會講出這女人的位置。你喜歡前者還是後者?」
  水手從那忽然變得像鋼鐵般堅硬,快要把自己肩骨捏碎的手掌中知道,這人不是說笑的。於是賭輸錢的晦氣水手立刻又變成痛得冷汗直冒,滿臉堆歡的水手,回答:「大爺想問甚麼,小的都很樂意講出來。」
  「我要知道一個人在不在船上,她名字叫李影瞳……又或者叫小瞳。」
  「啊啊,我知道,我當然知道,這位高貴的小姐就在餐室。」水手現在已進化成充滿服務精神的熱心水手,熱情得像在兢逐「航海業最佳服務態度獎」的獎盃──如果世上真有這鬼東西的話。
  阿徹甩開水手後,往船艙方向走。
  船艙狹窄,走廊陰暗,腳下發霉木板吱呀作響,空氣都是潮濕海水味道。在盡頭有一道門,他微微推開,探頭進去。
  他的目標很好找,已過了吃午飯時間,晚餐又嫌太早,這裏只有一個人。
  一張陳舊木桌前,有位身材瘦削嬌小的年輕女生伏在上面,醉眼乜斜看著自己,嘻嘻傻笑:「你也要喝嗎?這蘭姆酒味道很好。」面前橫七八豎放了不少酒杯。
  阿徹不以為然搖搖頭,問:「你就是信中說的那個小瞳,對不對?」她依舊嘻嘻笑,不停打嗝:「我不是小瞳,難道你才是嗎?嗝......這是甚麼幻想世界,喝酒真的會醉,嗝......」
  阿徹拿出信紙,一字一字的唸:「請阿徹你跟著她去四處遊山玩水,沿途保護她的安全。」他抬起頭,看著她道:「我不知你真正目的地在那裡,也不懂為何找我這種不會應付女人的人來保護你。但事情既已決定了,我希望沿途都安安全全,你也別做愚蠢或危險的事。還有,」阿徹決定先來個下馬威,這樣才能把她管得貼貼服服,不亂生事,「還有你背後一堆大包小包的是甚麼?你是搬家還是怎樣?無用的東西給我丟掉。」
  「甚麼?丟掉?不行,都很重要的!」她對阿徹冷漠態度完全不以為忤,兩手按住行李,好像他就要來搶似的。「你不懂女生都有很多必要的東西嗎?」
  「那好吧,只扔掉不必要的。」
  「全部都是必要的,非‧常‧必‧要。」
  「很好,」他撿起一堆二堆行李,扭頭就走。「走吧,今天我幫你拿,明天開始,東西全部你自己拿。」
  走出船艙,就是晴朗天空。下船後,她卻停住腳步。
  「頭好昏,休息一下好嗎?」那女生找個能靠背的碼頭木桶堆前坐下來,捂住臉。
  「酒醉很不舒服?」
  「有一點。」
  「不會喝酒的人就別喝。」阿徹心軟了。
  「嘻嘻,下次請在人家喝酒之前說,別在事後碎碎唸。」過一會,她揉揉眼。「我好些了,扶我一把,我想去旅館睡睡......嗝」伸出了纖幼的手掌,讓阿徹握著輕輕一拉。
  這種形容有點叫他害臊,但觸摸到這女生的手時,阿徹卻像觸電一般,內心不住悸動顫抖──這種忽然的情緒他無法理性解釋,只感到她手有甚麼東西正沿著自己手臂直通心臟,快要叫他想起,回憶起甚麼,但他茫茫然的,不懂那是啥。
  他忍不住看著她臉。
  臉孔蒼白缺乏血色,但兩頰卻泛起醉意紅暈。嘴唇柔軟鮮嫩,眼睫毛修長,鼻子幼幼的,長髮垂肩。身穿黑白橫條的長袖針織衫,白色碎花及膝裙,矮跟繫帶涼鞋。
  「你的衣服......」
  「怎樣?好看嗎?」她轉一了圈。
  「不是好不好看的問題。」阿徹又大搖其頭。「這是中古世界好不好?進來之前,你沒跟GM要符合時代的衣著嗎?例如灰布長袍之類。」
  「有啊,但我不愛穿,一點也不漂亮。」
  「好吧,隨你喜歡。但......」他抬眼默默看著她眼睛。就如她名字一樣,最吸引阿徹注意的,卻是她黑白分明的瞳孔,靈動流盼,在眼眸深處似有甚麼在閃動,像會把人迷住似的無法把視線移開。
  「阿徹先生......」她語聲溫柔。
  「怎樣?」
  「可以不一直盯著我的臉嗎?」
  阿徹臉在發紅,慌忙把目光移開:「不......我......你......我們是不是曾經見過面?你看上去好像有些眼熟。」
  她愣了愣,然後喃喃自語:「天啊,老天,拜託。」
  「又怎了?」
  「那個,」輕輕拍了拍他肩頭。「如果你想搭訕我,找話題,我不介意。但能不用這種幾萬年前的開場白呢?這句太舊了吧。」
  「不不!!我......我真的覺得好像見過呀!!」阿徹臉頓漲成紫紅色。
  「不過呢,」她繞著阿徹轉一圈,輕咬指甲在觀察。「肌肉挺結實的,應該合資格當我的傭人和保鏢。」
  他臉開始扭曲,嘴角一翹,諷刺地乾笑:「我好像還不知道自己變成了誰的傭人和保鏢。」
  「現在你知道了,你就是我的傭人保鏢,要幫我揹東西,有危險時要懂得主動衝上去幫我擋著,」她手反在背後,仔細打量著他臉孔,輕咬嘴唇:「樣子也算是不過不失,我給七十分。如果表現良好,回到現實世界,我會考慮一下要不要給你我的手機號碼。」
  「我不想理你了,你自己照顧自己吧。」他扭頭就走。
  「喂!喂!你怎可以這樣,等等我!」她氣喘吁吁追上去,兩手勉力拉著的一堆行李在地上吋吋拖行,「你答應過露依要照顧我的!」
  「我有說嗎?早忘記了,我只是個記性不好又愛搭訕的無聊男人。」他走得更遠。
  看到他沒停下來的意思,小瞳忽坐在地上,兩手捂住臉,大聲道:「是,我知道,我很麻煩很討人厭。沒人會喜歡我!唯有自己孤獨一個人在荒野亂走,然後遇上強盜之類,被他們一刀殺了。」說到後來,已語帶哭音。
  阿徹心裏一軟,回到她身旁蹲下來,安慰道:「不會啦,我會保護你的。」
  她低頭按住臉,一直哭泣:「你才不會,那時候我一定又惹你生氣,跟著你自己走了,然後遺下我一個,不巧又遇上那些強盜搶匪甚麼的......搞不好在殺之前,他們還會撕破我的衣服,然後......然後......」
  阿徹臉紅到去耳根子,大聲道:「好好,我向你起誓,怎樣也絕不會扔下你的,可以放心了吧。」
  「真的?」小瞳霍地抬頭看著他,眼睛興奮又明亮閃閃,卻一滴眼淚都沒有。
  阿徹立刻發現自己被欺騙了,站起來轉身就走,「說話收回,當我沒講過。」
  小瞳卻用兩手抓抱住他一條大腿,不讓他離開,「不行,你已發誓了。做人不守諾言,你是那門子的戰士?」她對周圍大喊:「來人呀,大家快來看呀,看看這個說話不算數,所謂戰士的人呀......來人呀。」
  「好好」阿徹慌忙伸手掩住她嘴,「別再那麼丟臉好嗎?我會守承諾,好嗎?但你也要聽我話,別亂招惹危險。」
  「OK!你說甚麼我都願意聽,千萬別扔下我,我很乖很聽話的。」她兩手垂在身前,像個上台演講的小學生般,鞠了一躬,「以後還請阿徹大爺你多多指教。」
  阿徹悲哀地嘆口氣,把她行李全揹在後背,「走吧,我先帶你去旅館。」

