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11 - 15)
●11●
有天早上,哥布林人如常巡視他的王國,聽到酒館傳來喧鬧聲音,就在下屬和保鏢的擁簇下進去看看。
酒館聚集的往往都是工人,水手,士兵等人物,自從哥布林人變得富有,衣著變得光鮮後,已很久沒到過這種地方了。
幾張木桌附近,站著坐了十幾個人類士兵,他們正大聲喝酒談笑。
不論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士兵都不是最乾淨整齊的一種職業。但暴風城遠征軍團的士兵卻更惡劣。
身上軍服歪斜沾滿酒漬污漬,有些打開衣襟露出胸毛,有些在前胸後背抓來抓去,想捉住不知跳到那的蚤子。沙漠中缺乏水源,他們多天沒有洗澡。
同樣地,士兵也從來不是最斯文有禮的一群人,不過再次的,暴風城遠征軍又比它的同類糟糕。
那些由農夫工人,甚至被流放罪犯組成的遠征軍,加入軍隊只因生活艱難走投無路,也可能是想出人頭地,又或者純綷想發筆橫財。
滿嘴髒話口沫四濺的他們,在桌上放了酒壺酒杯,也放了大小長短不一的槍械──那是他們的武器,也是人類早年在這片大陸橫行無忌的關鍵。
士兵當然也有土氣高昂,又或者士氣低落之分,而剛巧遠征軍是屬於士氣相當低落那種。
軍隊就是組織分明野狼群,好處都屬於首領。士兵被派去各地方作戰,掙扎,甚至死亡,但得到財寶,都要交給上級,然後利益會按地位去分配,最後大部份財富落在貴族──跟哥布林人天天宴會那些──的口袋中,所以士兵們心存積怨,軍紀敗壞。
可是今天運氣不錯,他們得到一件東西,預計能賣不少錢,一洗近來頹氣。
一個瘦弱女食人妖站在那堆士兵後面,兩手被反綁在後背,衣衫襤褸──這種場面在城裏很普遍,她往往是被抓回來,當成奴隸般在巿集賣掉。
食人妖其實並不吃人,就好像獸人也不是野獸,牛頭人也不是畜牲一般。當人類探險團初次踏足這片神秘大陸時,他們一方面為了表現自己英勇,另一方面想對搶奪給予正義外衣,就把部族形容成野蠻殘忍的怪獸,又捏造誇大他們生活不文明的一面。
人類憑籍外表特徵,為他們改一個歧視的稱呼,例如獸人外表粗礦皮膚發綠,就叫獸人;牛頭人有角有尾有蹄,就叫牛頭人,他們忽然全變成一群醜惡怪物。媽媽會說再不聽話,食人妖來把你抓走煮熟吃掉,小孩子嚇得不敢再哭。
這女食人妖年紀很小,大概只有十四歲,皮膚微微淺藍,破爛上衣加上粗布短褲,赤著雙腳,有一頭垂肩的直長髮,兩耳戴著圓形幼環,眉清目秀,鼻子細長,稚氣臉孔有著恐懼迷惘,嘴角有兩顆小小尖牙──就因這特徵,令他們被人類稱作「食人妖」。
她惴惴不安看一看在聚賭喝酒的士兵,又看看遠處的哥布林人,不知等待自己的命運會是甚麼。昨晚到現在,像待宰牛羊般被死死綁住抬來抬去,沒喝過半滴水。她覺得口渴,就用食人妖語說:「水,可以給我一點水嗎?」跟優美臉孔並不相稱,聲音意外尖細嘶啞。
士兵們不懂食人妖語,但聲音卻引起他們注意。有一個身材壯碩,留著大鬚子的士兵放下撲克牌.,走過去瞇眼打量她,(她害怕得立刻垂下頭),回頭問士兵們:「你們誰聽懂她在鬼叫甚麼?」士兵們傳來哄笑,有人說:「你也是肥豬酒鬼,聽不懂嗎?」
他靠近對她仔細觀察,卻看見另一樣東西。
「這小娘長得挺可愛,」舔舔嘴唇,「先玩再賣吧。」把手伸進她衣領中,大庭廣眾下直接摸她胸部。那女孩年紀太小,不知如何反應,連後退避開都忘了,睜著恐懼大眼,低頭瞪著他大肆輕薄的手,像溺水的人般不停喘氣。
士兵中立刻有人抗議,「不行,童貞處女價錢更好,這可是大家辛苦得來的東西,你佔了便宜,我們全部人卻要吃虧。」
大鬚子士兵知道敵不過所有人,於是提出另一建議,「那我們全部人都玩一次,然後再賣,那就誰都不吃虧吧?」
他落力遊說,「你們想想,這麼漂亮的女人不玩一下,不覺得可惜嗎?」走到她身後,像個介紹牛羊多肥美健康的商人般,用力把她衣衫往下一扯。
本已不整的上衣,登時像破布一樣撕開掛在腰間,剛發育的乳房微微隆起,暴露在眾人目光之前。
