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鞋
這是之前考試的作文.......我想考試敢寫這種東西的人應該沒幾人吧 (笑)
但它們都是我真實的感受。
------------------------------
曾看過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說,生命中任何人也好,也只能陪你走一程而已,最後不是你先離去或死去,就是他先離去或死去。沒有人是永恆,所以更要珍惜眼前,活在當下云云。
有沒有想過,其實身上的衣服鞋子,皮包外套,也是同樣道理?曾經的那麼親密無間,彼此相依,走過經過不同歲月,忽然有一天,它壞掉爛掉,又或者不再適合已長大的自己,於是它永遠消失了,扔掉了,只剩下片片淡黃的記憶。
十幾歲的時候,我曾有一對球鞋,樣子忘記了,大概是黑色的,其貌不揚又普通。好像是讀書成績好,媽媽送給我的。那時候社會沒有現在那麼豐盛,所以有這個已經很高興了,儘管它應該只是大陸模仿外國名牌的假東西。
以後我幾乎天天都穿著它,即使是上課上學也是一樣。它陪我長大,也看著我的足印離眾人在走的大道越來越遠。
那時記憶很混亂,首先是媽眼睛生病,有失明的危險;然後在美國的爸爸要離婚,他已另有女人;多年學校的壓抑也令我性格變得尖銳乖張,加上家庭原因,終於出現了大爆發,跟學校校長大吵了起來,在學校半請半送下退了學。
這球鞋,我穿著它走進校長室,被校長破口大罵;也用它踏出過朋友家門--因朋友爸爸說不想失學的我帶壞他兒子,讓他無心向學,如果我再不自己主動走,他就要送客了。
也試過穿著它出入大小工廠地盤--因為沒有學歷的我,只能做這些工作了。還在唸書的時候,我讀書成績好,看不起體力勞動的人。怎知道出來社會後,才知道連這些工作也不會給我來做--因為當時我一直是個身體消瘦的書呆子,老闆覺得我力氣不夠,不想請。
我也試過穿著它走遍不同地方,結交不同的人--沒書唸沒工作的人還有甚麼好做,就整天遊離浪蕩。
最好笑的,我甚至穿著它,走進某間著名大學的校園--一個跟當時的我,己永遠絕緣的地方。
當時的舊同學,快要升大學了,就趁著它開放日的機會,三五成群約好了一起去看看,比較一下它是不是自己的心水。
我也跟了去,不是因為我跟他們一樣有上大學的機會,只因為我已無處可去。
中間,有一個女同學隨口問我:「阿雨,你想唸大學那個科系啊?」話一出口,她頓覺自己失言了,不停賠罪道歉。因為她隨即想起,我是不可能進大學的,那並不屬於我。
啊,我有提起,球鞋破了一個洞的事嗎?大概是這時候破的,它終於受不住風吹雨打,破了一個小洞,在右腳腳指頭的地方。起初它很小,慢慢變大了,會看到裡面的白色襪子。
我當時覺得很丟臉,但很窮又找不到工作,沒辦法買新的。
在那時的心裡,覺得它就像自己一樣,丟人現眼,羞愧無地自容。我又算甚麼?沒前途,沒將來,沒工作,同學每個都一大學,只有我沒有......
我當天憎恨我的球鞋,就好像憎恨我自己。
我終於拉下了無聊的面子,請求老闆給我一個機會;終於我在一間報館,當印刷學徒。
然後發了薪水那天,我買了新的球鞋。原來破洞的它,我丟掉了,我已不需要它。
那卻是我多年後一直後悔不已的事。
我怎可以這樣子呢?現在回想起來,我簡直等於把自己捨棄掉了。
或許它已不能穿了,或許它有一個大破洞,好醜。
但人不應該捨棄自己的,任何時候都不應該。沒幾人一生順利,人怎可以忘記從前?
就讓我在這,跟你正式道別吧,我的球鞋。
球鞋啊,我對不起你,我以為你令我丟臉,忘記了我們一起走過的路。如果我看不起你,就是看不起我自己。
我用這個考試作文的的空間,跟你說,謝謝你給我的一切,你都沒嫌棄我,我怎可嫌棄你呢?如果你仍在,用世上任何球鞋都不能把你從我身上換走。
或許真的,誰在人生裡,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而已,但
但我真的很感謝你,陪我走過人生的這一段。
謝謝你。