●03●


  「這小鎮叫甚麼名字?」小瞳跟著阿徹,沿著一道用鵝卵石舖成的小路慢慢走,兩邊是樹木,低矮簡單的兩三層平房。
  「奧伯丁。至少在夜精靈失蹤之前,他們都這樣叫這小鎮。」
  「失蹤?這是一個怎樣的地方?」
  想聽這裏的故事?
  嗯,想。
  但聽完後,晚上會睡不著覺,還是要聽?
  呵,不會的,你說吧。
  城鎮被叫做城鎮,是因為有人住在裏面。沒有人在的城市,即使建築依舊聳立,陽光仍然普照,一切卻變了樣子。我們叫它做廢墟。而奧伯丁從城鎮變成廢墟,只用了一天時間。
  傳說中的夜精靈有尖耳朵,藍眼睛,講發音奇特的語言,但沒有人類看過他們,至少仍在世的人類沒有一個看過。
  許多許多年之前,可能是一百年,又或者幾百年之前,第一個發現事情不對勁的是往來人類村莊和這城鎮的行商。他感到不對勁,不是他看到甚麼,而是沒有看到甚麼。
  那天很安靜,或許安靜也是太溫和的形容詞了,那簡直像墳場般的一片死寂。沒有鳥叫沒有蟲鳴,從城門走到城中心,看不到一個人。鎮上一點異常都沒有,房屋沒有損毀,樹木沒有傾倒。甚至走進屋裏,會看到桌上有喝到一半的紅茶,彷似人只是暫時走開一下似的。
  走遍全鎮,也沒有人,窗子打開,門戶隨風輕輕搖晃。
  三個月後,人們發現曾經盛極一時的夜精靈族,就在一夜之間從整個世界完全消失掉。不單奧伯丁,從達納蘇斯到阿斯特籣納,從菲拉斯到薩籣納爾,從此沒人再見過半個夜精靈。
  即使事情是多怪異也好,奧伯丁附近的農夫村民卻沒有花太多心神去研究原因──他們已有太多自己的問題了。連年的戰亂,飢荒天災已迫使他們喘不過氣來。漸漸,這死城被失去家園土地,流離失所的人類難民所佔據,各處築起自己簡陋的屋子,砍伐森林,開墾田地,他們是第二代居民,安居樂業。
  當時無人會猜到,他們其實並不是唯一的居民,還有些「東西」一直在那裏。
  不知道是那個村民首先發現的,每到半夜,在寂靜空氣中,會飄來一陣陣若有似無,輕微得像低語的說話聲,好像有人在互相講話。仔細的聽,卻完全不知在講甚麼。話聲中夾雜了嘻笑,打鬧碰撞聲,嘆氣,哭泣。
  然後有村民陸續的神秘消失,有時一年幾個,有時候幾年才一個。起初只有小孩,後來也包括大人。失蹤的過程千篇一律,就是忽然毫無預警地,那人半夜醒來,不發一言一語,兩眼發直,看見認識的居民也不打招呼,獨自走向鎮外的森林深處,永遠失去蹤影。
  說他們自此失去蹤影也不準確,因為有不少村民──例如狩獵維生的獵人──都聲稱在森林中看過他們。
  即使失蹤了五年,十年,甚至幾十年,那些人好像跟失蹤時候差不多。小孩沒有長大,大人也沒有衰老。他們有時候獨自一個站在遠處看著獵人,有時候卻三五成群,像木雕一樣平排站著,不說話,不作聲。
  其實他們是不是看著自己,獵人也不敢肯定。因為那些人並沒有眼珠,眼眶中間黑漆漆空無一物。有時他們會對著獵人笑,嘴巴張開,裏面沒有舌頭,牙齒,只有黑暗,甚麼都看不到的黑暗。有經驗的獵人都會裝作看不到,快步離開。
  「的摩,丹開斯望,豪南康規爾。」不止一個村民半夜在鎮上走動時,聽到身後冒出這句完全不知在講甚麼的話。講話的人聲音柔軟動聽,似是個年輕女人。但鬧鬼的傳聞太盛了,他們都不敢回頭看,急急跑走。
  的摩,丹開斯望,豪南康規爾。
  到訪調查的學者收集各村民的口供,反覆研究,推斷那應是古精靈語,翻譯成人類語言的意思是
  「請問你能回頭看看我的臉嗎?」
  你問我有沒有村民曾經真的回頭看看?沒有,至少能回來把經歷講出的村民,沒有一個選擇回頭。

●04●


  「真恐怖,」小瞳靠得越來越近。「這一切是真的嗎?」
  「誰知道呢?又或者只是村民用來嚇走想侵略這土地的外來者的謊言。」阿徹指了指前面,「到了,我們的旅館,我一直也住在這。」
  推門進去,首先嗅到的是麵包香氣。天頂垂吊著一個圓木架,上面插滿了手臂粗幼的大蠟燭,把四處照得一片明亮溫暖。木架下有幾張木桌,放了酒杯,碗碟和盤子。
  阿徹走到火爐壁旁邊的櫃台前,對台後的旅館老闆說:「請為這小姐準備一個房間。」
  老闆五十多歲,身型肥胖,禿頭,笑容可掬,搓搓手答道:「非常歡迎。」拿出一本沉重陳舊,似是帳本的東西,翻了翻,問:「名 子?」
  「小瞳。」
  「全名?」
  「李影瞳。」
  老闆霍地抬起頭,臉色刷白,「這個......我必須通知警衛了。」
  「怎了?」阿徹問。
  「你進來之前,我剛收到暴風城警衛送來的這個。」老闆把一張紙遞給他。

  這是一級緊急通緝命令。
  李影瞳。女性。年齡不詳,但不會超過三十歲。人類。外型不詳,據稱長髮,瘦削身材。
  如有任何人士發現此疑犯之蹤影,請立刻聯絡當地的警衛隊。