女孩覺得非常恐怖,起初以為自己只會被賣去當苦工之類,沒想過事情發展可以可怕得多。她盼望那些士兵──那些死盯著自己坦露胸部的士兵──會忽然良心發現,放她回去。
大鬚子得意洋洋,為了更抓住觀眾注意,他準備進行下一步。
「還有這裏,」站在她背後,手掌穿入兩腿間,撫摸大腿內側,「皮膚像奶油幼滑。」
女孩嘗試夾緊兩腳,但那手掌卻像冰涼毒蛇般滑動。他另一隻手插入她短褲裏,「你們猜我摸到了甚麼。」瞬間她感到手指就停在女生最私隱的地方上,嚇得尖叫了。
而這正是大鬚子的原意,手指不住輕薄她身體,這女孩像小羊般,啊啊呀呀的發出驚惶叫喊。
不停的刺激終於叫她崩潰,女孩低頭哭泣,士兵們看得舌焦唇乾,也跟著起哄。
「罷了,玩就玩吧,賺少點就賺少點,到附近村莊多搶幾次還不是一樣。」一個士兵說。
「這女的叫聲真尖,真誘人。」
「玩一次跟玩一百次,價錢都一樣,先別賣了,把她囚在軍營裏,玩厭了再賣吧。」另一士兵提議。
一個比較精明的士兵接口:「催特你這點子很好,不如順便叫隔鄰軍營的人也來,給我們五銀幣就可以玩她一次,想兩個人一起玩她就收九個銀幣,你們看怎樣?」引來一陣哄笑,有人搭腔:「好,想得好,真有你的,果然是皮鞋商的兒子,會算數。」
雖然女孩很幸運地完全聽不懂人類語言,但也猜到他們講的笑的絕不會是好東西。她茫目四顧,看到哥布林人,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哀求道:「求你,救救我。」
會選擇向哥林布人求救,倒不是早知他是擁有財富權力的海港統治者,而只因他一身綠色皮膚──人類眼中,哥布林人也許長得像怪物,但從無助的她看來,在這陌生古怪的城市裏,唯有他像自己同類,像自己族人。
女孩不知哥布林人懂不懂食人妖語,但也唯有做最後的嘗試,「我甚麼都肯做,會洗衣掃地,很勤勞又負責,請你救救我,求求你......」
哥布林人響亮地乾咳一下。士兵們轉過頭來,其中一個尊敬又奉承地說:「早安啊,老闆,真難得來到這地方。」
他點點頭,走過去看看女孩(他避開視線,不看她赤裸的胸前),大鬚子鬆開了手,恭敬地後退幾步。哥布林人說:「這個小女孩我買了,多少錢?」
他可用暴力或者權威迫士兵們放走女孩,但那不是他喜歡的處事手法──他愛做事公正,文明,尊重──尤其在自己地盤,更不希望傳出強搶他人財物的名聲,於是決定用商人買賣的方法去解決。
士兵們面面相覷,然後看著哥布林人不懷好意笑起來。哥布林人知道他們在想甚麼,「只因為我家缺一個女傭。」
精明士兵說話了,「親愛的老闆,你要買這人我們當然願意,但是,」他回頭顧忌地望望女孩,「別看她現在這樣,這女人會妖術 。」
「妖術?」
「她會從地上叫出樹根綁住人的腳,又會化身成老虎咬人,手上還會變出白白光光的火球扔過來,被它燒到可痛呢。」
「嗯,她是德魯伊。」
「德魯伊?那是甚麼?」
「不重要。你就當他們是懂很多大自然奧秘的魔法師吧。」他搖搖頭,「不過你們倒厲害,雖然她年紀小,但應該很棘手,怎抓到的?」
大鬚子終等到說話機會了,站出來用大手拍拍長滿毛的胸脯,一臉驕傲,「是我用智謀抓到的。」他身後登時爆出哄笑,又有士兵說:「屁!甚麼智謀,這豬囉說得好聽。」
精明士兵也跟著笑了,「當時我們發現這裏西南九十公里左右,有一個食人妖小村落,就去看看有沒有值錢的財寶。可能去了打獵還是死光了,沒有甚麼成年壯丁,只剩下老弱小孩,所以防守薄弱。」
「大家都以為這次會搶得很輕易,怎知卻碰上這個女的。」他指指女孩,「她倒厲害了,變成老虎在茅屋頂上跳來跳去,子彈都打不中她,還被她的虎爪倒了三個兄弟,」他聳聳肩,「他們還躺在城裏醫院中。」
「我們心想惹到了可怕的妖怪,這次死定了。最後還是波察聰明,」他指著大鬚子,「他抓住村裏一個食人妖小孩,用手槍指著他頭恐嚇說,她不立刻投降就殺掉他。她竟然真的乖乖照做,從屋頂爬下來,手反到背後讓我們綁住,這女人真是蠢得可以。」