  阿徹反覆檢查通緝傳單,看著它右下角,道:「這是軍情七處馬庫斯處長的印章,是真貨。」
  「那......我要被抓走嗎?」
  「我跟他有點交情。他有點陰沉,卻是個講道理的人。奇怪了,怎會抓一個小女生。」阿徹轉頭對老闆道:「這人只是碰巧同名同姓。不可能是警衛要找的人。」
  「我看不會那麼巧吧......」老闆有點怯懦。
  「如果你敢通風報信的話,」其實阿徹也沒把握是不是真的弄錯,以策萬全,決定恫嚇一下,「明天奧伯丁居民會發現他們奉公守法又可敬的旅館老闆的屍體,被人倒吊在樹上晃來晃去。好了,現在快給我準備一個房間。」
  「知情不報再加上窩藏罪犯,我一定會被處死的!」老闆臉孔縮作一團,急得快要哭了。
  「有點腦筋好不好??,」阿徹指著小瞳,「你看她這像個罪犯嗎?!」  
  怎知老闆回答:「像呀......她一身奇裝異服,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誰一看都知道不會是好人......」
  阿徹得氣往上衝,眼像要噴出火來,一手扯住老闆的衣領,吼道:「你說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現在就先把你打到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他正要揮拳,卻感到襯衣在背後被甚麼東西扯住了,回頭看見小瞳正怯怯伸出手,輕拉住自己衣擺一角。她聲音低低嚅嚅的:「阿徹,你別這麼衝動......不要打人嘛,來嘛。」像是央求他聽從自己說話似的,又輕輕拉了一下。
  阿徹扯住衣領的手不禁鬆開了,小瞳走在老闆跟前鞠躬道歉:「對不起,我......他把你嚇壞了,我不會住在這,你不用害怕......只是,」她向窗外漸漸變黑的天空看了一眼,「只是......時間已經不早了......能睡在旅館門前嗎?我答應你明天就會走的。」
  「這恐怕......」老闆沉吟道。
  阿徹平靜地搖搖頭,「請你快拒絕她吧,那我就有籍口打碎你的下巴了。」
  老闆連忙改口:「這恐怕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他回頭時,小瞳已拖著她的行李,默默地往門的方向走。
  「這真的沒問題嗎?你睡這裏不怕危險嗎?」阿徹跟小瞳兩人坐在門前石階上,他看著她低頭把玩手指。
  「當然沒有問題啦!你把我看成普通女生嗎?我是一位法力強大的牧師!」她開朗的笑,從行李中拿出一本書刊雜誌翻來翻去,「這是我從現實世界帶來的遊戲攻略,有牧師這職業的能力介紹......」像個被老師叫起來背誦課文的學生般,小瞳呆板地一字一字唸道:「牧師是一個可攻可守的強大職業,除懂得最優秀的治療魔法外,還會使用心靈震爆,暗言術痛,心靈尖嘯,心靈控制等厲害法術......」唸到這裏,她轉頭問:「甚麼是心靈控制?」
  「就是像催眠之類的東西,可以叫人做任何事。」阿徹嘆口氣,「還有,你以為『法力強大的牧師』是從樹上忽然長出來的嗎?即使你是玩家,也至少要經過一個月的艱苦訓練。」
  小瞳只留意他說話的前半,一臉天真欣喜,「是催眠唷,牧師好厲害啊......不對,應該說是我好厲害啊,那我還怕甚麼啊?」
  阿徹搖搖頭,轉了另一個話題,「對了,為甚麼暴風城王國要通緝你?」
  「我......我真的不知道,我連暴風城在那裏都不知道。」她低頭又變沉鬱了。「我甚麼都沒做過,才剛剛進入遊戲不久......」
  「馬庫斯是很難纏又麻煩的對手,他負責暴風城王國的間諜,暗殺,破壞等見不得光的工作,為安全計,從現在起你不要離開我的視線範圍。」他站起來,「今天我們早點休息,明天我會再好好『說服』一下老闆,直到他肯跪下來哀求你住他旅館最好的房間。」
  「阿徹!」她語氣帶著責備,「那老闆很可憐的,別再欺負他了,我甚麼都不需要,睡路邊就路邊。」
  「倔強嘴硬的女人。」他丟下這句就走了,回去自己的旅館房間。
  天黑。
  在漆黑寂靜之中,阿徹躺在床上,思前想後無法入睡,站起來打開窗廉一角,偷看她。
  小瞳把衣服雜物舖在地上當成是床,像蝦子般瑟縮睡在上面。晚上天氣變冷,她翻來翻去睡不安穩。
  在昏黃街燈映照下,遠處的她細小柔弱,突然叫阿徹有些難過。那一個女生要睡在路邊都不可能好受的,之前的開朗天真,他想或許只是偽裝吧。
  小瞳也真的不好受,但她睡不著的原因卻跟要睡大門口和天氣寒冷等等無關,而只因內心一個秘密,一件必須做的事,一個長久日思夜想的願望。
  在那一天,命運轉捩點的那天,她心痛得像要被撕碎,自此她哭過無數遍,淚水都快要流盡。現在願望終有達成的可能,一切還有希望......即使路途還遙遠,但已叫她異常激動,無法成眠。
  這時,身後大門被慢慢推開,小瞳反過身來,揉了揉還沒有適應強光的眼,阿徹高大的身影就在自己前面。他欲言又止站了好一會,卻最終甚麼都沒說,坐在旁邊。
  小瞳等了一會,看他沒作聲,就開口問:「你......想問我被通緝的原因?我真的不知道。」
  「不是的。」他搖頭。
  「那,你想告訴我晚上別亂跑嗎?我不會的。」
  「也不是。」搖頭。
  「你忽然要知道我跟露依怎樣認識嗎?」
  「不,」繼續搖頭。「我......我只是想問問你冷不冷?」剎那間臉又紅了。
  她微笑了,「只是這個嗎......有一點。」
  「我不能看著一個小女生在外面受寒受冷,」阿徹看著別處。「自己卻安穩睡在裏面。」
  「倔強嘴硬的女人現在又變成小女生了?」
  「好了夠了。別把那句放在心上好嗎?來我房間睡吧。」他連忙補充:「我意思是,我睡在這裏,你睡在我的房間。」
  小瞳被逗得笑了,瞪了他一眼,「我也沒想過你在提議睡在同一張床......不過,」她皺眉,「不過老闆會肯嗎?」
  「他不肯也得肯,再者現在窩藏罪犯的人是我,不是他。」他抬起她的行李,道:「走吧。」
  安頓好後,阿徹推門出去,「有事情就叫我。」
  旅館房間溫暖多了,小瞳抱著枕頭側躺在床上,眼睛睜得大大,注視著黑暗。未幾她從床上爬起來,走到阿徹曾經用來偷看自己的窗廉角落,默默望著門前的他,眼眸變得濕潤。
  阿徹睡不著覺,坐在石階上,低頭沉思。
  她不會武藝,不會魔法,她簡直跟遊戲世界的普通居民一模一樣,難怪露依認為她要其他人保護。
  但為甚麼是自己?一個從來只懂把敵人痛揍一頓,而不是保護他人的戰士......細心照顧,謹慎看守根本不是自己專長。
  結論是,她必須學點自衛防身的武術,不然自己一疏忽,她就會被殺。
  旅館的門被咿咿呀呀的推開了。阿徹回頭看見小瞳赤著雙足站在那裏。皓潔月色把她臉映得雪白,幼細手臂抱住的胖胖枕頭,擋住了嘴唇,瞳孔像貓兒般靈巧閃閃。
  她悄悄關上門,坐在阿徹身旁,低頭看著自己細小的腳趾頭,輕聲問:「睡不著?」
  「啊,不是,是,應該吧。」他搖頭還是點頭,阿徹都弄不清了,只覺得月色之下,她倩影綽綽,叫人迷惘。
  「天氣寒冷,街燈又亮,一定很難睡覺吧。」然後她頓一頓,若無其事地問:「那麼,要睡在一起嗎?」
  阿徹嚇得整個彈跳起來,像午夜的野狼群般尖叫,「甚甚甚甚麼??你想我和你一起睡?!!」聲音在夜深人靜的街道遠遠傳開,迴響震盪。
  「你你......幹嘛這樣大聲了,被人聽到,誤會意思怎麼辦??」小瞳羞得臉上火辣辣的,站起來慌張地四處張望,「我......我的意思只是我睡在床上,你睡在旁邊地上......又或者反過來也可以啦......」
  「啊,對,不,我誤會了。」他手足舞蹈想去解釋。
  「我......我不理你了,你想睡就來,不想就算了。」她發現對面房屋已有人打開窗子探出頭來,就飛快躲進旅館。
  「我想我很想。」他也跟著跑進去。
  她抱住枕頭坐在床邊,「你......你就睡在地上,棉被我舖好了。」阿徹擔心又說錯話,立刻跟著唸一遍:「我就睡在地上。」然後飛快地筆直躺下來,像死屍般動也不動。
  「還有,你也知道吧」小瞳有些膽怯,「牧師的厲害你也懂吧,你給我乖乖睡,不要亂來。不然我會用心靈震爆啦,暗言術痛,還有催......催眠對付你。」
  「那應該叫......心靈控制。」
  「對,總之就是差不多的東西,」她裝出一副很兇的樣子,「如果你有甚麼不軌的舉動,我會控制你脫光衣服,然後從二樓的窗子跳下去。」
  「那......現在,大家睡覺吧。」她躺下來,用枕頭蓋住臉。
  夜月清冷,寂靜無聲。
  良久後,小瞳又講話了,「阿徹,你睡了嗎?」
  「還沒有,怎了?」
  「我覺得,房間裏有一個男生,真的很難睡得著......你在想事情嗎?」
  「嗯呀。」
  「在想甚麼呢?」
  「我在想......」他睜大眼盯著屋頂,「心靈控制不是三十等級的牧師才會的魔法嗎?你看上去甚麼都不懂,真的有可能已三十等級那麼厲害嗎?」
  小瞳臉紅嗔道:「你很吵,吵死了。」拿起枕頭,四四方方整個拍打在他臉上,叫他眼前一片黑,甚麼都看不見了。

●05●


  早上。
  「我想你帶我去見一個人,他應該就住在這裏。」
  「那一個?」
  「塞瑞利恩‧白爪。」
  「他?為甚麼是他?」阿徹目光灼灼,一臉嚴肅。「如果你需要幫助的,就是那一件事。恐怕即使是我,也無力做到。」
  「怎了?」
  「露依說你會拜託我解決一個只有我才能解決的大問題。」
  「不是這個啦,是另一件事......不過她真是大嘴巴,哼哼。」她拿出遊戲攻略,「我在現實世界的時候,看到了這故事。」
  從前有一個很勇敢正直的年輕人類,他的名字叫做塞瑞利恩‧白爪。他是軍人,保護國家,保護周圍的人們。他愛生命,愛世界一切,更愛他那夜精靈族的新婚妻子──安娜雅。
  那時正是夜精靈與亡靈軍團第三次戰爭的末段,在獲得最終勝利之前,夜精靈族經歷了最黑暗漫長的日子。亡靈軍團的控制者──寂滅─的真正身份,至今仍然是個謎,但歷史學家普遍相信他是遠古夜精靈族某個擁有近乎神力量的大魔法師,他從永恆死亡中忽然醒來,運用了已失傳幾千年以上的操屍魔法,控制從墳墓中爬出來的死人,攻擊夜精靈各個城市。
  一個夜精靈戰士死去,就等於為亡靈軍團增加一名成員,他們沒有意識沒有思想卻還擁有生前的能力。跟自己逝去的同伴或親人戰鬥已夠艱難了,更何況還要同時對抗一堆重新復活的夜精靈歷代名將,軍師,勇士?
  戰爭的後期,寂滅終於掌握了控制天體運行的魔法,結果太陽不再出現,大地陷入永遠的黑暗。沒有陽光的威脅,死人可以自由活動,不分晝夜攻擊夜精靈的城堡;它們一個又一個陷落,夜精靈已退無可退,等待最後的滅亡。
  安娜雅就是在差不多時間過世的。
  當塞瑞利恩在外面拚死作戰,做徒勞無功的抵抗時,他的家,他的故鄉,他最愛的阿米薩籣,被亡靈軍團用五十倍以上的人數差距包圍了。
  而安娜雅卻還在城中,日夜盼望塞瑞利恩歸來。