「我們怕她又會唸甚麼鬼咒語,就不停灌她喝滲了辣椒油的清水──我們身上只有這調味料和水,希望弄啞她的聲音。又用奧金閃光彈不停扔在她身上,就是這種,」精明士兵攤開手,有一個香煙盒大小的長方形盒子,表面透著黑色金屬的暗光。
「我當然知那是甚麼,你們軍隊這種剋制魔法師的道具,就是我工廠生產的。」哥布林人臉色陰沉,剎那間有一股叫工廠立刻停產的衝動。
「對,老闆的東西就是有功效,」精明士兵不忘討好幾句,「她被我們這樣用閃光彈招呼,我也忘了扔了幾個,好像七個還是八個,又是煙霧又射出紫光,大家被煙嗆到不停咳漱。煙霧散後,她就像小蝦般不停抽搐,躺地上反白眼昏死過去,然後我們把她抬回來了。」
「那個令她就範的小孩怎麼了?」其實哥布林人猜得到答案,但仍忍不住問。
「殺了。」大鬚子摸著胸毛,爽快地笑嘻嘻的,並沒有罪疚。因為從不曾把對方當成跟自己一樣的生命,所以殺死他們就像捏死一隻蟻蟻,沒有任何感覺。
「村裏不是老人就是幾歲小孩,兩種都賣不了錢,帶著又不方便,所以全部都殺了,然後我們放火把村燒掉,免得留下證據禍患。」精明士兵帶著歉意──感到歉意也不是因為殺戳與破壞,而只因覺得搶得不夠多,對不起同伴對不起自己。
「好了,」哥布林人擺擺手,已不想再聽這些慘事,「這少女我用三十個金幣買了,你們看如何?」
精明士兵兩眼發光──本來預計最多只能賣十五個──但他確實是相當精明的,裝出沉吟樣子,「老闆要多少錢我們都樂意賣,但醫院裏還有三個弟兄,這次我們冒的風險又實在很大......」
「五十個金幣。」
精明士兵喜出望外,哈腰又擺手,「老闆就是快人快語,慷慨大方,對大家關照又細心。」他懂得只要巴結上哥布林人,一生榮華富貴享用不盡,於是湊過去低聲問,「要不要小的先為你效勞,把她手腳筋腱全部割斷?」
哥布林人嚇了一跳,「為甚麼?」
精明士兵微笑了,「不先把她弄成殘廢,閃光彈效力一過,她自然會反抗,那怎玩得高興?」他覺得人除了財帛或色慾,不會再有其他行事動機了,所以認定哥布林人買她回去,只是想訓練她做私人的性愛玩具。
哥布林人的臉更陰沉了,強忍住內心怒氣,搖搖頭,對跟隨的下屬說:「解開這女孩,帶她回去吧,誰有乾淨的外套或毛巾?先讓她摟著。」
●12●
那天晚上,哥布林人並沒有如常在宴會大廳跟達官貴人握手寒喧,也沒有在頂樓辦公室處理商務文件,只獨自一人坐在私人花園的石椅上,默默看著天上月亮,一直沉思。
是的,他救了一個女孩,像一個英雄般救了她,那群士兵是惡魔也是野獸,如果事情只是想到這裏,心情和感受會好過得多,但聰明又驕傲的他,在想在看的卻遠遠超越這。
如果這件事是有錯有罪的,那麼是犯了過錯的士兵們大罪呢,還是容許這一切發生,甚至從中取得豐厚利潤的自己更大罪?那些士兵為了幾個金幣而個別燒殺搶掠,而自己卻為了幾千,幾萬個金幣對他們所有人加起來的燒殺搶掠視若無睹。
剛才同是哥布林籍的管家悄悄到身邊,報了今天的進帳。那算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只有九百八十二個金幣十四銀幣,扣除買下那女孩的五十個,和叫管家送她的一百金幣,他還是賺了八百三十二金幣十四銀幣,也就是他一天已賺了普通平民工作八十年的收入。
他記得解開那女孩後,她撲到自己懷裏,像個孩子般哇哇大哭,不停說謝謝,說他是最善良最偉大的恩人。聽著這一切的哥布林人,不單毫無喜悅,反而既羞愧自責。她竟然向默許一切買賣暴行發生的人道謝,她竟然向一個為了維持不干預中立態度,曾猶疑要不要拯救她的人道謝?天下間還有更荒謬的事嗎?
哥林布人又想起他父親,那個辛勤工作的父親,他一生都奉公守法,愛護家人,幫助鄰居。他曾向父親許諾說將來要賺很多錢,要做一個幫助世界的偉人,但現在呢?
錢是賺到了,但如果他知道自己兒子竟如此可鄙無恥,幾乎對一個陷入地獄的小女孩袖手旁觀時,又會怎樣想?自己對得住死去父親嗎?今天遇上了,然後救了女孩,但假若自己不在呢?過去他都不在的每天每夜,這種悲慘不幸的故事又重覆發生過幾遍?
哥布林人掩臉哭泣了,他憎惡自己如此墮落,悔恨過去所做一切。他淚光的眼又抬頭看著月亮,想這世界會有神嗎?如果有神的話,他能被寬恕嗎?還可回頭重新做人嗎?不禁跪在地上雙手合什,低頭閉眼默默禱告。
哥布林人一直認為宗教是迷信愚昧的行為,所以現在也不知向那個神禱告才好,甚至祈禱姿勢也只是模彷曾看過的宗教信徒。
但他內心就是有一種默默的,像生命火花般的衝動,他想去認罪,想去為善,想去愛人,想去補救一切曾犯下的錯,想去令周圍更美好。
「神如果你真的存在,請你給我力量,讓我做到我能做到的善事;也請給我謙卑,讓我接受有些事情不能做到的事實;最後也給我智慧,讓我能分清楚甚麼是做得到,和甚麼是做不到。」他在心裏默默唸著。
「主人。」年老的管家在身後。
「嘿,被你看到啦,真丟臉,我竟然迷信地禱告。」哥布林人飛快站起來,臉帶苦笑。
「信仰不是丟臉,也不是迷信,而是因為人心裏有想行善的願望。」老管家微笑搖搖頭。「今天那位食人妖少女想親自來向你道謝。」
他有些意外,「還沒走嗎?」
「並沒有,在離開前,她非常堅持要見主人一面。」
「那快請她來。」
老管家把女孩帶來後,就離開了,剩下他們兩人站在灑滿月色的花園中間,樹上落下的花瓣在飄盪,葉子輕輕搖曳,霧色中的空氣清新冰涼。
女孩換上了乾淨雪白的襯衣裙子,頭髮上掛了一個小蝴蝶結,傭人們還幫她灑了香水。外表已完全不像部族女子,而更像暴風城的一名大家閏秀。
她沒說話,抬頭默默看著身材高大,穿著晚禮服的哥布林人,眼裏充滿閃亮,激動,尊敬。
「咳,」哥布林人被看得不好意思,乾咳一下,「住得還習慣嗎?真的要回去了?」
「是,這裏不是我家,我想回去我的村莊。」
「你的族人已遷走了。」哥布林人不忍傷她心,決定欺騙她。
「是......是嗎,那怎辦,我從小就是孤兒,他們收留了我,」她沒想過會這樣,有些惶恐,「以後我還能去那裏了......」
「我記起了,聽說他們想避開人類軍隊的侵略,往北去了奧格瑪。」
他曾閃過一個想法,就是說服她留在這裏,但轉念一想,她活在這罪惡海港中也不會快樂,每天看到同類被殺被賣更是難過,那不如讓她去部族的最後堡壘奧格瑪吧,那裏會有她的同伴,也會有她的幸福。
他默默想,或許,或許有一天他可以把這海港改變,讓它變成美麗正義的地方,而自己也成為一個真正好人時,再接她回來吧......用最莊嚴最有禮最隆重的方式把她接回來。
「那......那好吧,」女孩神色黯然,「他們可能覺得我不重要,選擇遺下我了。」
「怎會呢,」哥布林人決心為她打打氣,單膝跪下,風度翩翩牽起她瘦弱的手,低頭在手背上輕吻一下,「我美麗的小公主,怎可能有人捨得扔下你?我想他們是被人類軍隊追趕,才來不及等你的。你去奧格瑪,或許會找到他們......如果找不到,就好好在那邊生活吧。」
她臉在發熱,害羞道:「我不是甚麼公主啦,只是個野女孩......那我也去奧格瑪好了。」
「對了,」他從口袋中拿出紙張和墨水筆,揮筆疾書。
這位食人妖族女子,對本人來說是極度重要的人,但凡看到此信的任何人士,對此女子提出的任何要求,也請盡量滿足,事後可以來到本人的棘齒港向本人拿取豐厚的報酬。所有相信哥布林的盟友,本人必重重酬謝。
哈多爾‧棘齒
他把信摺好,交到女孩手裏,「你身上仍有大量奧金閃光彈的放射元素,二個月內都不可能再使用魔法了。遇到任何人留難你時,就把這信給他看,」解下左手的金屬腕錶,交到她手上,「我把這錶送給你,它會證明你的保護者就是我,其他人就不會傷害你的......因為不傷害你他會得到百倍以上的報酬。」
女孩細心拿起腕錶在看,「腕錶後面有字,在寫甚麼?」
哥布林人微笑道:「哈多爾‧棘齒......那是我名字,這錶是先父傳下來的家族遺物,他也叫哈多爾,棘齒,而我祖父和曾祖父也是。」
她嚇呆了,張大口,「那那太貴重了!我怎可以收下?」
他聳聳肩,眨眼微笑,「不要緊,就送給你吧。」
女孩低頭沒作聲,過一會,說:「你對我真好,救我一命,又送我那麼多錢,還要把那麼重要的東西送給我......」一滴眼淚悄然劃下臉頰。
哥布林人內心充滿無限溫柔,用大姆指輕輕抹掉她臉上淚痕,默默看著女孩,「不是的,不是我送你東西,而是你送了我東西......那東西叫希望;也不是我拯救了你,而是你拯救了我......你拯救了我的靈魂。」在女孩額頭輕吻一下。