  任務名字:永志不渝
  任務內容:人類塞瑞利恩‧白爪的愛人安娜雅已逝世多年。他偶然路過亞米薩籣廢墟,發現她亡魂仍在舊居徘佪,無法安息。他想消滅她,結束她永恆孤寂的痛苦。但自己實在下不了手,所以委託冒險者們代勞。
  任務獎勵:魔法道具「悲傷之淚」,持有者將會得到+5智力-3精神的效果

  「看到了吧?攻略就是這樣寫的。」
  「嗯,我知道。」阿徹指了指。「就是他了,你看得到嗎?坐在長灘碼頭上那人,就是塞瑞利恩。」
  「是他啊,比想像中要老。」
  「你碓定你真的要這樣做嗎?」
  「嗯。」小瞳深深吸口氣,「我準備好了,你幫我看看。這封信沒破綻吧?他應該看不出是偽造的吧?」
  「應該不會。去吧,就做你打算做的事,別擔心,我會在旁邊看著你。」
  小瞳走到他身後,清清喉嚨,問:「午安,請問你是塞瑞利恩‧白爪先生嗎?」
  那中年人並沒有立刻反應,過了一會,才轉動遲鈍的頭顱,答:「我是。你是誰?」
  小瞳裝出一臉狐疑,「有甚麼證據證明你是他?」
  「我說我是塞瑞利恩‧白爪,我就是塞瑞利恩‧白爪,你不相信也沒法。」中年人已別過頭不打算再理會她。
  她喃喃自語,「那算了,我去問別人。絕對不可弄錯,一定要把這封信交到塞瑞利恩先生手上......我答應過安娜雅姊姊。」
  聽到「安娜雅」這三字,他像電流通過全身般猛震了一下,整個跳起來,轉身向小瞳撲去,緊抓住她兩肩,嘶啞著喉嚨問:「安娜雅?你認識安娜雅?你有她的信?在那?給我,給我,我真的是塞瑞利恩。」
  看著那人扭曲激烈的臉和灰白縮小的瞳孔,她有些害怕,但還是強自鎮定地說:「你不放開手,我怎樣拿信?」他鬆開手退後幾步,服從地站著。小瞳閉眼深吸口氣,翻出那張偽造的信紙,交給那人。他當成是甚麼寶貝般,小心翼翼捧在手上。
  
  我最愛的塞瑞利恩:
  自從我離開後,聽說你活得並不如意,借酒消愁無所事事,整天在我們初相識的奧伯丁碼頭徘佪。我知道後,心都碎了。你從前的開朗笑容,從前的勇敢樂觀,那裏去了?
  時間逝去太快,命運太作弄人。我無法一直陪著你,每當憶起就深自愧疚。心裏想如果時間能長點就好了,能把多些快樂希望帶給你就好了,或許就不會像今天那樣意志消沉吧......唉
  我現在不時在舊居附近漫無目的地走。看著我們的回憶,看著那已被戰爭所毀滅的一切,內心就覺得好痛。週遭都是熟悉的,卻又如此陌生。想摸摸你曾用過的桌子,手卻透過了它......我是一個鬼魂,甚麼都無法摸到,感覺到了。
  這封信,是拜托一位路過的旅行者寫給你的,希望能交到你手上。請你來看看我,好嗎?很想念你。

                                    安娜雅 上

  塞瑞利恩跪在地上咽嗚哭泣,「我錯了,一切都錯了。日無法保護你,今天又讓你孤獨一人......我永遠無法原諒我自己,為何要留下你獨自在城裏,第二晚它們就攻城了......」
  小瞳目光憐憫,手安慰地放在他肩頭上,「不要緊,現在還來得及。快去吧,她想見你才一直在那......她其實在等你呢。」
  「對,她在等我,她在等我!」小瞳說話在他眼前開啟了一條光明的廣大道路,他笑了,充滿了狂喜和歡愉。自從戀人離世後,他從沒像現在般感覺到翼盼,還有甚麼比「她在等你」這句話更令人充滿希望呢?
  「安娜雅!安娜雅!你等我!我來了!」他站起來又仆倒了,爬起來往前跑,但跑了兩步一腳踏空,整個人掉到水裏去,也不理會,就這樣往岸邊游去,不停喊:「安娜雅!安娜雅!」
  「你做了好事呢。」阿徹說。
  「沒有啦......她才不是陰魂不散,而是無法放下過去,才一直在從前地方依依不捨地徘徊。這人不懂這心情,還叫冒險者去把她再殺死一遍,真是笨透了。」她跟阿徹一起望著塞瑞利恩早已消失在其中的遠方。
  「你懂她的心情?」
  她瞪了他,「這樣疑問真失禮。,我也是女生,自然懂得那鬼魂的心情了。」
  他微笑搖搖頭,「我發現,我有點對你改觀了。」
  「怎麼了?」
  「你心不錯,善良溫柔,不過很會說謊。」
  「吼,別說得我像個騙子一樣,這是每個都會的呀,說謊是女生的天份才華。」
  阿徹微笑不語,心中想另一件事,就是要不要告訴她這故事的真實版本。
  塞瑞利恩和安娜雅其實是五百年前的人物,而且際遇處境是反過來的。史實是安娜雅在亡靈重重包圍下逃出生天,而塞瑞利恩卻戰死了。知道丈夫身亡消息的安娜雅悲痛不已,用短劍削斷自己的垂腰長髮,髮絲在空氣中飛舞,立誓:「未來只會有兩種結局,寂滅的勝利我的死亡,又或者我的勝利他的死亡,不會有第三個。」
  安娜雅就是後來夜精靈歷史最著名的女將軍──安娜雅‧晨路。
  憑籍對地形的熟悉,她率領僅剩的部隊,採用遊擊戰術,避開亡靈的攻城主力,突襲它的側腹。在對方反應過來,準備包圍她之前,又悄然撒退。這種戰術成功地牽制住大量的敵軍,為夜精靈賺到寶貴的喘息時間。
  但遊擊戰術最重要的貢獻,卻是影響了寂滅的戰術判斷。
  從來都是勝利,支配一切,控制大局的完美主義者,寂滅無法忍受自己大後方竟有一小團冥頑不靈的夜精靈遊擊隊在騷擾搗亂。他把所有亡靈軍團都調動回來,將安娜雅‧晨路的小部隊團團圍住,困在阿斯特籣納東南七十四公里某個沒名字的森林之中。(後世把這裏改名為安娜雅森林,以作記念)
  寂滅親自領軍,要狠狠把這個討厭的敵人打碎,他不要殺她,那太便宜她了,他要她在最慢最痛苦的無盡酷刑之下永遠活著。當時兩軍人數比例是寂滅的二十三萬對安娜雅‧晨路的一千二百。
  但那正是安娜雅的目的。她就是要刺激他的情緒,挑撥他,引誘他出動。
  雖然曾是夜精靈的一員,寂滅卻忽略了夜精靈為甚麼會被叫做「夜」精靈。永恆長夜造就了死人行動的自由,也同時造就了擅長夜間作戰偷襲的安娜雅部隊的活動空間。
  她帶領一百人的精銳,用猝不及防的閃電速度,突襲寂滅的本營帳蓬。當殺到寂滅的面前時,部下已經死盡,只剩下她一人。
  安娜雅終於看到他,這個光頭,蒼老,其貌不揚的男人,就是她一切悲傷痛苦的源頭。
  但她沒空仔細打量他臉,因為她只有四秒時間。在前後左右至少幾百人包圍下,她頂多只有四秒可以偷襲還在錯愣不已之中的寂滅。如果四秒之內殺不死他,就會被抓住。這四秒決定了她可以得到勝利,整個民族被拯救,還是自己被鎖在陰暗牢房之中,眼睛被挖掉,舌頭被割斷,忍受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掉的無盡痛苦。
  對被譽為百年難見劍術天才的安娜雅來說,四秒還是太多了,她只需兩秒就用長劍把寂滅的頭顱整個砍下來。
  只可惜寂滅的護身匕首也同時貫穿了她心臟。
  結果未來還是出現了第三種結局,就是安娜雅得到勝利,兩人卻同歸於盡,一起死亡。
  所有死人像風中的枯枝一樣倒下,回到屬於它們的長眠之中,夜精靈族贏了最不可能贏到的戰爭。
  安娜雅‧晨路成為了民族女英雄,追封的稱號繼有「絕望中的希望」,「月神伊露恩的禮物」,「永恆的聖女。」
  她就葬在今天枔谷的密斯特拉湖中央湖底──傳說中的神靈之湖。據說,當日出席葬禮的夜精靈多達十五萬,他們黑壓壓一大片,團團把整個湖泊圍住,看著在寂靜湖面中央飄浮的小小棺木,低泣,禱告 ,默然無語。
  塞瑞利恩呢?他卻仍以為妻子就在亞米薩爾淪陷那天死去,他自己才是陰魂不散,舊地徘徊的鬼魂。但在鬧鬼熱門地的奧伯丁來說,鬼只是一種太平常的東西,人們已見怪不怪。五百年來無法安息的鬼魂,就這樣被一封假信超渡了。
  看著小瞳凝望遠方的雙目,平靜安詳的神態,阿徹打定主意把真相隱瞞下去,就讓她一直那樣想也是好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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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06 - 10)