那一晚就這樣過去了,而她也在第二天清晨離開了海港,消失在北邊地平線之中。
●13●
一年後,哈多爾‧棘齒完成了後來舉世聞名的著作《論自由與平等》,強調不論種族,性別,學識,社會地位,每個人都有相同平等的天賦人權。沒有人應該在另一個人之上,政府應該跟隨道德的原則去運作,違反自由與平等的法律就應該被修改。這部著作影響深遠,說它是導致一百五十年後艾澤拉斯的「革命時代」出現的最主要原因也不為過。
第二年的三月,哈多爾在暴風城貴族議會上,大力抨擊貴族階層追求個人利益,岡顧社會道義,縱容奴隸制度,「猶如把中世紀黑暗時代的野蠻貪婪再次重現在國家旗幟之下,甚為可恥」。以密斯特曼托公爵,普瑞斯托百爵為首的既得利益貴族群,憤而中途離場,以示抗議。
同年的七月,哈多爾在寓所外遇刺,但僅受輕傷。兇手咬舌自盡,指使者不明,但當時社會輿論傾向相信是敵對的貴族集團所為。
第三年的四月,哈多爾捐出一半財產,成立「哈多爾基金」,鼓勵弱勢族群自力更生,給予經濟,教育,農產技術的援助。
第四年二月,再次遇刺,受傷昏迷,兇手逃去無蹤。同年五月,康復出院。
第五年一月,奧格瑪王國的獸人酋長「霜狼」揭竿起義,號召各部族團結一致,抵抗暴風城王國對卡林多的侵略。
二月,哈多爾趕回棘齒港,為兩個王國之間的和平做最後努力,但並未成功。
三月,酋長霜狼領軍十二萬騎兵攻擊暴風城王國在卡林多最大的要塞「北方城堡」。
四月,霜狼在「陶拉祖會戰」擊敗暴風城的三十七萬大軍。(作者注:後世對戰役出現壓倒性戰果的原因意見不一,人數是三倍的暴風軍團卻大敗,歷史學家們能一致認同的理由計有1.部族雖然裝備簡陋,卻士氣高昂 2.暴風城軍隊早已被財帛色慾所腐化,只想著怎樣把搶來的寶物與女人帶回國 3.部族熟悉地理,而失無可失,無處可退反而加強了戰意)
五月,北方城堡陷落。暴風城軍隊自此傾向被動,失去主動出擊的能力。
第六年的四月,暴風城王國跟奧格瑪王國簽訂和約,同意交出在卡林多大陸90%的殖民地,換取兩國和平。
同年九月,各部族締結同盟,成立大奧格瑪聯合王國,酋長霜狼是三大部族(牛頭人,食人妖,獸人)的共同領袖,也是首任國王。
戰爭後,哈多爾與他的棘齒港成為兩國明爭暗鬥的中心,奧格瑪和暴風城同樣想他站在自己那一邊。
不同的是,暴風城再威迫利誘,它還是在無盡大海的對面。而奧格瑪城和它的十七萬鐵騎,卻在棘齒港北方四百七十公里。
哈多爾對部族族人一直很保護,所以在部族之間名聲非常好,也有很多支持自己的朋友。但他得到的訊息是,神聖部落議會──奧格瑪的最高統治圈──要哈多爾二擇一;完全切斷跟暴風城王國的關係,或交出棘齒港。奧格瑪王國不允許自己心臟地帶竟有人跟死敵進行貿易往來。
這是哈多爾最不願看到的兩難問題,要他交出畢生心血並不可能,但完全切斷跟暴風城的關係也做不到。哥布林族的傳統就是在任何政治或國家鬥爭中保持完全的中立,也唯有中立才可維持繁榮的貿易關係。現在要奪走他的中立,等於奪走海港的未來,不能再進行兩地商貿的棘齒港也只能慢慢乾死而已。
今天哈多爾剛從暴風城回來(他去那為當地少數族群的人權問題打官司),西裝筆挺,帶著眼鏡的哥布林助手──林克格雷斯──已在碼頭等待著了。跳上助手的馬車,馬伕皮鞭一揚,往他的豪華宅弟疾駛而去。
馬車上,助手林克格雷斯打開公事包取出文件,向他報告這月的海港營運狀況,公司發展和人事調動安排。哈多爾托著下巴看著窗外,漫不經心地聽著。
眼前飛過的街道,行人,建築物,又勾起他歷歷往事。距離跟那位美麗動人,改變自己人生方向的食人妖少女分開那天,已經進入第七個年頭了。他曾派人到奧格瑪四處打聽,也沒發現蹤跡,就像忽然平空消失了一般。想到可能已死在旅途中,哈多爾就黯然神傷,後悔自己早該留住她才對。
「對了,老闆,跟部落有關海港自治權的談判,到現在還是膠著。」
「對方還是指名道姓一定要跟我談嗎?」
「是的,自從四天前,神聖部落議會特派代表加入談判,取代原來的代表後,就把之前所有已談好的議案都推翻了,說只肯跟你單獨談。」
「嗯,有沒有對方的個人資料?例如性格,喜好?」
格克格雷斯搖頭,「神聖部落議會成員身份神秘,資料實在不足,以後有必要加強這方面的情報收集工作,但其個人身份應該屬於魔法師之流。」