on 5/09/2007 01:25:00 PM in

●06●


  「等一下,」阿徹停下腳步,坐在路邊一角。「先別回旅館。」
  「嗯?怎麼啦?」
  「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情。」
  「想我立刻就給你手機號碼嗎?真心急。」
  「唉呀,」阿徹苦笑,「別再作弄我好嗎?我認真的。」
  「好吧,你說。」她今天穿的是純白棉質上衣,棕色毛料格子短裙,粉紅色球鞋。
  「我想教你劍術。」
  她張著好奇大眼,唇紅齒白的笑了:「怎麼啦?忽然想這樣。」
  「近來我都做奇怪的夢,每次夢的內容是重覆一樣。」

  我夢到一個少女躺著地上,像關節壞掉的木偶娃娃般,瘦弱四肢用不自然姿勢扭曲著。鮮血從背後慢慢滲出來,把周圍染得一片紅。她睜大的眼睛無神地直視天空,手腳不時神經性抽搐,胸口起伏,艱難喘著氣,彷彿不這樣已無法呼吸了。
  就在這時候,她頭慢慢轉動,彷佛早已失去焦點的瞳孔忽然向我望過來,望著我,用一種深遂絕望,痛苦卻又溫柔不已的眼神望著我。我心怦怦亂跳,就從夢中醒過來了。
  那女生我不認識......但現在越來越覺得......她像你。
  「......你......常夢到它?」
  「是的......預知夢嗎?聽說人能夢到將來會發生的事。」
  「嗯。」小瞳沉默了,似在想她的事情。
  「所以讓我教你劍術吧,你會保衛自己,我比較放心。」
  「但這不只是一個遊戲呀?人不會真正死掉,會復活嘛。」
  「可是,」他有些發抖,說話變得有點口吃,「死亡像真的死掉一樣,血不停湧出來......你會很痛。」
  她跪坐在他面前,默默看著他眼,過了一會,輕輕問:「你......擔心我會很痛才想我學劍術嗎?」
  「嗯。」他點點頭,又臉紅耳熱了。儘管覺得承認會關心另一個女生很丟臉,但很奇妙地,她目光卻叫阿徹無法隱瞞自己的情感。
  被注視著的他很不好意思,把頭垂下來。看見他如此神態,小瞳溫柔笑了,輕咬嘴唇,「好吧,我也很怕痛......就照你話做吧。」
  阿徹吁了口氣,慶幸終可擺脫這叫人發窘的處境,回到他最熟悉的戰鬥和武藝上面。
  他帶著小瞳在街道上轉了一圈,找到了他需要的目標。
  「看到前面那流狼狗嗎?灰色的那頭。」阿徹解下腰間的長劍,交到小瞳的手上,「兩隻手一起來,對你來說它算是很重。」
  小瞳笨拙吃力地雙手堅握著劍柄,劍尖高舉,心裏忽然湧起不祥的預感,「然後......?別告訴我你要我那樣做。」
  「甚麼這樣做那樣做?就拿長劍直接把那頭狗砍死呀。」他說得爽快,「沒有訓練比實戰學得更快了,這經驗會是你的基礎。」
  「甚麼??牠是活的呀!!」她覺得自己有點像尖叫了。
  「那又怎樣?」
  「那......那怎可能辦到啊。」
  「你連殺狗都不敢,將來怎樣殺人?」
  「我為甚麼要殺人?」
  小瞳的反問令阿徹瞠目不知所對,搔搔頭:「但每個人進入遊戲都是這樣做呀,就是不停殺人,升等級,變強呀。」
  「我進入遊戲並不是為了打打殺殺,當個殺人犯。」
  「那為了甚麼?」
  「......我不能告訴你。」
  「別那麼娘娘腔好不好?!!殺條狗而已,蠢女人!」阿徹開始不耐煩。
  「你......你罵我!」
  他心想訓練一開始不能縱容,大吼:「不要碎碎唸了,快去殺!」
  「好啊!我就殺給你看!」小瞳兩眼氣得發紅,一臉委屈快要哭的樣子。「你才是可惡的白痴男!」
  她氣沖沖握著長劍,走到流浪狗的面前。那狗黑色的眼珠大大,一身灰色的長毛,張大口伸出舌頭,尾巴不停的搖。
  小瞳吸口氣,凝神地看著狗。而狗蹲坐在地上也一樣看著她,眼中懷著好奇不解,搞不懂這人類女生想幹甚麼。
  一分鐘過去了。
  兩分鐘。
  五分鐘後,一人一狗還是互相對望著,動也不動。狗也開始有些失去興趣了,左看右望,打哈欠,尾巴搖得更熱烈。
  「你......」阿徹低頭掩眼看不下去,「想一直看著看到牠自然老死嗎?這可不能算數。」
  小瞳回頭,囁嚅的語氣帶著懇求:「牠會痛嘛,不如就這樣算了好不好?牠很可憐的。」
  「但你現在不肯學,將來怎樣保護自己呢?唉。」一聲長嘆。
  「那你保護我就好了啦,不要離開我,你保護我。」她要哭了,淚水都在眼眶裏轉來轉去。
  「唉,好吧,不用殺了,回來吧。」他心完全軟化了,對她招招手。
  她寬心的笑,歡天喜地跑回來,抱住他一條手臂,「阿徹最好了,你是大帥哥。」

●07●

  
  結果從那時候,那一刻開始,事情發展就超越了阿徹這「老師」的控制,戰鬥訓練也無疾而終。他沒有寫日記的習慣,但如果他要寫,跟著的日子大概會這樣被記載下來。
  某月某日:她在奧伯丁大街小巷跑來跑去,跟附近居民打招呼聊天,說要認識我的「鄰居」......老天,我跟人都不打招呼的,根本不認識他們。
  某月某日:她去了某個阿婆的家裏打掃地方,說那婆婆中風了,行動不良,好可憐......我開始懷疑露依欺騙我......甚麼「百萬奧格瑪士兵都無法解決的問題」,這女人根本沒有任何困難......
  某月某日:今天她做了甚麼鬼「達納蘇斯酸菜餅」,要我吃吃看。說是那個阿婆教她做的──究竟是那個阿婆了?她有太多阿婆阿公叔叔嬸嬸了,我記不住......真是交遊廣闊愛串門子的女人。忘了,我想寫的重點是,看見她一臉盼望的問:「好不好吃?」我不忍心說不好啦......不過也不難吃啦,我就故意全部吃光給她看。
  某月某日:我的才能終於被「善用」了。她跟我說,有個小妹妹的小貓走失了,能不能幫她找回來......還強調說那小女孩真的很可憐......唉,別用你那漂亮的眼一直懇求的看著我啦......我會心軟的。唉,最後我和她找到小貓時,牠剛好被三隻兇猛大野狗包圍在牆角......她叫我出手......OK,暴風城連續四屆比武大會總冠軍的阿徹 VS 三頭欺負小貓的野狗......真是勢均力敵,驚險萬分的死鬥......能來點有些英雄氣慨的任務嗎?我兩行清淚,抬頭無語問蒼天。
  某月某日:留意很久了,真的留意很久了。這女人真的連走路也不安份。整天跳來跳去的,我看到頭都暈了。究竟是幾歲的人啦。那麼愛跳舞,在大街走路都要跳起自創的舞步來....實在丟臉啊。唉,不過她是女生嘛,她喜歡就好。