「大略跟我說說談判情況。」
林克格雷斯沉默了,「情況有點無法理解,對方對於我們提出的任何條件既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只再三強調要跟你親自談。」
哈多爾沉吟,「那很奇怪,究竟為了甚麼?看到我又如何?」他發現助手神色嚴峻,心念一動,「你是說......可能想暗殺我?」
「我懷疑那人根本就是偽裝的殺手。為安全計,已在你辦公室牆後和窗外安排了特別行動小隊,一收到暗號就會衝進來,也請老闆你帶備奧金閃光彈和手槍。」
「那代表現已在辦公室等我?」
「是的,你今天會回來的消息那人已知道了,從早上等到現在,非常有耐性。請老闆你萬事小心為上。」
哈多爾看著街外,眼神變黯淡了,「因為局勢已平定,所以我也要死嗎......感覺蠻悲傷的。」
除了自己兩名僕人,哈多爾還看到那全身用黑袍包住,連臉孔也蒙上黑紗的神聖部落議會代表。那人身形修長,臉紗上的眼眸明亮,是個女人。哈多爾無法看出年齡,但心想能走上議會成員地位的部族魔法師,少說也四十多,五十歲了。
僕人把兩杯咖啡送來,放在辦公桌上,就退出房間了。他輕鬆坐在桌子上,拿起杯子呷了一口,問:「你要嗎?」那代表搖搖頭。
「味道不錯,不喝可惜,」他眨眨眼,「好了,開出你們的條件吧,我一直是奧格瑪的朋友,我很希望以後也是。」
那代表左看右望,肯定四周沒人了,就走近幾步,怯怯道:「哈......哈多爾先生,還記得我嗎?」聲音輕柔動聽,不像年紀老邁的人。
哈多爾心頭一震,他不認得那聲音,卻對那人說話語氣有著似曾相識感覺,越覺得像那人,就越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那人解下面紗,褪下頭套,一頭長髮披散肩上,皮膚淡藍,戴著環形耳環,眼睛大大,鼻子挺直,卻是一位年約二十上下的女食人妖。她雪白牙齒輕咬嘴唇,眼裏充滿期待。
哈多爾迷惘又難以置信,但越看越覺得就是她,「你......是當天的小公主嗎?」
因為發現他心裏還有自己,女生笑得像綻放的花朵,「真好......哈多爾先生還記得我......記得我這個野女孩。」
他也微笑了,時間彷彿又回到那充滿月色和安寧的晚上,「怎會忘記呢,你是改變了我一生的美麗公主。」他不禁打量她,「你長高了,人也變得更漂亮了,一切事情就像昨天那樣記憶猶新......我曾派人到奧格瑪找你,卻再也找不著了。」
「哈多爾先生......當天不想我傷心,才騙我的吧,其實他們早被殺害了......」女生有些鬱鬱,「我也是過了好久,才從其他也逃到奧格瑪的族人中聽到真相。」
「是的,那是謊話,對不起。」
「不,不用對不起,」女生打斷他,「哈多爾先生善良又溫柔,才會騙我的。自從離開這裏後,又發生好多事。總之,這次我是代替爸爸來告訴哈多爾先生,請好好接管這海港,和這周圍的土地。」
「你爸爸?你不是孤兒嗎?」
「怎麼說呢,我在奧格瑪像野孩子般四處流浪。有天睡在路邊時,剛好遇上一位心腸很好的叔叔,他看我可憐,就把我收作乾女兒了。後來又不知怎的,迷糊的爸爸又當了國王,」她臉紅了紅,「你們說的霜狼國王......就是我爸爸了。」
「啊?!你真的變成了一位公主了!」哈多爾驚愣得下巴都要掉下來,
女生臉更紅了,彷彿承認自己高貴身份是很丟臉的事,「哈......哈多爾先生別這樣說我,我只是個野丫頭,每次聽到人叫我公主就渾身不自在,羞死人了。」
「總之呢,我知道哈多爾先生和海港的事情後,就跟爸爸說起從前哈多爾先生怎樣救了我性命,是一個最偉大最好最善良的大好人。爸爸聽完後,就答應把海港還有周圍的土地都送給哈多爾先生,而且還說要來見你一面......只是他都很忙,所以我自己先來了......」她看看周圍,悄悄放低聲音,「我現在走到哪,後面跟著一堆隨從守衛,好麻煩啊。所以唯有穿成這樣,偽裝成神聖議會的嬸嬸,偷偷來這。」
「太奇妙了......命運誰可以猜得著呢,真是太奇妙了......你變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美麗公主,而我卻仍營營役役,一事無成。」