  然後,某天的晚上。
  夜色迷離,空氣冰涼,帶著寂寞感覺。阿徹坐在旅館瓦片屋頂上,拿出矮人族製造的手捲紙煙,獨自慢慢抽著。往下望,鎮裏卻是另一番熱鬧景像,四處燈火燈明,張燈結綵,橫街窄巷擠滿人。
  今天是奧伯丁鎮的煙火節,慶祝......他也忘了這甚麼鬼煙火節是慶祝甚麼了。反正平靜地方的人就是需要籍口去熱鬧一番,辦一下嘉年華會,派對甚麼的。為了祭神軀鬼又或者感恩祈福都無所謂。
  阿徹視線掃過表演把戲雜技的遠方藝人,賣糖食小吃的攤販,找到了小瞳的身影。她穿著淡紫色如絲綢般順滑的連身長裙,即使在遠處看也很亮麗搶眼。他認得這裙,今天早上小瞳才兩手抓住它肩頭,按在胸前做個樣子,原地轉一圈,問:「我穿這好不好看?是中風的婆婆送我的。」
  「嗯,好看。」阿徹溫柔點點頭,內心卻想:「你這麼漂亮,我更想知道你穿甚麼才可以難看。」
  她甜蜜輕笑,回到鏡前照來照去。
  現在,小瞳站在廣場一角,邊看著大家跳舞邊用手打著拍子,跟身邊一堆小孩子嘻哈的笑著鬧著。這些小孩團團圍住她,半拉半推的也要她跳舞──他們都喜歡親近這平易近人,從遠方來的大姊姊。
  她看來有些驚訝,但仍欣然點頭接受邀請。她參考其他居民跳當地舞蹈的樣子,手腳笨拙的模彷他們。孩子們被她奇怪舞姿弄得哈哈大笑,她也不以為忤,吐吐舌頭。
  她像想起甚麼,從身上翻了翻,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糖果分給那些小孩。他們貪吃,一下子就搶光了。其中有一個年紀最小,大概四,五歲的小孩,因為人矮手短,所以甚麼都搶不到手,就哇哇大哭起來。小瞳充滿憐愛地把他抱起,補償似的在臉頰吻了又吻。
  阿徹覺得這真是美好平靜的一夜。香煙升起的裊裊輕煙,跟晚上薄霧混在一起,連月色也變得有些迷離了。
  「阿徹,」她從後面爬上屋頂,拿著兩只大酒杯,笑問,「怎麼一個人在這?不跟大家一起?」
  「我嗎?我不習慣人多的地方,從遠處看看就好。」
  「你不喜歡人群唷?」
  「我喜歡人就不會選擇住在很多鬧鬼傳說的奧伯丁了......不過你看看下面,人結果還是多得像螞蟻一樣。」
  「好吧,那我在這陪你......要一起喝嗎?蘋果味道的蘭姆酒。」她坐在旁邊,滿滿喝了一大口。
  「不了,我有任務,所以要保持清醒。」
  「甚麼任務?」
  「待會要揹一個喝到酩酊大醉的女人回房間睡覺。」
  「吼......可惡,人家才只在你面前喝醉一次而已!現在嘴巴變厲害啦?」
  阿徹微笑不語,又抽了一口煙。
  「阿徹,你平日喜歡做甚麼?」
  「現在甚麼都不想做,一直管理那個『菲迪亞兄弟會』管到我好煩,一堆人事關係,權力政治甚麼的,不太想理,就扔給清明──他是我朋友兼副會長──了,我是已退休的前會長,也就是前老大。」
  「菲迪亞兄弟會?」
  「一個在暴風城勢力很大的幫派。無惡不作,販毒,殺人,賭博,勒索,強暴,壞事做盡。」
  「你......你知道那很壞還要做?」小瞳張大口。
  「我沒說我有做好不好?就是它那麼壞,當日我才要做他們的老大。」
  「甚麼?聽不懂。」
  「你知道說服壞人做好事有兩種方法嗎?」舉起兩隻手指。「第一種是穿起教士袍,拿著聖經,敲他們的大門,說:『神愛你們,做壞事是不好的』,他們有大概0.0000001%機會忽然悔悟,跪在地上,哭泣回答:『是,我知錯了,從現在起我會天天上教堂,做禮拜。』 」
  「嘻嘻,那有可能。」
  「這種方法成功率太高,於是我用第二種方法。我一腳踢破他們總部的鐵門,問:『我要當你們的老大,以後全部人要聽我的話,誰反對?』然後把反對的人打到臉青鼻腫,全身骨折。大概所有可以叫做頭目的人全都被我打到躺地昏迷不醒後,剩下的人就忽然醒悟了,立刻明白到善良和愛才是人生真理道路,跪下來齊聲叫我「老大」,跟著說歡迎我加入還是饒他們一命呢?我都不記得了,總之就是差不多的東西。」
  「哈哈,那你怎麼管理他們啊?」
  「我挨坐在老大專用皮椅,兩腳放在辦公桌上,好整以暇說:『人事管理這東西好難,我不懂。因此以後事情會簡單化。你們可以做壞事,隨便做,我還會獎勵你們。非法賭博,騙取誠實市民的血汗錢,獎勵行事者躺一個月醫院;販毒,禍國殃民,獎勵睡三個月醫院;強暴婦女,傷害摧她們的心靈,這個讚了,可以住六個月醫院,我還會親自送出特別,把行事者的小雞雞踏爆。』 」
  「吼,你......你真粗俗。」
  「唉呀,沒辦法呀。太溫和,那些暴徒怎會聽你的話。最後我都記不太清楚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了,就叫他們去教堂一個一個排隊問神父,神父說可以做的才能做,說不可以做就不能做。」
  「你......我都不知道說甚麼了。」
  「還好有清明幫我,他做人比較圓滑溫和,懂甚麼權術策略東西,所以我就把事情交給他辦了。忘了說,他是我同學,家裏很有錢呢。」阿徹微笑。「從前在學校感情一般,來到遊戲世界我們卻變成好朋友,將來有機會介紹他給你認識。」
  「嗯......」她凝望著月亮,若有所思。「那你在學校生活好嗎?有沒有......一些很浪漫寶貴的回憶?」
  「嘿嘿,女生都愛聽情史之類東西嗎?我倒厲害了,一堆女同學反過來倒追我,左擁右抱的,女友換完一個又一個。」
  「原來是這樣唷......」小瞳低著頭,手指沿著酒杯邊緣慢慢打圈。
  二人無話,寂靜無語。
  「你好笨,」阿徹開口了,「我那麼粗魯那有女生會喜歡啊,剛才那些只是騙你的。」
  「嗯......但你不說出真相也可以啊,反正我也不會知道是真是假。」
  「我......我不想騙你。」他別過臉去了。「無論如何怎樣都不想。」
  「嗯......謝謝你呢......」
  「對了,你幾歲?」阿徹忽然好奇。
  「哼哼,你不懂這樣直接問女生的年紀是很失禮的事嗎?」
  「我就十九歲,正準備考國立大學。你知道這大學嗎?最有名氣的一流大學。我一定會考上,別看我粗粗魯魯,唸書成績挺不錯的。」他微笑了,抽口煙,抬頭看著月亮──正因為如此,他沒發現當自己這樣說時,小瞳臉上忽然出現了很古怪的神色,那包含了疑問,難過,甚至有著無法理解的深沉悲傷。
  過了一會,她平靜地問:「你真的是十九歲嗎?感覺一點都不像,蠻成熟的。」
  他爽朗地笑,把香煙弄熄,拿起酒杯喝一口,「在這裏活久了,看過太多生命死亡,人會想很多。」
  「我有一個地方很想去,明天你能帶我去嗎?」她吸了一口氣,繼續說:「那地方叫......奧格瑪。」
  奧格瑪。
  它是所有人類聽到都會神色一變的巨城,聳立在卡林多大陸東部,在一望無際的紅土高原中間,昂然挺立,每天出入的食人妖,獸人,牛頭人多不勝數,既是奧格瑪王國首都也是它的商業和軍事中心。
  「......你不是說笑吧?我不能去那裏。我是奧格瑪王國頭號敵人──從前幫暴風城王國打仗,殺過太多奧格瑪士兵了。露依她老爸恨我入骨,連她都不敢在老爸面前提起我,和我見面都要偷偷摸摸的。」
  小瞳咬著嘴唇,「我知道很強人所難,但請你答應我一次好不好?我......我那需要你幫助的困難就是這個。」
  「唉呀,不是不肯幫,但你懂事情是多荒謬嗎?你究竟知不知道露依在奧格瑪的身份?她不去幫你,反而叫我這個頭號通緝犯送你去奧格瑪?她不是瘋了,就是真的很想看我被一大群憤怒的奧格瑪士兵抓住,然後釘十字架遊街示眾的樣子......小瞳?......你怎麼了?」
  他忽然看到小瞳迫切懇求的眼眸中流下了一行眼淚。
  「這不是荒謬的,」她低頭用手抹掉。「真的只有你才能做到。但我現在不能說更多了,請你相信我,求你。」
  「唉,至少告訴我原因吧。」
  「我有一個哥哥......我只有這個哥哥。他也在這遊戲中,但他住在奧格瑪......我想去看看他......」
  「不能叫他過來嗎?」
  「阿徹,就這一次,」小瞳目光帶著渴望,焦慮,哀求,「你聽我說好嗎?你帶我去那裏,我......我必須去那裏。」
  她害怕阿徹不肯答應,繼續懇求說:「真的,我此生此世不會再要求你甚麼,就這麼一次,你要我下跪怎樣我都願意,請你跟我去......請你帶我去。」
  事情實在太古怪了,令他疑惑,而且她如此著緊要見哥哥一面,也引起了自己隱約的嫉妒心,妒忌她竟然如此在乎另一個男生──儘管那只是她哥哥也好。
  他正要拒絕,但看到她快要落淚的臉,就心軟下來,沒問甚麼,嘆口氣,「唉,好吧,我帶你去......靠,我還不想當受難的主耶穌基督啊。」
  小瞳吁口氣,安心微笑了;但不知是太激動還是怎樣,想開口講幾句輕鬆調皮話時,聲音卻哽在喉間,啞啞說不出口,反倒覺得眼淚要全湧出來了。她不想被阿徹發現自己要哭,就背著他縮起身子掩著嘴巴,臉伏在膝蓋上面,就這樣偷偷無聲抽泣著,肩頭也悄悄抖動不已。