女生嘟起嘴巴,「哈多爾先生怎可以這樣說自己?你一直幫助窮苦不幸人的故事,連奧格瑪的五歲小孩都知道!沒有你,他們生命一定悲慘多了......所以哈多爾先生是最好最有愛心最帥氣的人,這世上只有爸爸可以比得上......對了,另外我還有個小小的請求,」她從身上翻出了一條金屬腕錶,「哈多爾先生記得這東西嗎?」
哈多爾被逗笑了,「怎可能會忘記?這是我爸傳給我的腕錶。」
「我很想擁有一件代表哈多爾先生的東西,但又覺得這太重要了,不可以不還給你的,」她頓了一下,「所以,能讓我先幫你保管著它嗎......直到......直到哈多爾先生遇上了一位愛戀喜歡的女子,想跟她結婚,我就把腕錶歸還,好讓你送給她。」
哈多爾默默看著她眼,像當日那樣,輕柔牽起女生左手,彬彬有禮地低頭彎臉,在手背上溫柔一吻,「那麼,我親愛美麗的公主,那女子其實就是你,請容許我把腕錶交到你手上,它永遠屬於你。」
「是......是這樣啊......」女生臉紅害臊,低頭微笑。「好......好的,就這樣辦......不過」
「嗯?」
「那個......以後別叫我公主啦,好害羞......直接叫我的名字吧,露依。」
───摘自著名傳記《棘齒港的主人,哈多爾公爵傳奇的一生》
●14●
阿徹和小瞳終於到達了棘齒港。
棘齒港是個發展中的繁華海港,有很多新奇事物,每年有十公里長的花車列隊在城裏巡遊,有哥布林科學家製造的螺旋漿飛機在天空表演滑翔飛行,有科多獸速度比賽,雷霆啤酒兢飲大賽,還有兩年一度,一萬人在城裏共同建造十二層樓高度巨大蛋糕的「甜水蛋糕節」。過去販賣奴隸的罪惡之港,今天已銳意改變,發展旅遊業。
但即使多有趣也好,兩人也沒辦法看到。
幾乎是立刻的,阿徹和小瞳離開海港,往北出發,全因那天他們收到一封沒想過會收到的信。
船已停在碼頭,但小瞳還在床上昏昏沉沉,半睡不醒。阿徹唯有揹著她,就這樣下船了。
「阿徹......我忘記拿行李,讓我回去拿,那個一定要拿的。」
「早幫你搬走啦,放在旅館,」阿徹嘆口氣,「去甚麼地方都大包小包的,也不嫌麻煩。」
「女生的東西很多嘛......暈船好辛苦,搞不好我會暈到死掉啊......」
「......如果你喝水不會哽死,那麼暈船應該也不會暈死。」
她像小動物般溫馴地依靠在背上,暖熱鼻息噴在自己頸項間,有時微風吹起她一頭長髮,髮梢弄得阿徹想打噴嚏。
「哼哼......不過呢,謝謝你......總是在身邊照顧我......」
「唉......不用道謝啦,我們快到旅館了。」阿徹唉聲嘆氣,心想:「你別一直溫柔軟語啦,不然我怎能做到對你死心呢?唉」
當阿徹走進金壁輝煌的旅館大堂,在櫃台工作,一身整齊制服打扮的哥布林接待員停住手上工作:「陳子徹先生。」
「怎?」
「你的信我們已照吩咐,放在房間中。」
「甚麼信?」在背後的小瞳,好奇了。
「不知,我一進來,報上名字想訂個房間,他們就說有信要交給我,我都還沒看。」
阿徹把小瞳小心安放在旅館床上,打開信,越看越皺眉。
「信裏說甚麼?誰寄來的?」
「你那個寶貝朋友露依,她又寫了一封怪信給我。」
一聽到是她的信,小瞳緊張地爬起來,幾乎撲到阿徹身上,「是她的信嗎?快給我看看。」
親愛的小瞳還有阿徹:
你們好嗎?旅程順利嗎?我在這已等你們多天。事情出現意外變化,可能剩下時間已不多了,我必須立刻趕回去穩定情況。你們快點來。
P.S 信紙後面寫了我在奧格瑪的聯絡地址,萬事小心。
最關心你們的露依上
小瞳緊咬嘴唇,默然不語。
阿徹聳聳肩,「真奇怪,露依怎知道我們來這?她又有甚麼要緊事趕回去奧格瑪了?」
她沒回答,把信反覆看了好幾遍,開口道:「沒時間了,我們立刻出發吧。」
「但你還沒病好呀......而且不想先在這逛逛嗎?有很多有趣東西呢,例如哥布林養的鷹獅鷲......」
「阿徹,這次暈船大病一場,感覺到或許我會死......我預感一向很準的,必須在死前趕到奧格瑪......行李也先放在這吧,去那裏比一切重要。」
「唉,為甚麼呢?只因為......因為你想見那個哥哥一面嗎?他真的那麼重要嗎?」阿徹內心一陣酸楚難堪,眼神黯然,望向窗外。「你喜歡的話,我......我也可以對你很好呀。」
瞬間小瞳臉頰緋紅,有些猜到阿徹的心事,著急道:「不......不是你想那樣啦,你這傻子,愛亂想。」
「不是這樣,又是怎樣呢?」
「現在還不能告訴你......但總有天你會知道真相的。」
「唉。」
「總之,要立刻走,一天也不能拖延了。」
「好吧。」阿徹吐口氣,「你休息一下,然後我們到巿場逛一圈,買些需要的東西,就離開這地方吧。」
要準備的東西不少,路途不算長,但也絕不短。需要一匹能負載兩人的長途馬匹(小瞳不會騎馬,只能共乘),禦寒用的長袍,各種乾糧,將會經過的地方太多是荒蕪的高原岩土,足夠的食水也是必要的。
但當兩人在露天巿場上買這買那時,阿徹遇到他最無法想像會遇到的人。
●15●
「徹哥。」一名直豎短髮,戴著眼鏡,溫文爾雅的青年喊道。他兩手插褲袋,身穿開領白襯衣,修長黑外套,黑色牛仔褲,黑皮鞋。如果不是背後揹著長得離奇,幾乎有兩公尺的日本刀,他倒像個溫和有禮,氣質彬彬的大學生。他的外套臂上位置,有一個火焰般的紅色紋章──那是菲迪亞兄弟會的標誌。
「清明?你怎會在這?你又學我一樣,大發神經想四處流浪嗎?那誰在暴風城守住大本營了?」
「沒啦,徹哥。你在奧伯丁享清福太久了,不知道現在我們有點麻煩。」
「怎了?」
「我們跟辛迪加集團對上了,他們要全面開戰。」
「辛迪加......」阿徹沉吟,「何時膽子變得那麼大了?事情怎樣發生的?」
「暴風城貿易區一直是我們地盤,徹哥講過我們不能碰毒品,所以那裏也是大家都知道的無毒區。但在舊城區的辛迪加集團卻想染指這裏,叫小弟們來這偷偷賣快樂丸,愛情藥水甚麼的,被我抓到,自然給他們來個一刀兩斷啦。辛迪加第二天來抗議,說我們既然不賣,就應該讓他們賣。然後大家越說越僵,開戰了。」
「辛迪加集團上下無人是你對手,應該很好解決。」
「本來是的,但他們的老大近來有點棘手。」
「奧里登‧匹瑞諾德?那個沒出息的沒落貴族王子?」
「是的。但他恐怕已不是從前的奧里登,而是另一個人......另一個玩家。」
「啊?怎說?」阿徹眉毛一揚,「有他的戰鬥能力資料嗎?」
「沒有很詳細,因為曾跟現在的他交過手的人都已死去。但傳說他會變成一堆綠色的黏液漿糊狀東西,跳入對方口裏,然後爬上大腦,把對方整個腦袋都吃掉,漿糊變成新的腦袋,直接控制那個活死人的身體。所以我才說他不是本人,真正的奧里登已被他入侵殺掉。」
「聽上去是強敵。」
「不錯,對我們玩家來說特別有所顧忌,他如果只吃掉一半腦袋,我們不算死去,就不能重生。」
「所以你來這裏對付他嗎?」
「沒有那麼快,在了解他實力水平之前,才不會那麼衝動。我得到情報,辛迪加的製毒工場在棘齒港北面某個荒涼山洞中,就想帶幾個部下來,先把他們的經濟命脈除掉。」
「嗯,我現在有點事情,完成後我會立刻趕回暴風城。記著,在我回來前千萬不要跟這人交手,讓我自己來......我對這人有不好的預感。」
「安心吧,我的劍術是徹哥你教的,在他變成黏液撲過來之前,我的刀早把他劈開七,八塊了。」清明笑著擺擺頭。「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製毒工場玩玩?你看到我們那些小弟劍術進步之快,一定很欣慰。」
「我......」這時候,阿徹看著身旁一直默不作聲的小瞳,「我想我不能去,要先送這女生到奧格瑪,事情辦好後,再跟你們會合。」
清明首次把目光轉到小瞳身上,神情輕鬆打招呼:「嗨,小瞳,好久不見。」
小瞳卻一臉戒備,「你好,清明。」
阿徹大吃一驚,扭頭望著清明,「你們早已認識了?」
「對呀,徹哥。」
「甚麼時候的事,怎麼我不知道?」
「緣份,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手插褲袋的他,長外套隨風飄動,轉身準備離去。「跟她怎樣認識的故事,等徹哥你回來後,我們好好喝上一杯,再慢慢講。」
「清明,你越來越神秘了,真機車。」阿徹看著他背影。
大概走了七,八步,清明忽然停下來,回頭用手指指著阿徹,「對了,徹哥,你還記得我們的夢想嗎?」
「嗯?」
「就是我們要建立自己的國家,你做國王,我當老二,我們一起征服改變這世界。」他再次轉身。「別為了兒女私情,就遺忘我們的夢想。」
清明走了。但阿徹還在深思他說話,大惑不解:「我聽不懂他話中意思。小瞳你懂嗎?」
小瞳卻沒理會他,只瞪著清明消失的地方,恨恨地吐出一句:
「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