●08●


  雖然這世上沒有一句諺語叫「條條大路通奧格瑪」,但也差不多了。
  打開地圖,阿徹立刻可以畫出四,五條從奧伯丁到奧格瑪的路線圖,只是他要考慮的問題有點多。
  首先,她完全不會武功,有風險的行程去不得。
  「塗塗塗,劃掉一條路。」
  另外,她被愛要機心又陰險的馬庫斯處長通緝著,所以暴風城王國的地方不能踏上。
  「好吧,再劃掉一條路。」
  加上,自己也是被奧格瑪通緝的重犯,現在的懸賞已經到達三萬個金幣,所以奧格瑪王國的地盤也是最好不要碰到。
  「再劃掉一條吧......靠,再劃下去就沒路可以去呀,需要小叮噹的隨意門......不對,現在他叫多拉A夢了。」
  阿徹摸著下巴,看著剩下的一條路線,沉思著。
  那條把小瞳帶到奧伯丁的帆船的船長,基本上是個貪心死要錢的人,卻首次明白到「阿徹式討價還價」是甚麼意思。
  那天,船長穩如泰山地坐在辦公室桌子前,挖挖鼻孔,計算今天又賺了多少黑心錢,走私販毒才是本行,載運乘客只是掩飾。
  正門忽然被打開,一個身穿便服,束著馬尾,滿臉鬚渣的年輕男人提著一大袋金幣砰一聲放在桌子上。
  「我叫阿徹,這是五百個艾澤拉斯金幣,我需要包一條船到棘齒港,你看怎樣?先說好,我不知道成本,不會殺價講價,不要騙我這種老實人。」
  船長肚子在暗笑,這人真是蠢得可以,一百個金幣就可以了,卻主動提出五百個那麼多,還同時露出自己甚麼都不懂的底牌,這種肥羊不大宰一筆,怎對得住天地良心?
  「客人你放心,我計算一下......船員的食宿費,保險,遠航對船隻的結構侵蝕很大,加上沿途的風險......」
  「五百個金幣竟然也不行嗎?」他大感意外。
  「是的,客人,你要明白,我們停泊在奧伯丁,也需要一定費用,棘齒港的哥布林官員也要收買......」放長線釣魚,只要這蠢人上勾,旅途還可以搾取更多額外的維修費,船員加班費,船長津貼,夜間領航補貼......
  「那......」那人激動地按住桌子,頭往前伸。「四百個金幣,你看怎樣?」
  那船長愣了一愣,喃喃解釋道:「我看你沒有聽懂,我意思是,這個費用其實要比五百金幣還要高許多......」
  「天呀!我這個老實人怎樣才能去棘齒港呀??」他雙手掩頭,狀甚痛苦。走到船長身旁那個像人般高大的鐵製保險箱前,一拳砰一聲發出巨響,它立刻被打到陷了進去。「上天怎麼那樣無情殘忍???」
  船長吞了一下口水。
  「那......不如這樣吧?三百金幣好嗎?」他熱切握著船長的手,「還是......不行嗎??」也沒等船長回答,就一腳踢在辦公室的水泥牆上,牆壁立刻斷開半戳塌了下去,看到外面風和日麗,鳥在大海上飛翔。
  「二百金幣!!當我求你了!!!」他兩手扯起那幾百公斤的大鐵保險箱,然後往窗子外甩。跟隨著窗子玻璃破裂聲的,是保險箱掉到幾十米外海面的撲咚聲。
  「一百!!好不好?我現在給你磕頭,請你明白我的誠意!!」他兩手抓住辦公桌的兩邊,整個額頭猛撞在中間。它立刻斷開兩半,向左右傾倒,露出桌子下船長兩條在發抖的毛腿。
  最後成交的價碼是十個金幣,已包括了兩人早午晚三餐,下午茶,宵夜的全部費用,還香檳酒水費,康樂設施使用費,一級豪華房間的居住費,所有奇奇怪怪的雜費......
  阿徹吹著口哨,手插褲袋,輕輕鬆鬆走出大門口,對一直在遠處等待的小瞳揮揮手,「嗨,事情談好了,明天就可以坐船出發了。」
  「那麼容易啊?你沒有打人吧?怎麼聽上去好吵?」
  「當然沒有呀,你說過千萬不能打人的,所以我的手碰都沒有碰過他們,還誠懇得要磕頭拜託呢。吵聲是因為船長的貓亂跑,打翻了東西。」
  「嗯嗯,那你就乖了。你知道嗎?常常都打人是不好的,你就是學不懂......對了,今天我做了酒心櫻桃餡餅,晚上你要吃吃看。」
  「又要吃?昨天我才吃光你的實驗品軟香蕉果凍,」阿徹苦著臉。「甜到我想自殺。」
  「只是不小心把砂糖放多了一點點!現在不滿意了?膽敢不吃唷?吃不完就給你好看,哼哼。」
  「你這女人為何不去監獄的廚房工作?不合作的犯人就罰他們吃你的甜點。」
  「吼,你這樣子說話是找死啊?許多男生想吃都吃不到呢。」
  「好啦好啦,我肯吃啦,回旅館吧。」
  他們就在下午溫和日光的映照下,漸漸遠去,兩人的影子拉得長長,微風吹拂,平和安靜。

●09●


  船出帆了。
  滾滾滔滔的海水,澄藍的天空,遠方的片片白雲。阿徹站在船頭,內心預感這會是悠閒,舒服的旅程。
  但三秒後發現,他預感是錯的,而且後來更發現錯得離譜。
  「阿徹......」小瞳臉色發青站在旁邊。
  「嗯?」
  「我好像......」之後想說甚麼,阿徹也無法聽到了。她在阿徹面前軟倒,嘩啦嘩啦吐過不停。
  「哇,你怎麼了?別吐!至少別吐在我褲檔中間啦!好髒,你......今早吃的焦糖奶凍全噴在我褲子上了......唉,我揹你回房間休息吧......我暈了。」
  不過真正要暈的不是他,而是小瞳──她暈船了。
  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暈船,跟著一個月的旅程裏,她做最多的事情就是睡覺,清醒時總昏昏沉沉,吃不下東西,像快死般臉青唇白。
  儘管躺床不能動,小瞳還是要求阿徹留在身邊。他拗不過,又心軟她病得厲害,所以即使感到很無聊還是留下來了。她看到人在,就會安心睡覺。
  就在這段相陪日子中,發生一件令阿徹很難過的事。
  他失戀了。
  不知甚麼時候開始,也不明白原因,阿徹對她產出無法解釋的好感,變得只想令她快樂看她微笑。沒想到愛情那部份,只純然覺得能陪在身邊保護她已夠好了,很希望能永遠繼續下去,路不會走完,話不會說完。
  「我愛你......」當她第一次在床上忽然這樣說時,阿徹嚇到心臟幾乎跳出來。但很快察覺那只是昏睡中的夢囈。
  「為甚麼你要離開我......我哭了多少遍你知道嗎?你這騙子......騙子......我恨你」她額頭滿是冷汗。阿徹拿毛巾輕輕溫柔抹掉,讓她繼續昏沉睡下去。
  他的愛情還沒有開始,就已完結了。原來對方心裏早有所屬。但......他又是誰呢?難道就是奧格瑪的「哥哥」?
  暈船不止一天,所以半睡半醒的情話也不止一次,「我很想很想你」那些總是不斷湧現,叫阿徹內心酸苦難當。不想聽到,就到甲板呼吸新鮮空氣,又或者在餐室獨自喝悶酒。但不久,醒來的小瞳發現他不在,又會叫喚:「阿徹......你在那裏?回來好嗎?」他不忍心,又回到身邊看著她睡。
  發生好多次後,慢慢也看開了。畢竟自己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再好也只能算是用來撒驕的哥哥,不會更多了。就當自己真的是親哥哥吧,在完成妹妹一個想見戀人的心願。
  清醒時間不多,但小瞳往往不離開床,不四處走動,甚麼都不做,全用來詢問阿徹在現實世界各種事情,彷似裏面有極度要緊的東西。不論是考大學,平日生活,還是他從前小時候的故事,她都很感興趣不停問,要他一一講出來。
  那時阿徹深刻感覺自己人生是多麼沉悶平凡,他也想有甚麼有趣故事可以講,但能說的大概都是普通日常生活。小時候怎樣在山上跑,放風箏,釣魚,抓蝦。
  小瞳對後兩者問得很詳細,請求他一步一步解釋。阿徹耐著性子解說怎樣掛上魚餌,垂釣,把魚勾起來,抓蝦時候要抓著蝦身體那裏等等。完了後,她又問另一問題。
  「阿徹,這一切,都是你獨自去做嗎?」
  他沉默一會,「對啊,只有自己......現在回想真古怪,從前為何喜歡一個人四處跑來跑去呢?好歹也應跟其他小孩子一起玩吧?」
  小瞳坐在床上沒回答,閉上眼微微嘆口氣,「阿徹,拿點蘭姆酒給我好嗎?忽然想喝。」
  「你病了,還是不要吧。」
  「只喝一點不礙事的,讓我喝吧,好嗎?」
  「唉,好吧。」阿徹搖頭。
  推開餐室門首先看到的,就是初遇時小瞳醉伏在上面的木桌。
  輕輕撫摸它表面,心想她那愛著的男生,必定英俊斯文,又有一個獨特有趣的過去吧,絕不會像自己那樣粗魯無知,人生無趣,空洞,平淡。
  如果坐在她床邊的不是自己,而是那個俊朗男子,一定能說出有趣又幽默的往事,一定能逗得她常常發出笑聲。
  這假想的畫面深深刺痛內心,又引起了陣陣酸楚難受。不禁頹然坐倒在椅子上,唉聲嘆氣,絲毫不像往日豪邁的自己。
  因擔心她喝太多傷害身體,阿徹在酒壺裏偷偷滲了好些清水。等到弄好回到房間時,小瞳已睡著了。
  悄悄拉過一張木椅坐在旁邊,看她側臥的睡臉。眼睛附近發紅,臉上都是七橫八豎未乾的淚痕,枕頭也濕了一片。
  阿徹猜她又想那男生,想到哭了。內心鬱鬱,拿起酒壺,大口大口灌到嘴裏。
  阿徹心裏忽然有種奇怪直覺,就是小瞳其實既會釣魚也會抓蝦的,但硬要他再講一遍,彷佛想從裏面聽到甚麼與別不同的東西。但他苦苦思索,就是不懂那「東西」會是甚麼。
  至少在那天,他還不懂得。

●10●


  在阿徹這批玩家降臨大地之前,有一個哥布林人和另一個食人妖,在世界某地方開始了一段故事。


  當哥布林人坐船登陸這雜草叢生,野獸處處的海灣時,他除了年輕,勇敢,聰明外,幾乎一無所有了。他從身邊助手接過望遠鏡,觀察海中潮流,再抓起一把細砂灑在空氣中,測試風向。
  他很快有一個結論,這裏將會是萬中無一的天然良港;它位置絕佳,背後直通地大物博的卡林多大陸,前面是無盡之海,海後面就是人類的暴風城王國。
  哥布林人把所有財產,加上良好聲譽換來的借款,全押在這地方上。
  這就是後來的棘齒港。
  為了節省人力,他跟下屬一起動手建造簡陋碼頭,吃同樣飯食,晚上一起圍著火圈跳舞,踢球,對不幸的人也大方豪爽。很快他原來名字已被忘記,大家都尊敬地叫他「老闆」,想親切一點的會叫「好心腸的老闆」,「善良的老闆」。
  但在這哥布林人故鄉,卻有另一綽號。即使在愛冒險的同族眼中,他行為還是被看成極端瘋狂的;欠下巨債,把父親留下的小量遺產全押在這鳥不生蛋地方上。他不是發瘋就是傻得厲害,所以族人都戲稱他做「住海邊的瘋子」。
  起初幾年,處境也真的灰暗慘淡。當地部族土著對哥布林人敵意很深,不願進行交易,甚至搶掠他商隊,攻擊這小海港。
  部族這樣做不是出於野蠻無理──擁有槍械火藥的人類首次踏足這大陸時,肆意掠奪他們財產,佔領土地,甚至把原居民一堆一堆抓起來運回暴風城,當成商品一樣出售。這些被賣掉的奴隸下場相當悲慘,男會被當成牛馬牲畜般工作到死,女如果姿色良好,會被迫當不停接客的娼妓;最幸運情形也只是當富有人家的傭人而已。
  那些名為士兵軍官,實為搶匪強盜的人類軍隊,就是藉由這哥布林人經營的海港把財寶,金銀,奴隸用一艘一艘大帆船運回暴風城。雖然哥布林人並沒有參與這些勾當,也厭惡這種奴隸交易,但自己早已被痛失家園和親人的部族當成罪行幫兇了──如果不是主兇的話。
  不管哥布林人喜不喜歡承不承認,他還是籍著這些交易得到大量好處。債務還清了,在故鄉有兩大幢渡假別墅,原本只有幾間破屋的海港現在也大有規模,有醫院,舒適的商務旅館,劇場,工廠,也有賭場,妓院,當然也有用來囚禁敵人的監獄,港口外圍也築起了高聳城牆,抵禦部族。
  衣著也改變了,他穿起人類上流社會的燕尾服,乾淨白襯衫,閃亮的黑皮鞋,身上噴了茉莉花香水。如果不看他的光頭,綠皮膚,尖長耳朵,哥布林人跟貴族公子哥兒簡直一模一樣。
  他喝的是從大海另一端運來的昂貴葡萄酒,交往的是從暴風城來的上層貴族,將校,每晚他的大宅都有宴會,燈火通明,一大盤一大盤精緻食物還有一排排紅酒香檳不停送進宅裏。
  他財富和聲望也傳到了故鄉,哥布林族是很務實的,也對他改觀了,提起名字時總懷著一份尊敬。「老闆」這綽號也慢慢壓倒了「住海邊的瘋子」,大家只用前者稱呼他,後者已無人記起了。
  這種發跡致富故事儘管傳奇,卻一再發生在許多白手起家的富翁身上,但有一件事卻令哥布林人的生命方向作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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